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既是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大国,也是一个科技强国。由于人口众多、国土狭小、资源匮乏,长期以来日本走的是一条面向全球发展经济的道路。加上日本地理上邻近东南亚,相互往来历史悠久,双方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因而战后日本一直十分重视对东南亚地区的市场开拓。早在1977年,日本首相福田纠夫在首届日本—东盟首脑会议结束后,就提出了要与东盟发展“对等的伙伴关系”和“心心相印的信任关系”。以此为契机,日本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等众多领域与东盟进行合作并提供了大量的政府开发援助(ODA)(注: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地域政策课编:《日本与东盟》,外务省国内广报课,2003年,第1~2页。),并且随着其产业技术的升级换代,将本国的中低端技术和设备不断转移到东南亚地区,以图将东南亚地区培育成日本的经济后院。长期以来,日本以资金援助、技术合作和人员培训等方式不断加强同东盟国家的政治经济关系,双方高层往来频繁。仅1994~2003年,日本援助东盟的ODA累计就达约219亿美元,占同期日本对外援助的约25.8%(注:参见《表Ⅲ—15两国间ODA按地区分配的推移》,日本外务省编:《政府开发援助(ODA)白皮书(2004年版)——日本ODA50年的成果及历程》,2004年11月。)。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经营,日本已成为东盟国家最大的投资者和最主要的贸易伙伴之一,日资和日本技术及设备在促进东盟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日本具有巨大的资金和技术优势,东盟国家强烈要求日本在科技合作领域能够发挥主导性贡献。长期的密切交往,使得日本与东盟的科技合作具有了一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本文拟对近年来双方开展科技合作的方式、特点、进展、双边合作的简况以及前景进行论述。
一、日本与东盟开展科技合作的主要方式
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根据东盟国家的各种现实需要,日本将实施高效、富有成果和迅速的合作当作第一要务,将过去大力推广的农林水产、社会开发和矿产业等领域的合作┐蟮搅硕匀跏迫禾宓闹С帧T产业、地方分权、加入WTO、财政金融和管理等新领域。同时,为促进东盟一体化进程,日本也努力协助东盟区域内的南南合作,并为东帝汶的振兴提供支援。
总体上看,日本与东盟的科技合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渠道展开:
1.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的项目方式技术合作。日本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确定了合作的方式,开始向东盟国家大量提供各种器材和派遣各种领域的专家,通过各种综合项目的实施,促进了与东盟国家的科技合作。由此,在东盟国家的人力资源开发和国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工业技术研究院的国际研究合作(ITIT)事业。从1973年开始实施,历时30多年,主要是由具有日本官方背景的工业技术研究院与东盟各国的相关研究所开展共同研究,以培养东盟国家进行自主研究的技术力量。该院已确定了今后的重点研究领域为:下一代工业所需的基础技术;新能源技术——阳光计划;环境保护;医疗与福利技术。
3.通过新能源产业技术开发机构(NEDO)开展国际共同研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日本与东盟国家以能源和环境等相关领域为中心开展了大量的共同研究;从1992年开始实施的“绿色援助计划”就是其中之一。
4.单独派遣专家,接受东盟国家的进修人员以及无偿提供器材等。涉及医疗体制改革、植树造林、农业开发、渔业开发和文物保护等多个领域。迄今为止,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科技及相关合作项目已达40多项。
二、日本与东盟开展科技合作的新特点
