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上“经济学”的课,都会有些新的感悟,区别只是或大或小,或重要或轻微,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教学相长”之意。
上个学期的讲课也不例外,而我照例要写文记下来,只是这个空间里一直在登载学生的期末论文中的优秀之作,之后又适逢春节,直到现在才有空发布上学期讲课中获得的新感悟。
首先是关于“效用”与“使用价值”的区别。我在《经济学讲义》的第十讲《消费者理论》中讲到传统经济学的“效用”概念时,有这么一个注脚:
熟悉张五常教授的《经济解释》的朋友会注意到,我这里把使用价值的概念作了修正之后等同于效用的概念,与张五常教授所主张的以修正了的使用价值的概念取代效用的概念的做法不尽相同……我曾当面问过张五常教授,他的使用价值的概念与效用的概念到底有何不同。他的回答是,效用是意图,不是事实;但使用价值是事实。我再追问使用价值怎么会是事实,他却没有再回答下去。我独自思考,想来想去都不觉得经张五常修正过的使用价值的概念,与效用的概念有何不同。……
但上个学期讲到此处的时候,一边讲着效用的概念,一边突然之间就明白了!其实我在第十讲的行文之中已经有意无意地把答案所需的逻辑都写出来了,但很奇怪就是没能把这些相关的逻辑联系起来,像拼图一样把答案拼出来。
在讲效用这个概念的发展历史时我指出,“效用”这一术语最初来自于边沁的“功利主义”,通俗地说就是个“快乐指数”——说起来现在还有经济学家在鼓捣这个东东,披上数学的外衣,本质上其实只是边沁的门徒,但论思想之深刻还远远不如边沁——,即用来量度快乐或痛苦程度的指标。但这个概念引入经济学之后,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已经完全脱离了最初边沁所赋予的含义,变成了用来量度人的偏好的一个单位。这么说吧,我们要量度长度时用米、公里等单位,我们要量度重量时用克、公斤等单位,我们要量度温度时用摄氏、华氏等单位,那么我们要量度人的偏好时用什么单位呢?那就是效用。效用在经济学中的含义与作用,也就是如此这般。
清楚地指出了这一点,就很好理解为什么张五常说效用是意图不是事实了。因为偏好是意图不是事实嘛!用来量度一个不是事实的东西的单位,当然也不是事实了。打个比方:如果我们把量度神灵的荣耀程度的单位定义为“光环”,A神的光环是10个,B神的光环是100个,于是得出结论说B神比A神更荣耀……你说这不是伪科学是啥?披着可计量的科学外衣(其实是数学而已,只是不懂科学方法论的人往往将可计量的数学与科学混为一谈),讨论的却是与科学毫无关系的宗教问题!
转头说“使用价值”这个概念,它却是事实,为什么呢?我在第十讲里其实也讲解得很清楚了。一个物品一定是因为对某人有用才被那人所需要而具有价值,虽然同一个物品在不同的情况下对不同的人的用途可以大不一样——如沙漠里的一瓶水的价值之高可以等同于生命——,但使用价值会因人、因地、因时而异不等于它不是客观的事实,只不过是局限条件变化而使人对同一物品的成本与收益的衡量也随之变化而已。确切地说,使用价值是量度物品在特定的局限条件下对人的用途大小的单位。这个定义里从“局限条件”到“用途”,无一不是事实,并不是“偏好”那样的意图,量度事实的单位当然也是事实了。
这样清楚地澄清了“效用”与“使用价值”的概念之后,我们就能明白,二者的关系其实类似于我在《经济学讲义》第八讲《需求定律》中举的那个雨伞例子的不同解释。天降大雨时,伞的价格上升了,但人们还是多买了伞,这当然没有推翻需求定律,而是因为“天降大雨”这个其它因素变了,使得整条需求曲线发生了移动。这是即使没学过经济学的普通人根据常识也能想到的。普通人没想到的是,其实对此现象可以有另一种解释:为什么伞的价格上升了,人们还是多买了伞呢?因为这时人们更喜欢伞了,所以即使更贵也愿意买。这个解释说出来,会笑掉普通人的大牙的:怎么会是更喜欢伞而多买了呢?然而传统教科书经济学用效用解释现象,在本质上就是这种解释:因为某物的效用更高(含义着它所量度的偏好——即喜欢——程度更高),所以被人选择。然而,这个滑稽可笑的解释是可以予以挽救的,如果解释不仅于此,而是进一步把雨天这个客观可见的事实与喜欢这种看不见的心理意图在逻辑上联系起来:雨天的时候如果没有伞,人淋了雨就很有可能会生病,生病就会导致人在肉体上难受,从而引发心理上的痛苦,有了伞就能避免这种痛苦,所以人们在雨天的时候比在晴天的时候会更喜欢伞。也就是说,天降大雨这个客观事实在逻辑上能促成喜欢伞的心理形成,这样看不见的喜欢这种心理意图就能通过逻辑引到天降大雨这种看得见的客观事实,通过直接观察看得见的客观事实,就能间接地验证看不见的心理意图,这种解释就具有了可证伪性,被成功地挽救为科学的解释。但问题是,这个解释太啰嗦繁杂了嘛。既然天降大雨这个客观事实能作为其它因素用于解释人们在雨伞价格上升时还是多买了伞的行为,那何不直接就用这个事实作解释呢?为什么非要用是不是更喜欢这个看不见的心理意图,为了寻求促成其形成的客观事实而避免沦为不可证伪,绕个圈子最终还是要绕到天降大雨这个客观事实上那么麻烦呢?
