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产品销售时,无折扣折让和有折扣折让情况下的应收账款账务处理有所不同。
一、无折扣折让情况下的账务处理
即:
(1) 企业因商品、产品销售而发生应收账款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收到应收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二、有折扣折让情况下的账务处理,方法有两种:总价法和净价法。
在会计科目设置上,应设置“销售折扣与转让”账户。
(1)总价法的账务处理:销售商品时,按售货总价入账,以后发生折扣与转让时,冲减产品销售收入,贷记“销售折扣与折让”。
即:
1、将商品产品销出时:
借:应收账款 (按货款及税款总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 (按货款总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税款总价)
2、在折扣期限内,收到销货款项:
借:银行存款 (按货款净价)
销售折扣与折让 (按折扣折让额)
贷:应收账款 (按货款净价)
3、在折扣期外收到销货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2)净价法的账务处理:销售商品时,按商品总价扣除全部折扣后的净价入账,购货方如延期付款时,则贷记已冲减的产品销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帐户。
即:
1、发生销货时,按全部折扣后的净价入账:
借:应收账款
销售折扣与折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售价时,已超过最高折扣额期限的: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销售折扣与折让
3、若按规定期限收到售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