在亚洲金融危机以前,日本对外技术转让是非常保守的,对东盟的技术转让以服务于其企业全球化战略的需要为目的,明显带有“雁行模式”的特征。但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日本从确保其在东南亚地区的地位出发,对传统的技术开发与转移方式进行重新定位,呈现出了以下新的特征:
第一,技术转让规模有所扩大,层次明显提高,促进了东盟国家产业结构的升级。
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前,日本在东盟奉行的是全球化战略,以东盟作为“出口平台”,发挥其作为“迂回加工生产基地”的功能,因而对该地区的技术转让比较消极保守。日方一直坚持只转让“适用性”技术,奉行“转让与当地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技术”。据统计,在东盟的日资企业中技术转让比例较高的是操作技术、维修技术、质量管理和工程管理等实用性技术,其比例高达60%~80%。而对被称为“创新性技术”的技术设计、新产品与设备开发等高新技术的转让比例则比较低,只占30%左右。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日本从提高东盟经济技术水平和调整本国经济结构的实际出发,开始逐步扩大和提高对东盟技术转让的规模和层次。目前,日本对东盟技术出口的产业主要分布在运输机械、电气机械和化学产业,而在纺织品、食品和矿业等产业领域则有所下降。
第二,从占领当地市场考虑,日本开始在东盟国家设立研究开发机构。
日本的跨国公司在东盟的生产经营活动向来以日本和第三国市场为主要目标,因其产品多为标准化产品,一般不愿在子公司或东南亚地区开展研究与开发活动,而是将技术开发与研究活动集中于母公司。虽然在某些时候它们也会考虑在当地开展技术研究活动,但这大都是为了了解当地市场以便对其进行技术支援,更好地为其总体目标市场服务。亚洲金融危机后,东盟对日本的这种保守的技术转让方式纷纷提出批评。而从日本方面来看,传统的欧美市场已接近饱和,市场份额难以继续扩大,企业盈利率明显下降,通过东南亚作跳板“迂回出口”方式已难以为继。为调整国内经济结构,重振日本经济,日本不得不扩大内需和开拓新市场。在这种背景下,日本跨国公司开始重视采用分散化的技术研究与开发体制,向东盟子公司或合作伙伴的技术转让变得越来越积极,以研究当地市场为核心目标的研究开发中心纷纷成立。目前,日本设在东盟各国的该类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已近30个,主要分布在医药、化学、金属制品、电气机械等产业。这些中心也越来越多地雇用当地技术研究人员,并与东道国的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密切合作,推进双边技术协作与交流。1998年11月23日,日本通产省决定拨款5亿日元设立日本政府倡议的特别日元贷款,其目的之一就是在科技上援助东盟等亚洲国家进行经济结构改革,以改变其出口产品结构单一、外贸依存度过高的状况。
第三,技术援助项目增多并开始向知识密集程度较高的领域发展。
日本认为,只有举起经济技术合作这面旗帜,才能真正发挥它在亚太经济中的作用,希望通过加强与东盟的经济技术合作,增加对东盟的技术援助来赢得东盟的认同和尊重,以提高自身影响力。因此,日本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一直十分重视对东盟的技术发展援助。在金融危机以前,日本对东盟国家的技术援助项目往往集中在受援国的初级产业部门和社会经济基础设施部门,这些项目对增加受援国制成品的生产能力和提高其生产技术水平一般并不起直接的作用。金融危机以来,在东盟经济有所恢复的基础上,日本为重塑其“领头雁”的地位,力图通过扩大经济技术合作、提高技术援助项目的层次,使东盟从垂直经济合作向水平经济合作方向转化,以便在新的国际分工之中获得更大利益。这使得日本对东盟的技术援助有向知识密集程度较高的项目领域发展的趋势。例如,日本对泰国的技术援助项目主要集中在研究防治艾滋病等医疗、高等教育和职业培训、环保等领域,并延伸到计算机软件项目和生物技术等较高级的领域。
迄今为止,有关日本和东盟的科技合作项目中,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领域:(1)计量标准的确立;(2)为确立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支援;(3)培养信息化人才;(4)培养铸造技术和金属加工技术人才;(5)培养贸易相关人才;(6)为确保化学品的安全提供相关技术支援;(7)为有效利用东盟国家的资源提供技术支援。通过以上领域的援助,为东盟国家建立和完善产业体系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预计今后日本还会进一步扩大与东盟国家在环保技术领域的合作。
三、日本与东盟开展科技合作的进展