对了,这就是科学方法论中所说的“奥克姆法则”。“奥克姆法则”一般被翻译成“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张五常没有明确地提这个术语,但他的说法更加明了好懂:理论以简单为上!同样能解释某一现象的理论如果存在着多个,越简单的理论越好,即简单的理论胜出。我不记得在哪里看过有文章讲及张五常的这个主张(可能是浙大会议那次征文比赛中获二等奖的那篇文献综述类文章),说科学方法论领域的学者对“奥克姆法则”的重视远远不如张五常对“理论以简单为上”那样反复强调。我不晓得这是不是事实。但我看过霍金的《时间简史》,该书一开头回顾关于宇宙的理论发展历史时,很明确地提到托密勒体系(地心说)与哥白尼的日心说其实都基本上能解释在当时的观测条件下所能看到的天文现象(说是“基本上”是因为各自都有一点瑕疵),只不过地心说的解释极为复杂,远不如日心说那样简单,这一点在解释木星的卫星的运动轨迹上表现得尤其明显。也就是说,在当时的观测条件下,地心说其实并没有被事实明确地推翻,而是因为简洁性不如日心说而遭到淘汰!霍金在《时间简史》里也没提什么“奥克姆法则”,但在这一段理论发展史的陈述中,懂科学方法论的读者能强烈地感受到“奥克姆法则”的支配作用。
顺便说一句,看自然科学方面的通俗著作,如果懂得科学方法论,一边看一边与科学方法论中的观点进行对照,收获要大很多。自然科学家虽然大部分没有特别有意识地懂得科学方法论,却一言一行无不与科学方法论吻合得丝丝入扣。这给我的感觉是:正如没学过经济学的普通人可不懂什么自私之类的经济学理论,但他们的行为都与真正的经济学理论的推断吻合得丝丝入扣。从一个角度看,是人的行为选择要适者生存,不需要知其所以然才能知其然;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是真正的经济学得到事实验证的表现。也就是说,自然科学家不需要知道科学方法论的所以然才能知道怎么做研究才符合科学的性质,他要是不能在不知不觉间遵守着科学方法论的要求,他迟早会在科学研究的竞争中被淘汰出局。反过来说,这说明了科学方法论能解释自然科学家的研究行为。
扯得有点远了,回到“效用”与“使用价值”这一对概念上来吧。通过上述的缕分条析,相信大家都能完全明白张五常在《经济解释》中关于这一对概念的所有说法了。效用这个概念不是不能用,而是能不用就最好不要用。因为一来太麻烦,效用这个概念本身直接并不是客观事实,为了避免变成不可证伪,必须先通过逻辑引到是客观事实的东西上才能用于解释现象。这一绕圈,就导致理论的复杂性大增,违反了“奥克姆法则”。要是别无选择(如需求定律中的“需求量”那样)也就罢了,但既然有“使用价值”这个直接就是客观事实的选择,又何必舍简求繁呢?当然,传统教科书经济学家喜欢用效用,是因为它容易搞数学化(其实是定量化),目的不是出于解释现象,而是出于包装美观,这是与科学无关之事了——但作为科学的经济学倒是可以很好地解释经济学家的这种典型的“自私”选择。在这“一来”的基础上,可逻辑地导出“二来”:使用效用的概念很容易掉进套套逻辑的陷阱之中。
与之有类似之处的是用“预期”解释现象。事实上,人的一切选择行为都是基于预期而进行的,所以历史成本不是成本,历史收入也不是收入。但一般情况下由于促成预期形成的局限条件相对而言比较稳定,所以在使用经济学理论解释现象时不需要太特别地强调预期。但遇到像金融市场、投资行为时,局限条件数量众多且变化很快,导致预期的“存在感”特别明显。但预期与偏好非常类似,直接而言也是一种心理意图,不是客观事实,用它作解释时必须引向促成预期形成的客观事实(局限条件)。与促成对物品的偏好形成的原因能统一地归结为物品的用途这客观事实、因而可以用“使用价值”这个概念来统一概括从而替代“效用”的概念不同,促成对未来的预期形成的原因无法统一地归结为一个客观事实、因而无法用一个概念来统一概括,所以经济学只好仍然使用“预期”这个不是直接的客观事实的概念,找不到替代性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