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经济学讲义-第八讲:需求定律(3)
作者:博客管理员 申领版权
2015年06月12日 共有 664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我们把其它因素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其它因素,它是直接导致需求量变动的,这种其它因素就不能变!像前面我们例举过的天气(直接影响伞的需求量)、信息、质量(直接影响衣服、    MBA    等的需求量)等,还有收入之类的其它因素,都不可以变。
        
        第二类其它因素,它是直接导致价格变动的,这种其它因素就必须让它变!因为如果它不变,价格也不会变了。例如本来卖    200    元的衣服,现在到了换季的时节,商家为了清理库存、回笼资金,打折到    20    元(即一折)出售。这衣服的质量没变,一直有关注这衣服的人也知道它原来是卖    200    元的,信息充分。显然,这时大家会蜂拥去血拼扫货!这就是需求定律!“换季”这种其它因素是直接影响价格的,就必须允许它变了。
        
        第三类其它因素,我们可以称之为“中间因素”,因为它会随价格的变动而随之变动,然后它的变动又影响到需求量,那怎么办呢?大家可能听我这句话像是绕口令一样,给我绕晕了,我来举个具体例子吧。例如最近汽油的价格贵了很多,这汽油的价格上涨一方面会使得人们倾向于少买汽油(即汽油的需求量下降),但还会使得人们少买了汽车!因为不买车自然就不需要买汽油了。这两种商品需要一起结合着使用,因此其中一种商品的价格上升(或下降)会导致另一种商品的需求量下降(或上升),这两种商品叫做互补品,它们的特征是其中一种的价格与另一种的需求量是反向相关的。人们对汽车的需求下降,会导致汽车的价格也下降(后面才学到的供求理论会解释这一点,但大家凭常识也应该能明白)。汽车的价格下降之后,由于它是汽油的互补品,它的价格下降又会反过来导致汽油的需求量上升!
        
        再来一个例子:最近猪肉的价格贵了很多,这猪肉价格的上升一方面会使得人们倾向于少买猪肉(即猪肉的需求量下降),但人们还是想吃肉啊,怎么办?那就吃鸡肉来替代吧!这两种商品在消费上具有替代性,因此其中一种商品的价格上升(或下降)会导致另一种商品的需求量也上升(或下降),这两种商品叫做替代品,它们的特征是其中一种的价格与另一种的需求量是正向相关的。人们对鸡肉的需求上升,会导致鸡肉的价格也上升。鸡肉的价格上升之后,由于它是猪肉的替代品,它的价格上升又会反过来导致猪肉的需求量上升!
        
        课本上是到后面的    92    页才介绍互补品和替代品的,但我们现在已经要用到这个概念,所以把它提到前面来讲解。总而言之,从上述的两个例子可见,一种商品的价格变动,会导致它的互补品和替代品的需求量、价格随之变动,但这些互补品、替代品的价格变动又会反过来影响到这种商品的需求量,所以它们就是“中间因素”。这类属于中间因素的其它因素必须允许它们变。为什么呢?因为中间因素不但数量众多,而且与我们所要研究的物品的价格、需求量的关系复杂微妙,难以一一尽数考查它们在现实中是不是真的没变。我举一个市场营销里的真实案例:英国曾经有一个非常成功的巧克力广告,吸引了很多中学生去购买。人们以为销售受到冲击的只会是其它糖果零食(巧克力明显是它们的替代品),没想到连游戏机的销量也因此锐减!经调查发现,原来中学生的零花钱就只有那么多,基本上是固定不变的,他们多买了巧克力之后,除了不再买别的糖果零食之外,甚至是不得不削减在游戏机上的开支!游戏机厂商真是作梦都没想到,原来巧克力也会成为他们的竞争对手!也就是说,这世上任何两种看起来毫不相干的商品,在某些特定的局限条件下,保不准就会成为替代品或互补品。所以如果我们不允许这些中间因素变化,一旦看到貌似是需求定律被事实推翻的情况,我们就总可以把原因推到中间因素发生了变化上去,而这些中间因素实际上有没有变又难以证实,需求定律就会很容易“沦为”不具有可证伪性的套套逻辑。
        
