相比营业收入及其相关指标,营业成本显得低调的多,实际上成本核算在日常财务核算及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工作量最大、最有技术含量、最需要对业务基础有深入的了解,监管审核时成本相关问题也是重点关注领域。不同行业和业务类型需结合实际情况设计恰当的成本核算体系,以下就常见的业务类型描述企业成本核算流程及注意事项,以及会计师审计要点。
批量生产的制造业企业的成本核算最为复杂,主要系其具有以下特点:
规模大,体现为品种多、数量多且不断重复;
从材料至半成品、成品可能改变实体形态和计量单位,甚至可能为多步骤;
影响成本的要素多,包含料工费;
通常无法全部通过统计实现成本要素与完工产品的一一对应,必须经过某种方法或组合方法进行分摊计算。
前两个特点对企业的物流管理提出很高的要求,要能够实现不同存货类别、不同步骤物流的统计和记录;后两个特点要求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设计恰当的成本核算体系,避免方法不当或执行不到位使得成本核算失准。
批量生产的制造业企业的成本核算大致流程和各步骤注意事项:
1、材料采购。
以采购入库单和采购发票为依据入账,按月核对物流系统中的材料采购清单与采购发票明细,对于货到票未到的暂时性差异需按协议价格或其他方式暂估入账,次月原方向红字冲回。
采购暂估的难度,一方面在于暂时性差异清单的整理,首先物流系统必须对原材料采购入库作明细核算,重视虚拟仓库的设置及与实体仓库的对应、物料编码与材料名称的设计、入库单的设计与执行等内部措施;其次采购发票必须取得(基于进项税额企业有全部取得的主观需求),发票明细与实际采购内容相符,且能够实现与物流清单的对应并执行“减法”。另一方面在于暂估单价的确定,一般来自于协议约定价格,且应尽可能明细至暂时性差异清单中的口径,不能一刀切。
2、生产领料。
成本归集是成本核算的第一步,以材料成本的归集最为重要。首先应建立在详细的物流核算的基础上,对生产领用的材料种类和数量作详细记录,确定领料清单后按固定的原材料发出计价方法(一般采用月度加权平均法)计算领料总额,账务上按总额或大类归集计入生产成本借方,同时注明或保存明细;其次应在成本归集环节就考虑材料成本分配,以尽可能减少分配方法不当或执行失效带来的误差甚至错误,主要是指归集环节其实就是原始数据的统计,在最初统计时应尽可能详细的分类,如不同车间的领用、不同产品的领用、领用的不同材料等,最理想的状况是统计时即实现材料耗用与完工产品的准确对应,则省去了材料成本的分配问题,最大限度了减少了计算可能带来的误差。
3、工费归集。
除了材料成本,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也是产品成本的必要组成部分,该两部分成本归集的核心原则是权责发生制。特别是职工薪酬的计提,尽可能在结账前计算出当月的工资,即使无法准确计算也应考虑当月实际情况合理估计,而不能仅按当月发放上月的金额;以及制造费用中来自外部供应商的成本,如外协加工费、采购运输费(未直接计入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水电费、机器设备维修费等,应尽可能避免因发票滞后导致的成本跨期。
4、生产成本总额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即在产品的保留。
思路上有两种,一是先确定在产品成本,再根据生产成本的期初期末余额和本期归集的生产成本总额,倒挤完工产品成本总额;二是先确定完工产品成本总额,再倒挤在产品金额。
实务中以第一种思路为主。常见的在产品保留方法及适用类型:
不保留在产品。即财务上不计算在产品,当月归集的生产成本总额全部作为完工产品成本。操作最简单,仅适用于工艺简单、生产周期短、生产车间不保留领用未消耗的材料或月末能够全部退回仓库的企业。
年初固定金额。即年内各月末在产品金额均采用年初确定的固定金额,1至11月保持不变,12月末仔细盘点和计算一次。也是比较简单的操作方法,适用范围也有限,必须保证三个前提条件,一是年内生产规模基本稳定,包括机器设备数量和生产利用率;二是年内无重大工艺改进,单位产品耗用的料工费数量基本稳定;三是年内料工费单价无明显波动。
以上两种方法操作简单,主要系无需准确统计在产品数量,少了一个环节的成本分配,而以下各种方法均建立在相反的基础上。在产品数量的统计工作比较繁琐,通常建立在系统的生产车间日报表及月度汇总表的基础上,特别是生产过程中需改变材料形态和计量单位的产品,不能按产成品的口径而是按原材料的口径统计。
只计算直接材料成本。即在产品只计算直接材料成本,工费成本全部由完工产品承担。适用于完工产品成本中材料成本占比较高的企业,大部分制造业企业都是如此,因此该方法最为常见。
视同完工产品。即将在产品视同完工产品承担并分配生产成本总额,通常情况下计量单位相同,可按数量简单分配。该方法是方法3的特例,一方面材料投入早已完成、在产品在工艺上已接近完工,另一方面工费成本占比很低、后续工费耗用很少。
约当产量法。即将在产品按完工程度折算为完工产品数量,连同完工产品一并分配生产成本总额。该方法是方法3和方法4的折衷处理,前提和难度是如何根据完工程度确定约当比例并保证合理性。
定额成本法。即在产品单位成本按制定的固定单位成本计算,前提是制定在产品单位成本并定期或不定期根据工艺改进和材料价格波动情况更新。
定额比例法。类似于定额成本法,先确定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定额耗用数量或定额成本的比例,并及时更新。
后两种方法适用于在产品较为重要且具备制定定额的基础的企业。
5、完工产品成本总额在不同产品之间的分配。
仅就会计分录的一级科目而言,确定完工产品成本总额已然完成了生产成本的核算,但为了保证下一步营业成本能够按明细结转,以及作为成本分析的基础,需将总额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完工产品成本总额分配也有多种方法,常见的包括:
定额产品成本法。即标准成本法,事先制定不同产品的标准单位成本,确定完工产品成本总额后,先按不同种类产品的数量和标准单位成本计算一次,得出各类产品的标准成本,合计数与完工产品成本总额的差异再按标准成本比例分配。
