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本系列文章的作者是本博客管理员(不是张五常教授)!
第十六讲 市场结构—受价
讲完了成本理论,接下来就要讲生产者所面对的市场。传统的教科书习惯上把产品市场与生产要素市场分开,产品市场上生产者是供应方,个人或家庭(消费者)是需求方,而生产要素市场上则倒过来,生产者是需求方,个人或家庭是供应方。但后面讲生产要素的时候我会指出,如果交易费用足够低,采用件工合约来组织生产的话,产品市场与生产要素市场是没法分开的。而这一讲以及下一讲要谈到的市场结构,适用于任何市场,只是这里举例时,都以产品市场为例而已。
关于市场结构( market structure ),传统的教科书将之分为“自由竞争”( pure competition 或 perfect competition )与“垄断”( monopoly )两大类,前者又称为“价格接受”( price-taking )——因为这时生产者只能随行就市、被动地接受通行的价格——,后者又称为“价格制定”( price-making )——因为这时生产者通过增减产量可使价格下降上升,间接地制定了价格。
但张五常主张将前者称为“受价”(就是“价格接受”的略称),将后者称为“觅价”( price-searching ),把“造价”一词用于形容另一种利用信息费用来虚增价格的行为。他如此定义,有以下的原因:其一,“自由竞争”这个词带有误导性。第四讲里已经提到过“竞争”,大家应该已经能够明白,只要在非鲁宾逊一人世界的社会中,竞争无处不在、无时或停,所谓的垄断的市场结构下并非不存在竞争,只是竞争的形式不同于所谓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结构下的情况而已。然而,即使是所谓的自由竞争,也不意味着竞争不受到约束——既然是市场上的竞争,它一定是受到保护私有产权的法律制度的约束的。所以,什么才叫“自由竞争”呢?竞争永远都有,又永远都受到某些游戏规则的约束,那如何才能区分某种情况下的竞争是“自由”还是“不自由”,是 perfect 还是不 perfect 呢?其二,教科书上关于垄断的概念错得离谱,但那将是下一讲的主题,这里暂且按下不表。把传统称为“垄断”的市场结构用“觅价”来替代,其实是张五常的老师阿尔钦( Alchian )的首创,为什么这样的定义更为贴切,也是下一讲再作详细的介绍。
那么,这一讲大家先来学习“受价”的市场结构。什么是“受价”的市场结构?用需求曲线的形状来界定是最为清晰明了的。当单一生产者面对的需求曲线是一条平线时,这样的市场结构就是“受价”,因为他只能接受该需求曲线与表价格的纵轴相交的那个价格水平:高于该价格水平——哪怕只是贵一分钱——,消费者都会转向其他生产者购买,他将会一件产品都卖不出去;而低于该价格水平,从机会成本来看,他是亏本的——因为他以市场的价格是能无限量地出售他的产品的,所以这个价格就是他以别的其它价格出售产品的机会成本——,在自私本性的支配之下,没有生产者会做那种蠢事。
“受价”的市场结构其实非常罕见!因为这种市场结构要能出现,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一,所有生产者提供的产品完全一样,没有种类、质量上的差别,甚至没有地点的不同。哪怕只是略有不同,价格都可以有所不同。同样的两家小店,完全卖一样的产品,但一家位于住宅区之内,一家远离住户,前者就可以收取较高的价格,这是地段的租值,使同样的产品变得更为值钱。其二,没有信息费用的干扰。如果信息费用较高,生产者就可以利用他所掌握的信息较为充分、也就是消费者较为无知来“造价”,从而获得更高收入,这其实是信息的租值。这样,期货市场上的产品最容易符合受价的市场结构的要求,因为格式化的期货合约都能清晰地指明其标的物的质量与交货地点。但期货市场被人操纵而导致价格大起大落的事例并非绝无仅有,可见期货市场之内有时也存在着“造价”的行为。
为什么受价的市场里单一生产者所面对的需求曲线是一条平线呢?传统的解释是在那所谓自由竞争的情况下,供给者与需求者都是无数之多,于是每个生产者占整个市场的份额都是微乎其微,这相当于是每个生产者所面对的,只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市场需求曲线上的其中一小点,把那一点放大之后,看起来几乎就是一条水平线——这跟微积分里把一段并非直线的曲线上的两点之间的距离无限缩小之后,这两点之间看起来几乎就是一条直线是类似的逻辑。
然而,这传统的分析有一个大错,那就是市场内的供给者与需求者的数目其实无关宏旨。在下一讲里,我就会指出,教科书将垄断定义为“市场内只有一个供给者”是大错特错。市场内供给者的数目跟该市场的结构是受价还是觅价(垄断)其实毫无关系!市场里只有一个供给者,也完全可以是受价;市场里即使有无数供给者,也完全可以不是受价——而是觅价,原因在于存在着较高的信息费用。会对生产者构成威胁的,可不仅仅是出现在市场内、他能看得见的竞争对手,还有存在于市场外、但虎视眈眈随时都能进来分他一杯羹的潜在竞争者。所以,重要的不是市场之内的供应者的数量,而是上述的两个条件,再加上市场外的潜在竞争者能容易地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关于这一点,下一讲将会再作更详细的讲解。
那么,面对着受价的市场结构,生产者怎么确定他的最优选择或均衡条件呢?大家看书上的 146 页。先看上面的 6-1 的式子。 6-1 的式子是生产者计算他的租值(=收入 - 成本,当然书上说的是“利润”,但这个概念的不恰当我在第十三讲已经详述过了),生产者的目标是要选择合适的产量,以实现租值最大化。从数学上看,就是求 6-1 式的极值。而求极值,就是求导数为零,即( R-C ) ’ = 0 ,整理为 R’=C’ 。而导数在经济学里就是边际量,因此这式子可改写成 MR = MC 。边际收入等于边际成本就是生产者的最优选择或均衡条件,这个条件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不仅适用于这一讲所说的受价市场,也适用于下一讲所说的觅价市场。
以上是从数学的角度来解释生产者的最优选择或均衡条件,下面当然还要补充它的经济含义。对于一个生产者来说,他多生产并出售一单位产品,一方面可以多得到一些收入(那就是边际收入 MR ),但另一方面也必须多支付一些成本(那就是边际成本 MC ),如果他发现多得到的收入大于多支付的成本(即 MR>MC ),也就是这一单位产品生产出来是有利图的,能使得他的总租值上升,他当然会选择多生产一单位产品,这也说明在此之前他还没达到最优产量,他应该继续扩大生产规模。但如果他发现多生产一单位产品所多得到的收入小于多支付的成本(即 MR<MC ),也就是这一单位产品生产出来是亏本的,会使得他的总租值下降,他当然不会多生产一单位产品,反而要考虑倒过来少生产一单位产品。少生产一单位产品,这生产者会少得到一些收入,但也能省下一些成本,在 MR<MC 的情况下,少生产一单位产品是有利可图的,会使得他的总租值上升,于是他会选择少生产一单位产品。这也说明在此之前他已超过最优产量,他应该收缩生产规模。这样, MR>MC 时,是产量太少; MR<MC 时,是产量太大,都不是最优产量,那就只有 MR = MC 时达到最优。因为这时多生产或少生产一单位产品,多得或少得的收入与多支付或节省下来的成本是一样的,这一单位产品是不赚也不亏,可称为边际产品(处于盈与亏的边际之上),使得该生产者的总租值不增也不减,实际上是已经达到最大值——再多生产或少生产一单位产品都会导致总租值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