        从以上关于三类其它因素的讲解,大家要特别注意其中的两个要点。其一,我们说第一类其它因素不可以变,不是说它真的不能变,而是说在同一条需求曲线上不能变。如果在真实世界里这类其它因素是变了的话,那就要画另一条需求曲线来反映。这个要点其实前面我已经强调过的,那就是这类其它因素不变是个假设,但它不是“自私”那种基本假设。自私的基本假设是参与经济学的人都必须无条件接受、因此是一定成立的,而且它不是事实、也不需要是事实!但这类其它因素不变的假设是适用需求定律(点在同一条需求曲线上移动)的前提条件,它不一定能成立,因为它还要跟正在研究的具体情况中的事实进行对比,符合事实时才成立,不符合时就不成立(不成立时就另画一条需求曲线,即点从一条需求曲线跳到另一条上)。
        
        其二,我们说直接影响需求量的其它因素不能变,刚刚又说了这不是说它们真的不能变,而是变了就要画另一条需求曲线,之前还说过这世上会影响到需求量的除了价格还有偏好、收入等其它因素。然而,现在我要特别地把“偏好”这其它因素单独挑出来好好地说一下。偏好(还有品味、喜好、嗜好等其它表达类似意思的说法)是一种特别的其它因素,它会影响到需求量(如前面我举的喜欢苹果的例子所示),但我们必须假设它永远不变——不是在同一条需求曲线上不能变,而是在不同的需求曲线上都不能变!为什么?这又是因为偏好是个心理因素,不是可以看得见的客观事实。如果我们允许偏好可以变,那每当出现一些貌似是需求定律被事实推翻的情况,我们就总可以把原因推到偏好发生了变化上去,而凡是心理因素的变化都是“天知地知,自己知外人不知”,无法以客观事实来证实的,需求定律就又会“沦为”不具有可证伪性的套套逻辑。例如前面那个伞的价格上升后买的人反而多了的例子,我是用天气从晴朗变成下雨这客观事实(其它因素)的变化来解释的,但我也可以用人们现在比以前更喜欢伞的这个心理因素的变化来解释的。虽然这两个解释的效果都是要另画一条需求曲线(这两个因素都直接影响需求量,因此导致需求曲线整条移动),但前一个解释是可以用抬头看天观察天上是不是真的在下雨来进行验证的,后一个解释却怎么能验证呢?人们是不是比以前更喜欢伞,这真是天晓得了!事实上,经济学里禁止使用人有时自私、有时不自私(或有时自私得少一些、有时自私得多一些)来解释现象,除了基本假设不准质疑之外,也跟这里不准使用偏好变化来解释现象的理由是一样的。
        
        推而广之,偏好不变的另一个逻辑上等价的说法,是偏好相同——我们说一个人的偏好不变,跟我们说不同的人偏好相同,逻辑上是同一回事。也就是说,经济学里禁止使用不同人有不同的偏好来解释不同的行为。最近在网上跟一个网友聊天,她说起蒙古人的收入远不如中国人,消费却比中国人高很多,几乎都是月光族。我回复她说:“这应该是因为蒙古的产权保护不力,所以蒙古人选择把收入赶紧花掉获取消费享受而不是存起来积累财富。”她不是学经济学的,条件反射地就回答我:“只是蒙古人与中国人的消费观念不同而已啦。”我再回答她:“不,这种‘月光族’的消费观念为什么会形成,这本身就是一个需要解释的现象。”就是这样了,我们不能用偏好啊、观念啊、性格啊、民族性啊……这一大堆本质上是描述心理状况的因素来解释现象,而是必须探究这些因素背后的客观事实(局限条件),才是具有可证伪性的解释。
        