定额材料成本法。操作方法与标准成本法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制定的定额不是完整的产品成本而只是其中的材料成本,工费可按分配后的材料成本的比例分摊,或单独按工时、产量或其他定额标准分摊。
计划成本法。常说的计划成本法并不简单只是完工产品成本总额分配的具体方法,而是贯穿整个成本核算的过程,设置“材料成本差异”作为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的纽带,在归集和第一次分配过程中均按计划成本执行,再将材料成本差异分配至最终完工产品,还原实际成本。前提是计划成本的制定和更新,其操作比上述标准成本分配方法更为简单,但是基础条件更高。
直接按产量简单分摊。简单粗暴,适用范围有限。
6、收入确认和营业成本结转。
成本核算的最终目的,一是为了计算结存的存货余额,二是为了计算与收入匹配的营业成本。各月按确认收入的销售清单,各产品销售数量乘以发出单位成本(一般也执行月度加权平均法)得出营业成本。该步骤的基础一方面是经分配的完工产品单位成本,另一方面是销售清单。
前已述及不同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方法,无论何种方法,结转营业成本的核心是配比原则,对于可能存在的收入确认与实物流转不一致的情形,不能简单按发货数量结转,相反在发票滞后的情况下也不能仅按发票清单结转。总之,坚持收入成本配比的前提下,首先保证收入确认时点的合理,其次准确恰当的结转营业成本。
7、收入成本分析。
上述步骤完成后不能就此万事大吉,必须执行全面而详细的分析复核,以验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至少包括完工产品单位成本及构成、投入产出比、产量及产值月度波动等指标,必要时执行存货跌价测试。发现异常务必返回各步骤查找原因,酌情修正。
通过上述分析得知,成本核算首先建立在物流管理的基础上,但凡有实物流转、特别是制造业企业,应重视物流管理,最好是建立现代化的物流管理系统,一方面从源头上保证了成本核算准确,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其次成本核算的过程包含了大量的估计,采购暂估、在产品保留、完工成本总额分配的操作都是建立在必要的估计基础上,因此方法是否恰当与执行是否有效直接影响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前已述及成本核算的两个最终目的,存货余额与营业成本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意味着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有“储存成本和利润”的功能,构成了通过控制成本跨期而实现盈余管理的途径。对于资产总额、销售总额达数十亿的企业,存货构成中的在产品是保留1000万还是2000万似乎并不显眼,但对净利润的影响却是巨大的。因此,成本核算无小事。
大型产品相比于一般产品具有以下特点:
材料复杂、工艺复杂,生产步骤多、加工时间长,体积大、质量重;
数量少,通常不会批量生产,仅有少量产品同时生产甚至一段时间内只有一个;
很可能需要安装并发生新的成本,包括材料成本,甚至需要至客户现场安装;
单位价值高.
鉴于此,大型产品的成本核算倾向于“个别认定法”,核心是以各产品为基本单元,必要时建立项目台账。将上述批量生产的成本核算中的第2-5步合并进行,生产过程中陆续完成成本归集,如果同时有多个产品的,材料成本和工费成本都应尽可能在源头识别归属,实在无法分开的,采用合理方法分摊;至月末尚未完工,全部作为在产品,完工时统一转入库存商品,销售时统一结转营业成本。
大型产品很可能需要安装并发生新的成本,例如大型环保设施,在企业自己的车间完成主要组件的加工后,分别发货至客户指定的现场,甚至外购组件或材料不经本公司仓库、直接发货至现场,在现场组织人力完成安装。
该种业务模式下,成本核算分为生产阶段和安装阶段分别执行,一方面应按项目建立台账以避免混淆;另一方面,会计处理上应视现场安装的重要性灵活处理,现场安装很重要并且新增成本较大的,生产阶段的成本结果不能作为库存商品或发出商品,而应作为在产品。
相比于产品生产,提供劳务的业务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通常无实物载体;
通常以人力成本为主。
鉴于此,其成本核算的要点在于:
1、成本对象明确但不形象,需建立台账。
因为没有实物载体,就不存在数量的统计,只能以项目为基本核算单元,建立项目台账将其形象化,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通过对部门及人员的划分、费用报销的控制,将成本归集至恰当的项目。
2、营业成本与期间费用的划分。
以人力成本为主的企业,此为成本核算中最常见也是最麻烦的问题。一方面确实不易识别,同一种形式的支出,按用途归属可能对应不同的会计处理。核心原则是对象化,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作为成本,其他作为期间费用。例如业务部门中直接为项目服务的职工薪酬及其发生的与项目相关的支出应作为成本,间接为项目服务的职工相关支出应分摊作为成本,其他支持部门则作为期间费用。
另一方面有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资质的企业,监管机构明确了研究开发费用的硬性指标(软件企业要求研究开发经费占年软件收入8%以上),为满足资质要求,实务中存在多种乱象。例如将业务部门的职工薪酬及其费用计入研究开发费用,将直接为项目服务的对外支出如各种检测费计入研究开发费用等。研究开发费用的处理后文详细展开,核心原则是“一合法、二合理”。
3、完工百分比法。
不只针对收入,也包括对成本核算的要求,核心在于成本总额的预算编制和各期成本按权责发生制的归集,详见前文,此处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