2002年1月,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在新加坡的演讲中提出了建立“日本—东盟综合经济合作构想”,表示日本与东盟要在投资、科技、人才培养、旅游等方面加强合作(注:参见日本首相官邸网站,http://www.kantei.go.jp/jp/singi/asean/kettei/021016tyuukan-h.html。)。根据该构想,日本计划逐步废除贸易、投资和其他领域的壁垒,通过加强与东盟国家在金融、信息技术、科技开发、文化交流、人才培养、中小企业发展和竞争政策等多种领域的合作,从而促进日本与东盟的经济合作再上一个台阶。日本政府还为此专门成立了“思考日本—东盟综合经济合作构想恳谈会”,邀请大批长期从事东南亚研究的专家学者,对双方的合作方向和领域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
2003年12月11~12日,日本—东盟特别首脑会议在日本东京召开,就加强日本与东盟在政治、经济、文化及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展开了一系列双边和多边会谈。会上,日本再次确认了重视东盟的对外政策和基本方针,强调以日本和东盟为核心,实现2002年1月小泉首相提出的“东亚共同体”构想,并希望能够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注:《日本—东盟特别首脑会议就‘东亚共同体’通过〈东京宣言〉闭幕》,载(日)《每日新闻》2003年12月12日。)。另外,日本在会议期间还特意发表了针对东盟ODA的《新行动计划》,宣布在ODA方面继续优先考虑东盟各国,并表示将以促进东盟联合、加强东盟各国的经济竞争力及反恐、打击海盗等国际性问题为中心,对东盟联合行动计划、湄公河流域开发和东盟东部发展地区的联合体,在促进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新的援助(注:参见日本外务省网站,《日本—东盟特别首脑会议》,http://www.mofa.go.jp/mofaj/kaidan/s-koi/asean-03/。)。对此东盟各国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并形成了诸多成果。例如,东盟原则上同意就日方提出的“东亚共同体”构想加强磋商,共同向最终实现东亚地区一体化的目标迈进;发表了旨在加强政治、经济和安全领域合作的《日本—东盟伙伴关系东京宣言》,并签署了落实该宣言的附属文件《行动计划》(注:《‘日本成功插足’东盟》,载《江南时报》2003年12月13日第16版。)。日本宣布正式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此外,一系列双边会谈还签署了《日本—泰国经济合作协定工作小组报告书》、《关于日本—泰国经济合作协定开始谈判的联合声明》、《关于日本—菲律宾联合调整小组报告书》、《关于日本—菲律宾经济合作协定开始谈判的联合声明》、《日本—马来西亚产学官共同研究报告书》、《关于日本—马来西亚经济合作协定开始谈判的联合声明》、《关于日本—新加坡经济合作协定部长级联合评价的联合声明》等文件。在加强经济合作方面,签署了《日本—印度尼西亚伙伴关系日程表》、《日本—越南共同行动计划》、《日本—泰国伙伴关系进展实况》和《日本—老挝技术合作协定》。这些协议和文件显示出日本与东盟的经济技术合作从以往的小步靠拢到大步前进。由此可以预见,双方的科技合作也将得到更多的重视和支持。
四、日本与东盟各国科技合作简况
由于东盟各国国情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因此日本与东盟各国的科技合作虽具有一定共性,但也各具特色。
1.泰国
2000年3月,日本政府制定了援助泰国的国别计划,确定以教育和预防艾滋病为中心的社会支援、环境保护、地方和农村开发、整合经济基础、地区合作支援等为重点援助领域。截至2001年,日本对泰国提供的有偿资金援助已达19192.78亿日元,无偿资金援助达1621.99亿日元,技术合作达1820.16亿日元(注:参见日本外务省网站,《政府开发援助(ODA)国别数据(2002年版)》,http://www.mofa.go.jp/mofaj/gaiko/oda/shiryo/jisseki/kuni/02-databook/eaj/top-eaj.html。)。日本与泰国在科技领域的合作涉及广泛,除农林水产业、包括防治艾滋病在内的卫生保健、大学以及职业培训等人才培养、环境保护以外,近年来还扩大到了电脑软件以及生物技术等高科技领域。在开发调查领域,日本围绕着道路、港湾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林水产提供了大量的援助,近年来,更是从确保泰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参与解决城市、环境和地区差距等合作项目。除此之外,日本还与泰国合作,积极对第三国提供技术援助。日本为此制定了实施技术合作的框架,利用日本对泰国进行科技合作的成果,由泰国负担部分经费,在泰国对第三国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共同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派遣专家。