        大家大概已经注意到我的这番话跟前面谈到预期、后来谈到中间因素时有类似之处。中间因素是事实,但变化过于复杂微妙而难以调查,所以索性让它变好了;但预期才是跟这偏好是性质相同的东西,都属于心理因素。那么怎么处理它呢?方法与处理预期是一样的,就是用客观事实(局限条件)的变化来替代它的变化,即心理因素假设为不变,变的只是替代它的客观事实。还是用前面那个伞的例子。你可以说人们在雨天比晴天更喜欢伞,因为伞在雨天更能保护人免受不利天气的伤害,但我们不如直接就用天气这客观事实的变化来替代人的偏好的变化。推到另一种情况,某个时候可能流行起晴天也打个小阳伞的风气,人们觉得这样的打扮很可爱,于是伞的价格在晴天里也比以前高了,买的人还是更多。你可以说人们现在比以前更喜欢伞了,但这个心理因素的变化不能直接拿来解释现象,而是要进一步追究为什么人们会有那样的偏好变化,原因是流行风气变了。原则上,后者是个可以观察到的客观事实,因此经济学应该是用流行风气这个客观事实的变化来替代人们对伞的偏好变化,这样的解释才具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
        
        希望大家通过上述的讲解,学习到的不仅仅是需求定律的内容,更要体会到科学方法论中的“可证伪性”的内涵,体会到用事实来验证理论是怎么一回事。用理论去解释现象,我们就是要说:根据有关的理论,在指定的(局限)条件下,如果出现某某现象,那就说明理论被事实推翻了。如果出现另一个现象,那就说明理论被事实证明了。然后我们去看现实世界,这某某现象是否发生了,如果没有发生,发生的是那另一个现象,这就说明理论未被事实推翻。于是这个理论就是既具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可证伪性)、但又暂时未被事实推翻(未被证伪),是可以暂时被接受为正确的理论。但是如果理论被事实推翻了,我们可以通过在理论中增加前提条件(如需求定律中的其它因素)来挽救理论,但这些前提条件不能是不可观察的心理因素(因为这会让理论丧失可证伪性),而是必须是可以观察的客观事实、而且要尽可能是容易观察的客观事实(前提条件是越难观察的客观事实,理论失去可证伪性的风险就越高)。如果有两个理论都可以解释同样多的现象,但其中一个理论的前提条件比另一个多,则前提条件较少的理论胜出!(这是科学方法论中主张的“奥克姆剃刀”原则,即“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反之,如果两个理论的前提条件一样多,但其中一个理论能解释更多的现象,则解释力更强的理论胜出!
        
        这里我还要补充讲解一下局限条件与其它因素的关系。在现实世界中,人的行为(选择)是受到很多条件(因素)约束的。想想卢梭的那句话吧: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所谓的枷锁,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的话那就是约束!这世上没有无约束的情况,也就无所谓无约束的自由。(按:之前关于民主的那个帖子之后,有个读者执着地要问,民主之下人是自愿,独裁之下人是被迫,会不会是这个缘故人更喜欢民主。这段话里充满了感情色彩,根本不是什么科学的讨论。至于什么被迫、自愿更是模糊不清的概念!独裁之下你也有选择去闹革命推翻现政权的统治,只是这样做成本太高你就“自愿”不选择这样做而已。民主之下你同样有选择去收买所有有投票权的人按你的意思去投出一个你喜欢的结果,只是那样做成本太高你就“被迫”不选择那样做而已!所以我对此提问一删再删,不予回答。“说明”里将规则定得很清楚——如有愚蠢无知、明显缺乏科学逻辑的评论,一律不予回答,只作删除处理。——被我删了帖的,好好去反省一下自己哪里愚蠢无知、缺乏科学逻辑吧!不改变你的提问的愚蠢本质,也就改变不了我的删帖行为!这就是我的删帖行为的局限条件!
        
        站在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约束人的行为的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自私!但这是假设出来的,不是事实。但光有自私,人的行为受到的约束还不够大。前面第四讲里我说过,假如没有稀缺,人再自私也不需要选择!所以,与自私一起共同地约束人的行为的,还有局限条件!局限条件是客观事实,与自私不是客观事实有本质的区别。大家已经很熟悉了,自私假设加局限条件的变化,就会引起人的行为变化。但引起人的行为变化的局限条件成千上万,理论不可能、也没必要把它们都收进来    (都收进来的话理论会“沦为”特殊理论,因为其中一个局限条件一变,理论就马上变成不适用。特殊理论是太容易被事实推翻,套套逻辑则是完全丧失了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因此虽然本质截然相反,结果却如出一辙,都是不可取的理论。它们等同于是站在一条数轴上的两个极端,可取的理论位于二者之间,选取适当的局限条件收纳进理论之中)    ,只选取其中一些作为理论的研究对象,那就是所谓的内生变量(如需求定律里的价格变量),其它局限条件就放到理论所关注的视野之外,作为外生变量(其它因素)来处理。
        
