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癸卯岁,西原贼入道州,焚烧杀掠,几尽而去。明年,贼又攻永破郡,不犯此州边鄙而退,岂力能制敌欤?盖蒙其伤怜而已。诸史何为忍苦征敛!故作诗一篇以示官吏。
昔年逢太平,
山林二十年。
泉源在庭户,
洞壑当门前。
井税有常期,
日晏犹得眠。
忽然遭世变,
数岁亲戎旃。
今来典斯郡,
山夷又纷然。
城小贼不屠,
人贫伤可怜。
是以陷邻境,
此州独见全。
使臣将王命,
岂不如贼焉。
今彼征敛者,
迫之如火煎。
谁能绝人命,
以作时世贤。
思欲委符节,
引竿自刺船。
将家就鱼麦,
归老江湖边。
【注解】:
1.井:即“井田”;
2.井税:这里指赋税。
3.戎旃:军帐。
4.典:治理。
5.委:率。
6.刺船:撑船。
7.将家:携带家眷。
【赏析】:
这是斥责统治者横征暴敛的诗。诗序交代了历史背景,然后在诗中表现了官吏不顾人民死活,与“夷贼”比较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全诗共分四段。前六句为第一段,写昔岁太平日子,生活的安适。七至十四句为第二段,写“今”,写“贼”。对“贼”褒扬。十五至廿句,为第三段,写“今”,写“官”。抨击官吏,不顾丧乱人民之苦,横征暴敛。最后四句为第四段,写自己的心志:宁愿弃官,也不愿做所谓“忠臣、贤臣”。宁愿归隐江湖,洁身自好,也不愿作为帮凶,坑害人民。“使臣将王命,岂不如贼焉”是全诗的主旨。诗直陈事实,直抒胸臆,不雕琢矫饰,感情真挚。
元结
(719-772),字次山,鲁山(今河南省鲁山县)人。天宝十二年(753)进士。安史之乱起,充山南东道节度参谋,率军保全十五城,颇立战功。代宗时,历任道州刺史、容州都督充本管经略守捉使,后辞官归隐。有《元次山集》。元结主张作诗必须反映现实,反对华而不实的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