2.新加坡
新加坡是日本重要的经济科技合作伙伴。2002年1月,日本与新加坡正式签署了名为《新时代经济合作协定》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日新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内容不在商品贸易领域,而是侧重信息技术和金融领域。因为日新商品贸易额的84%已是零关税贸易,有税贸易仅占16%,仅在传统FTA领域中撤销关税壁垒将使两国享受的互惠较少,也失去了协议的意义。因此该协议的重点是放宽限制,实现服务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完善电子商务自由化及贸易手续包括完善个人数据交换、电子交易的法律制度,保证相互承认规章和使用电子认证基础。同时,还在民间层次上与新加坡就电子相互认证基础合作做出“实实在在有效的业绩”。在金融领域内的合作是将向亚洲企业共同投资的构想具体化,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BIC)作为日本的政府金融机构与新加坡运作外汇储备的政府投资公司(CIG)共同出资,并向民间募集资金,设立了2亿美元的基金。该基金的目的是为IT风险企业投资,除支援偏重银行借款的新兴企业筹集资金外,还要培育亚洲资本市场。
3.印度尼西亚
日本在对有关印尼开发的现状、课题和开发计划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在以下重点领域与印尼开展科技合作。即改善人居环境、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和防治艾滋病,充实初等和中等教育,提高教师素质,充实技术人员的教育,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持生物多样性,实现可持续发展,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减少公害,制定环境相关政策,支援印尼重组产业结构,改善印尼投资环境,协助完善其电力、水资源开发、运输和通讯等基础设施。截至2001年,日本对印尼提供的有偿资金援助已达38397亿日元,无偿资金援助达2099亿日元,技术合作达2390亿日元。印尼已经成为日本第二大ODA受援国。特别是在科技合作领域,日本除在各种领域为印尼培养人才以外,还非常重视“克服危机以及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支援”(注:参见日本外务省网站,《政府开发援助(ODA)国别数据(2002年版)》,http://www.mofa.go.jp/mofaj/gaiko/oda/shiryo/jisseki/kuni/02-databook/eaj/top-eaj.html。)。另外,日本于2002年3月确定了新的经济政策支援项目,对于印尼认为非常重要的课题,由日方派遣专家与印尼相关机构进行对话,并为印尼的经济政策提供建议,从而支持印尼的经济改革。
4.马来西亚
2002年2月,日本政府制定了援助马来西亚的国别计划,确定了以下援助的重点领域:即提高马来西亚的经济竞争力,培养具有高级知识和技能的人才,支援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缩小经济差距而提供支援。截至2001年,日本对马来西亚提供的有偿资金援助达8797亿日元,无偿资金援助达124亿日元,技术合作达949亿日元(注:参见日本外务省网站,《政府开发援助(ODA)国别数据(2002年版)》,http://www.mofa.go.jp/mofaj/gaiko/oda/shiryo/jisseki/kuni/02-databook/eaj/top-eaj.html。)。在科技合作领域,由于马来西亚经济发展较快,与日本在农林水产、工矿业和医疗领域的人才培养以及环境保护和产业培育等方面开展了高层次的合作。在开发调查领域,原来一直以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为中心,但近年来,日本开始重视环境保护和解决地区经济差距等援助项目的开展。同时,日本也逐渐将马来西亚视为援助国之一,对马来西亚开展的南南合作提供相应的支持。