        说到这里,大概有聪明的人已经注意到,之前我反复说的经济学是用自私假设加局限条件变化来解释现象,就是这一讲的需求定律啊!需求定律中的价格变量是事实,如果作广泛的阐释,那就是局限条件。需求量是心理因素,不是事实,它随价格变量的增减而反向地减增,这就是自私的含义!——价格下降就需求量增加,这是趋利;价格上升就需求量减少,这是避害。也就是说,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这一形状,就是对自私假设的反映!所以大家现在可以更好地理解,为什么经济学必须假设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不准有例外(即不准需求曲线也可以向右上方倾斜),因为如果有例外那就违反了自私的假设了呀!
        
        这一来,需求定律为什么是经济学的公理、为什么有着强大的解释现象的能力,就变得非常清楚了。价格变量其实就是局限条件,凡是对决定眼前这个要解释的现象起关键作用的局限条件,都可以理解为价格变量,不起关键作用的局限条件就把它们划为“不变的其它因素”。这样,前面各讲里我用自私假设加局限条件变化来解释过的所有例子,大家都可以自行去考虑一下,如何改成用这一讲学到的需求定律来解释。(按:事实上,当我考虑如何解释那些例子里的现象时,用的就是需求定律。张五常教授也说过,他的博士论文《佃农理论》里绝口不提需求定律这术语,但其实心里一直想着的就是需求定律,那是他故意要向老师表演神功。也就是说,你可以在字面上不提需求定律,但实际上你的经济分析一直都在遵循、使用着需求定律,这样的经济分析才是正确的!而所谓正确,不仅仅是指解释了现象,更是指具有可证伪性的科学特征,既非特殊理论,也非套套逻辑!)
        
        
        本讲课后作业:
        
        作业一:有人认为,人们对“炫耀品”的需求是不符合需求定律的,因为人们对这类商品就是越贵越买的。结合以下两条新闻(    http://news.66wz.com/system/2011/11/08/102860743.shtml    ,以及    http://shop.ebdoor.com/Shops/518290/DynamicInfos/1564775.aspx    )来说明需求定律在这所谓的炫耀品上有否被推翻。
        
        作业二:上个月某天,我打开收音机听新闻,听到了两条财经新闻。一条是说股市持续低迷,股指再创新低,不少扛不住的股民斩仓离场。另一条是说近几天金价出现了较大跌幅,结果省黄金公司门外排起长长的人龙,原来是不少师奶一听到这消息就赶紧来这里趁着金价比较便宜的时候大量购买,以致于省黄金公司平日是下午五点关门的,那天要一直忙到晚上八点才能处理完所有的交易。股市里正上演着所谓的“杀跌”,金市里出现的却是趁低吸纳,用统一的理论解释之!
        
        作业三:当年在“需求曲线能否向右上方倾斜”的大讨论中,张五常说过一句大意如下的话:“需求曲线可以向右上方倾斜,也可以向右下方倾斜,但经济学家规定它必须向右下方倾斜。”我的一个博士同学,数学很强——因此我本以为他应该也是逻辑很强的人,可是后来我发现,原来这世上“数学一流、逻辑九流”的奇异物种并非绝无仅有!——,很不喜欢张五常(因为张五常批评现在的经济学中使用数学多是滥用),当着我的面说过这么一句话:“我认为需求曲线可以向右上方倾斜,但我在做的经济研究都是基于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的。”辨析此人的这句话跟张五常的话在逻辑上有不同吗?
        
