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落户流程
(1)凭《关于同意接收非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落户所需相关表格及材料,但有些凭证必须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
(2)查询档案到达情况:就业的非本地生源毕业生可在学校档案寄出3周后凭《通知》到中心查询档案到达情况或在中心网站www.firstjob.co皿cn或通过声讯电话查询,查询出的档案编号应填写在凭证的左上角"档案编号"栏。
(3)经查询档案已确定到达者,凭《通知》报到,凭<<<非)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委托保管档案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管档案表川、《受理凭证》、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委托入户中心集体户口申请表))(以下简称《入户申请表川、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照片1张(照片背商店写上姓名)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受理她选行档案、户籍编号及登记,办理落户事宜。
2.办理落户所需材料。
(1)(通知》第一联原件。
(2)完整填写并由委托单位盖章的《保管档案表》。委托单位必须与《报到证》和《通知》上的单位一致(,(保管档案表》可凭《通知》到中心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
(3)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的就业单位应与《通知》上的单位一致,若有不一致处须办理相关更正手续。
(4)完整填写并由委托单位盖章的《人户申请表)),委托单位必须与《报到证》和《通知》上的单位一致(,(入户申请表》可凭《通知》到中心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上除住址外的各项内容须与《户口迁移证》上一致,若有不一致处须先更正一致后办理。
(6)((户口迁移证》原件,应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落户,并核对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是否填写且准确,迁移证上的籍贯、出生地必须写到县市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