5.菲律宾
2000年8月,日本政府制定了援助菲律宾的国别计划,并将以下领域作为重点援助领域(注:这些重点援助领域在2002年10月召开的日本—菲律宾经济合作政策协议中再次得到了确认。),即改善经济体制,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开发的投入力度,摆脱贫困,加强环境保护和防灾,培养人才,帮助棉兰老岛地区摆脱贫困,实现和平稳定。截至2001年,日本对菲律宾提供的有偿资金援助达21515亿日元,无偿资金援助达2372亿日元,技术合作达1517亿日元(注:参见日本外务省网站,《政府开发援助(ODA)国别数据(2002年版)》,http://www.mofa.go.jp/mofaj/gaiko/oda/shiryo/jisseki/kuni/02-databook/eaj/top-eaj.html。)。菲律宾现已成为日本的第三大ODA受援国。特别是在科技合作领域,日本与菲律宾在农业、工业技术、医疗、教育和职业培训等各种领域广泛开展了人才培养等合作。2002年以来,日本还加大了对菲律宾结核病、艾滋病和疟疾等疾病防治的技术合作力度。在与菲律宾的开发调查合作方面,对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水资源、采矿业、电力、环境和防灾等多个领域开展了合作。
6.文莱
日本是文莱最大的贸易伙伴国(注:占文莱出口总量约50%,日本对文莱的进口也仅次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美国,居第4位。)。日本主要从文莱进口石油和液化天然气,而文莱则主要从日本进口机械产品、运输工具和金属制品等。两国之间的经济往来主要以贸易为主,相互投资额较小,截至1998年,日本对文莱的投资总额仅为1.2亿美元。尽管文莱已经不再接受日本的政府开发援助,但截至1999年3月,每年仍然有50名文莱公民参加“21世纪友好计划”,赴日本接受为期1个月的进修,人数总计达660人。除此之外,每年还有约30名文莱青年参加“东南亚青年之船”访问日本(注:日本外务省编:《最近的文莱形势与日文关系》,2004年9月。)。这些活动,对于文莱接受日本的先进科技发挥着重要作用。
7.越南
2000年6月,日本政府制定了援助越南的国别计划,将以下领域作为重点援助领域,即人才培养和制度建设、电力和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和农村开发、教育、医疗保健、环境保护。截至2001年,日本对越南提供的有偿资金援助达7667.33亿日元,无偿资金援助达983.44亿日元,技术合作达434.69亿日元(注:参见日本外务省网站,《政府开发援助(ODA)国别数据(2002年版)》,http://www.mofa.go.jp/mofaj/gaiko/oda/shiryo/jisseki/kuni/02-databook/eaj/top-eaj.html。)。在科技合作领域,自1992年日本再度对越南提供援助以来急剧扩大,以行政领域和实现市场经济为首,技术合作还涉及医疗保健、农业和教育等各种领域的人才培养,其对越南的援助总额在2001年达到全世界对越援助总额的第二位。
8.柬埔寨
2002年2月,日本政府制定了援助柬埔寨的计划。该计划为期5年,其重点援助领域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包括教育和医疗等援助,解决有关环境和毒品等引发国际争端的问题,为缩小与其他东盟国家的差距进行支援,对柬参与湄公河流域开发和普及IT等进行支援。截至2001年,日本对柬埔寨提供的有偿资金援助达64.62亿日元,无偿资金援助达789.48亿日元,技术合作达227.8亿日元(注:参见日本外务省网站,《政府开发援助(ODA)国别数据(2002年版)》,http://www.mofa.go.jp/mofaj/gaiko/oda/shiryo/jisseki/kuni/02-databook/eaj/top-eaj.html。)。除了医疗保健和农业等领域以外,日本还非常重视为健全柬埔寨法律制度系统而提供支援。例如,通过对民法、民事诉讼法的起草进行支援,来培养柬埔寨的法官、司法部和国会的立法工作人员。在医疗保健领域,日本与美国于2000年6月组成联合调查团,对柬埔寨的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寄生虫病以及母子保健进行调查,并确定了具体的援助政策和措施。
9.老挝
