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他征得时任米德韦尔钢铁公司总裁威廉·塞勒(William Sellers)的同意,投资对各种工作所需时间进行详细的科学研究。
在某种程度上,塞勒先生同意这样做,更多的是出于对我的奖励,而非其他原因。作为优秀的车间主任,我让工人完成了更多任务。而且,总裁说道,他认为任何这类科学研究不会有什么好的成效。
在众多研究之中,有一项是尝试找到某种规则或规律,让工长事先知道一位胜任某种重体力劳动的工人一天到底能干多少活,即研究重体力活对头等工人的疲劳程度的影响。我们所一做的第一步是聘用一名大学生让他查阅所有英、德、法文有关这一方面的文献。接着,做了两类实验:一类实验由生理学家一来完成,研究人的耐久力;另一类实验由工程师来完成,研究一人力相当于一马力的几分之几。实验大部分在下面这些工人中进行:一些工人要通过转动绞车的手柄来提升逐渐增加的重物;另一些工人则以不同方式来走动、跑动或提升重物。可是,由于实验数据不足,并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规律。所以,我们决定由自己来做一系列实验。
我们选出了两个身体健壮而又优秀扎实的工人。实验期间,他们能得到双份工资。他们被告知,必须自始至终竭尽全力。我们会不时抽查他们有没有磨洋工,被发现磨洋工者将被解雇。结果,这两名工人在整个实验期间均尽了最大努力工作。
需要明确的是,在这些实验中,目的并不是要发现一个工人在短短几天内,通过突击的方式最多能完成多少任务。而是想知道:头等工人在一天内都干了些什么;年复一年地,下班后仍精力充沛的正常情况下,每天每个工人能完成的最合适的工作量。他们被指派每天完成各种各样的任务。期间,由指导实验的年轻大学生做详细的观察。这名大学生借助秒表把这些工人工作时的各个动作所需的合理时间记录下来。所有与工作有关的因素,只要我们认为其影响工作结果,都加以详细地研究和记录。我们希望最终确定一个人发挥到最佳水平时,合一马力的几分之几,也就是说,一个人一天最多能做多少英尺磅的功。
这样,经过一系列实验之后,每人每天的工作量被转换成以英尺磅为单位的能量(以下简称英尺磅能量)。可是,让我们吃惊的是,在每天最大的英尺磅能量和疲劳反应之间并没有恒定的、一致的关系。我们试图找到头等工人每天的最大工作量,以此来发现指导规律,但是,我们失败了。
我们得到大量有价值的数据,据此,可知道很多种工作每天的合理工作量。可是,再花更多的资金试图找到更确切的规律看来是不理智的。几年以后,当我们有更多的资金进行工作研究时,完成了另外一系列实验。虽然与第一次的相似,但是,
这次要彻底得多。与第一次一样,这次实验取得了有价值的信息,而没有形成一个规律。又是几年过去了,第三次系列实验开始了。这次我们不遗余力,以便把实验做得更彻底一些。影响研究对象的每一个细微因素都被仔细地记录下来并加以研究。两个大学生花费了3个月的时间来做这次实验。这些数据又被换算成每天每人所达到的最大英尺磅能量。结果非常清楚,在一个人可实现的“马力”(即每天最大的英尺磅能量)和对工人造成的疲劳反应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可是,我仍坚信一定存在一个十分明确的规律,即一个头等工人一天的工作有哪些组成部分。而且,我们所记录和整理的数据是那样的翔实,找到规律所用的信息一定存在于这些数据之中。于是,我们把寻找规律的任务交给了卡尔G.巴思(Carl G. Barth)先生。他将从累积的数据中概括出一般规律。巴思先生是一位数学家,数学知识比我们都渊博。我们决定以一种新的思路来研究这一问题。通过描绘曲线,用图示方法来表示影响工作的各个因素,以便从全局上把握所有因素。不久,巴思就发现了支配疲劳反应的规律,即劳动强度如何引起头等工人的疲劳。原来,道理如此简单,早在几年前就应该发现并明确认识这一规律。所发现的规律可描述如下:
这个规律有个前提,即当工人精疲力竭时,就达到了其能力极限。这是有关重体力劳动的规律,对应于拉货车马的劳作,而非专门训练用于小步快跑马的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