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就是人际交往中与他人进行沟通、增进了解、建立联系的一种最基本、最常规的方式。在社交活动中,如欲结识某个人或某些人,而又无人引见,如有可能即可自己充当自己的介绍人,自己将自己介绍给对方。
自我介绍可以分为下述五种具体形式:
应酬式,应酬式的自我介绍,适用于某些公共场合和一般性的社交场合,它的对象,主要是进行一般接触的交往对象。
工作式,工作式的自我介绍的内容,应当包括本人姓名、供职的单位及其部门、担负的职务或从事的具体工作等三项。
交流式,交流式的自我介绍,主要适用于在社交活动中,它是一种刻意寻求与交往对象进一步交流与沟通,希望对方认识自己、了解自己、与自己建立联系的自我介绍。交流式自我介绍的内容,大体应当包括介绍者的姓名、工作、籍贯、学历、兴趣以及与交往对象的某些熟人的关系。
礼仪式,礼仪式的自我介绍,适用于讲座、报告、演出、庆典、仪式等一些正规而隆重的场合。它是一种意在表示对交往对象友好、敬意的自我介绍。礼仪式的自我介绍的内容,亦包含姓名、单位、职务等项,但是还应多加入一些适宜的谦辞、敬语,以示自己礼待交往对象。
问答式,问答式的自我介绍,一般适用于应试、应聘和公务交往。问答式的自我介绍的内容,讲究问什么答什么,有问必答。
自我介绍的分寸:
1、注意时间。以半分钟左右为佳,如无特殊情况最好不要长于1分钟。进行自我介绍的适当时间,指的一是对方有兴趣时,二是对方有空闲时,三是对方情绪好时,四是对方干扰少时,五是对方有要求时。进行自我介绍的不适当时间,是指对方无兴趣、无要求、工作忙、干扰大、心情坏、休息用餐或正忙于私人交往之时。
2、讲究态度。进行自我介绍,态度务必要自然、友善、亲切、随和。届时应显得落落大方,笑容可掬。既不要小里小气,畏首畏尾,又不要虚张声势,轻浮夸张,矫揉造作。
3、力求真实。除自我介绍外,还有他人介绍。
他人介绍,又称第三者介绍,它是经第三者为彼此不相识的双方引见、介绍的一种介绍方式。决定为他人作介绍,要审时度势,熟悉双方情况。如有可能,在为他人作介绍之前,最好先征求一下双方的意见,以免为原本相识者或关系恶劣者去作介绍。在为他人作介绍时,先介绍谁?后介绍谁?是一个比较敏感的礼仪问题。根据规范,处理这一问题,必须遵守“尊者优先了解情况”的规则。先介绍位卑者,后介绍位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