由于老挝经济落后,日本从缩小东盟内部差距的角度出发,确定了援助老挝的重点领域,即人才培养、农林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01年,日本对老挝提供的有偿资金援助达130.94亿日元,无偿资金援助达881.18亿日元,技术合作达292.19亿日元(注:参见日本外务省网站,《政府开发援助(ODA)国别数据(2002年版)》,http://www.mofa.go.jp/mofaj/gaiko/oda/shiryo/jisseki/kuni/02-databook/eaj/top-eaj.html。)。在科技合作领域,日本围绕着人才培养、设备提供、农林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4个重点领域与老挝开展合作,近年来不断加大援助力度。在“日本—东盟友好计划”框架下,日本从1999年开始每年邀请30名老挝青年访问日本。2000年4月~2002年3月,为解决老挝财政和贸易赤字问题,提高老挝的经济政策决策水平,日方专家对老挝的经济状况进行分析,并提供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在开发调查领域,从2001年3月开始,日本帮助老挝制定完善医疗保健服务的基本计划。从2001年10月开始,日本又为老挝制定发展电力通讯等产业的基本计划提供了援助。
10.缅甸
在科技合作领域,日本以提供促进缅甸民主化和经济对外开放的援助为中心开展与缅甸军政府的合作。在医疗保健领域,除了实施防治麻风病、改善基础医疗条件等合作项目以外,还向缅甸派遣疾病防治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在农业领域,除了实施普及灌溉技术和公有林合作项目以外,日本还在禁毒领域加强了与缅甸的合作,通过派遣荞麦种植专家前往缅北地区进行指导以发展替代种植。此外,为促进缅甸早日走向市场经济,日本还派遣专家到缅甸,向缅甸的统计机构传授经济统计的相关知识和技术。截至2001年,日本对缅甸提供的有偿资金援助达4029.72亿日元,无偿资金援助达1715.15亿日元,技术合作达250.90亿日元(注:参见日本外务省网站,《政府开发援助(ODA)国别数据(2002年版)》,http://www.mofa.go.jp/mofaj/gaiko/oda/shiryo/jisseki/kuni/02-databook/eaj/top-eaj.html。)。另外,在1999年11月召开的日本—缅甸首脑会议上,两国领导人就日本对缅甸的经济结构调整提供支援达成了一致意见。在此基础上,两国政府、产业界和学术界的官员以及专家组成了联合特别工作小组,就缅甸的金融、财政、产业、贸易、IT、农业和农村等领域共同进行探讨,提供政策性建议,得到了缅甸政府的高度评价。
五、日本与东盟科技合作的前景
综上所述,日本已成为东盟最大的科技合作伙伴和资金、技术来源地。日本对东盟国家的投资主要分布在制造业、能源开采、电子、汽车零件、化工、矿山、冶金、旅游设施等领域。日本在生物科学、超导和基本粒子、卫星技术和核能利用等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方面居世界领先地位。另外,日本在冶金、电子、机械、化工、能源开发、环保和医疗保健等基础领域的研究开发方面也比东盟先进。东盟国家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广阔的商品市场和良好的投资环境。此外,东盟所需的机电、化工、仪表、建材、冶金、勘探、通讯等技术和产品都是日本的强项。长期以来,日本通过加强对东盟国家的科技合作,对东盟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使东盟国家得以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东盟国家对于日本所提供的大量的资金和技术合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希望日本能够继续与其保持深入且广泛的科技合作。
总的来看,日本与东盟国家的科技合作发展稳定,前景广阔,日本凭借其科技和资金优势,以及文化和地理相近的便利条件,将会继续与东盟国家保持密切的科技合作,并对东盟国家提供相应的援助。今后,伴随着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加快,通过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国家的科技合作,日本与东盟国家的政治经济与外交关系也将得到加强,从而使双方在双边关系的良性互动中增强日本在东南亚地区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有利于日本对东盟国家经济的进一步渗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与东盟国家开展科技合作的一些经验,很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