    

                上一讲作业的优秀回答选登:
                (按:上一讲的作业回答得很好的朋友很多很多,不可能一一尽数列举,这里我只是选登了其中三条,第一条是因为最早答得最完整的;第二条是该朋友的进步最明显,值得鼓励;第三条是不但分析精到,而且风趣好玩。)
                
    

        
            mlle2011-12-04 12:29:19
        电视台不能卖广告,产权被侵犯,租值消散,一定会出现阻止阻止消散的行为。如果电视台是自己制作电视剧,为了到达之前的广告收入,肯定会在电视剧中植入广告来获得广告收入,如果是外包给专门的制作公司,也会压低之前的购买价格,作为制作公司,收入少了,要不然制作质量下降,要不然寻求别的收入(植入广告),最终的结果可能是,节目的质量下降,电视剧植入广告增多,观众对电视的需求减少,转向别的媒体,如网络媒体,作为竞争者网络媒体也更有动力去吸引优秀的内容制作商,最终重新改写竞争局面,达到新的“均衡”,当然,电视台由于原本租值甚多,可能会牺牲一部分租值,尽力维持原有的市场地位,这些都需要在现实中验证。
        
    

        festborelien2011-12-04 23:09:07
        这次我要好好做作业,争取得个好分数。
        电视剧不会变成广告剧,就算会也只是昙花一现。原因如下。
        终极消费者----观众是以看剧本故事,演员演技,导演功力的预期来看电视剧的。没有看公告的预期。广告剧没市场。
        中间商--------掌握产品销售渠道的电视台,不能穿插广告,只能压低价格收购制作者产品。
        产品制作者----导演,演员等制作者没法植入广告以压缩成本和融入资金,观众不要看。阻值消散殆尽,最后破产。被踢出局。
        最后大企业进行资金,生产力,终端销售的资源整合,广告剧昙花一现。嘿嘿嘿。
        好像香港的无线和亚视就是即掌握生产资源又掌握播出渠道。
        
    

        新浪网友2011-12-05 21:19:28
        电视剧是商品,看广告时间是代价。上馆子吃饭,少给或者不给钱,“限广令”算哪回事?
        广电局解释说不是免费餐,而是为了群众流畅体验,决定大家吃玩饭后再算帐,不兴边吃边掏钱!可奈何剧后广告,看官容易估计时间,纷纷逃到厕所冲马桶,逃单去也。插播广告最受商家欢迎,就是为了增加看官们逃单的成本。
        不限制“结帐”的合约方式,观众们自己权衡观赏的用值和“眼球”成本,无利不图;电视台则比较广告收益和电视剧采购成本,能收则收。银货两迄,各达最优。
        限广令的有和无,当事人的行为也跟着变化。少付了看广告时间,又臭又长的内容应当要容忍吧;不让明着边吃边结帐,那就植入广告内容,偷偷算钱好了。上面有仁兄提出植入广告信息费用巨大,与经验吻合(少数金牌导演才有植入特权),有道理,那就集间广告中插入片花内容如何?
        限广令实属多余的直接证据就发生在不久前。其时,各电视台竞相热播《我的团长我的团》,你一天两集我就三集、四集,观众按照自己进度随意换台。为了争取些许广告时间,各家争的头破血流,哪里敢不流畅?而随意插入广告较多的现象,往往发生在夜里12点以后,尽是垃圾时间了。
                    (说明:
         
        1、这系列文章是本博客管理员(不是张五常教授!)根据给本科一年级的经济学专业学生讲授“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的授课内容而整理出来的讲义。使用的主干教材是张五常教授的老师赫舒拉发所编写的《价格理论及其应用》,并在授课过程中将张五常教授的旧版《经济解释》三卷本有机地结合进来,是本博客管理员在实际的经济学教学之中探索将张五常经济学透过主流教科书传授给经济学学生的成果。
         
        2、本系列不定期更新,甚至可能写着写着会因兴趣缺缺而中止,本博客管理员对此不作任何担保!
         
        3、如有愚蠢无知、明显缺乏科学逻辑的评论,一律不予回答,只作删除处理。另外,不看完这个系列最新更新之前的以往所有文章就急于提问,提问内容其实早在前面的文章中给出了回答的,也是一删了之!)

    

 

相关新闻

经济学讲义-第八讲:需求定律(2)
经济学讲义-第八讲:需求定律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我们新致2343
12222
我们新致2018
老丁看市180228
即使文件上的签名并非本人所签,但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对公司成立知情且出资的,不能否定其股东身份
影视剧著作权合作中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参考资料:关于推进企业培训的一般建议
关于推进企业培训的一般建议
特朗普民调首次领先
美国民调普遍预测希拉胜选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