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和PE判断项目优劣的标准可能不尽相同,但是以下是基本的共同点。
创业者提出了新的商业模式,提出该商业模式的时点是早于竞争对手,或者较早参与该新的商业模式中。正所谓“一招鲜吃遍天”。先发优势也是一种核心竞争力。可以是对现在成功商业模式的完善,也可以是颠覆性的创新。如最早或较早参与团购、P2P、在线教育等领域。VC和PE投这类项目,有利有弊,好处是早前项目估值较低,投资回报率较高。不利之处是失败率较高,毕竟新的商业模式的成功存在非常大的不确定性,需要接受市场的检验。
创业者所在企业具有规模优势,处于行业前三或者至少前五的位次。企业创始人前期可能没有意识到外部投资人的作用,主要依靠债权和企业自身积累来发展。其实规模也是一种核心竞争力,VC和PE扶持行业前几名可以较快的实现退出。扶持小树苗需要较多耐心和时间,马上可以摘果子的事情还是有较大吸引力的。当然,这个时候投资机构可能会把创业者的门槛踏破,投资这类项目的成本较高,投资回报率较低。当然,如果规模暂时没有优势,如果具有足够的成长性,也是吸引投资人的有力卖点。
创业者拥有强大的团队。如BAT核心成员出来搞互联网创业,容易获得投资人的认可。当年李开复三个字就可以吸引联系等巨头的投资,雷军的个人品牌对于融资工作产生了较大的积极作用。人是最重要的因素,任何事情都是由人来构想和完成的,事在人为。创始人前期必须重视团队的组建工作,注意学历、年龄、从业经历等的合理搭配。即时没有先发优势和规模优势,但是拥有梦幻般的的团队,也能让投资人相信可以实施赶超战略,实现弯道超车。
创业者拥有某些特殊的资源。如创业者拥有政府高官的关系资源,或者创业者的父母和兄弟姐妹是中国商界领袖级人物,或者创业者拥有一项革命性的发明成果,或者其他特殊资源。对于特殊的政府资源,VC和PE要谨慎考虑,这是一种打“擦边球”的玩法,风险非常大,有可能导致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