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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套套逻辑”与“特殊理论”
作者:李俊慧 申领版权
2017年05月02日 共有 2348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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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写过一个帖子《套套逻辑与特殊理论》(http://user.qzone.qq.com/908961321/blog/1355830909),是记录我在讲解《经济学讲义》的“交易费用”那一讲时所获得的新感悟。上个学期在讲到“受价”一讲中的“类聚”(集群)现象时,对套套逻辑与特殊理论又有新的感悟,是关于它们各自的用途的,因此再写一个关于这个题材的帖子。

套套逻辑有什么用?直接用于解释现象肯定是不行的,因为会沦为失去可证伪性的非科学。但同是套套逻辑,有些套套逻辑是相当有用的,因为它们能提供看世界(观察事实)的一个独特的角度。张五常就曾在《经济解释》中讲货币理论时提到“费雪方程式”,说那是个套套逻辑,但不要因此而批评它,因为它提供了整个货币理论的起点,后来的弗里德曼就是在这个方程式的基础上加入不同的局限条件,操纵得出神入化,成为货币理论的大师。是的,整个经济学的起点是“自私”假设,本身也是一个套套逻辑,全靠加入不同的局限条件而构成了经济学的宏伟大厦。所以同是套套逻辑,“四足动物有四只脚”那种套套逻辑是毫无意义的,是纯粹的正确的废话;能成为一套理论、甚至一个学科的起点的那种套套逻辑却大有意义,恰当地处理能有巨大的用途。

那么具体的用途是怎样的呢?让我举例说明。

《经济学讲义》在讲“类聚”现象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

中国有很多专业市场,聚集了大量同行业的生产者。按理来说,生产者如此聚在一起,会令竞争变得异常激烈,买方四处走走就能知道同类产品的市场行情怎么样,很难利用卖方面对买方时一般都占据信息费用方面的优势来“觅价”(垄断),为什么生产者还是要这样聚在一起呢?显然,一定是因为集群(张五常称之为“类聚”,cluster)给生产者带来的好处远超坏处,即外部经济大于外部不经济。

不知道读者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一段的最后一句话单独来看,是一句典型的“套套逻辑”的陈述。生产者为什么选择类聚(或俗称的“扎堆”)?是因为好处(收益)超过坏处(成本),这不就只是在重复“自私”假设嘛。后半句进一步说是外部经济大于外部不经济,内容多了一点点,即把收益较为具体地定性为“外部经济”,把成本较为具体地定性为“外部不经济”,但仍是带有非常浓厚的套套逻辑的色彩。如果对类聚的分析到此为止,这个解释就属于不可证伪的套套逻辑,是正确的废话而已。真正的解释,是要进一步更具体地指出外部经济与外部不经济分别是来自于什么局限条件。这一段其实已经指出了外部不经济的来源,就是类聚导致竞争激烈,卖方无法利用买方的信息费用较高来搞垄断。而那一段之后,就是详细列举带来外部经济的局限条件——节省买方的信息费用(这一点是双刃剑,既对卖方有有利的一面,也有对卖方不利的一面)、获得专业化带来的成本下降的好处、方便同行企业互相合作。

请大家好好地体会套套逻辑的作用是什么。从一个角度看,它是起点,在它的基础上加进局限条件就能成为科学(具有可证伪性)的解释;从另一个角度看,它为人们寻找局限条件指明了方向!以内容最空泛的“自私”假设来说,其实它也有一点点内容的。也就是我们要怎么解释人的行为?都从收益与成本的衡量上找答案。显然,如果是自然科学,解释与物有关的现象时是不会从这个方向去找答案的——其实原则上可以这样做(如“生物经济学”就是这样)。但经济学解释与人有关的现象时一起步就是朝这个方向走,所以说自私假设是整个经济学的起点,其实是指它决定了用经济学理论解释现象时起步的方向。

但是,显然自私假设的方向太大,也就是太空泛了——这好比说往北走,既可能是走到北京,也可能是走到北极,虽然不至于错得南辕北辙那么离谱,却也有很高的可能性是途人人殊(请参考“言人人殊”来理解这个我生造出来的词)。人们在解释具体的现象时,需要更确切的方向。在上述的类聚例子中,外部经济与外部不经济是比自私假设有更多内容的套套逻辑,也就是作为解释类聚现象的起点,它能指明更确切的方向。这个方向更为确切,因为它限定了我们寻找局限条件的范围是:与规模扩大有关的收益与成本,而且这个规模扩大是发生在企业之外而不是企业之内。这个寻找局限条件的方向只适用于解释类聚现象,不像自私假设所指明的方向是适用于一切与人有关的现象,是更确切,也是更狭隘了。这样,我们通过调查处于这个方向上的事实,就能比较容易地找到关键的局限条件,把它(们)加进上述的套套逻辑之中,使之成为具有可证伪性的科学解释。

再举一个典型例子。以前我出过一个“为什么既有免费电视、又有收费电视”的作业题(地址在:http://user.qzone.qq.com/908961321/blog/1364172514),回答的读者错得一塌糊涂,但辨析这些错误的回答性质不尽相同,可归类为三种:以伦理道德代替客观分析的非科学、套套逻辑式的非科学、符合科学要求但明显被事实推翻的胡思乱想。

其中第一种错误毫无意义,毋用多说。第二种错误反映着套套逻辑的错误其实是很容易犯的。但仔细地看这些错误回答,会发现其套套逻辑的层面也不一样。如说“免费电视更赚钱就做免费电视,收费电视更赚钱就做收费电视。”的人,只是在简单地重复自私假设,是极为空洞的收益大于成本的陈述。而说“免费电视的交易费用低时就做免费电视,收费电视的交易费用低时就做收费电视”的人,说的是比自私假设多了一点点内容的套套逻辑,即把成本的范围收窄到交易费用。但这个范围还是太大了,因为只要是在非鲁宾逊一人世界的社会里出现的与人有关的成本都是交易费用。

在提出正确解释之前,我批评了一个属于第三种错误的解释,就是以收费是否困难(即收费的交易费用的大小)来解释免费电视与收费电视的并存。这个解释进一步把交易费用的范围缩小到收费的交易费用,是更确切的方向,有更具体的内容,因此可以做事实验证(即具有可证伪性),是科学的解释,只是仔细一调查事实就会发现它是错的,被证伪了。也就是说,方向虽然是更确切,但那是错误的方向——是要向北走,但没到北京,而是去了天津。

从这里,就过渡到“特殊理论”的作用又是什么呢?如果说套套逻辑的作用是给解释提供一个起点、确定一个方向,那么特殊理论的作用是精准定位。以上述免费电视与收费电视并存的现象为例。我们可以找一个十分具体的免费电视与收费电视来观察,如同属央视旗下的免费的CCTV5(体育频道)与收费的“风云足球”,我们可以观察到以下现象:有后者的家庭都同时有前者。如果收费困难的解释是对的,明显就与这个现象存在着冲突。同一个家庭既有免费的体育频道,也有收费的风云足球,看的还是同一台电视机,怎么可能在收费上有不同的困难程度呢?

我们可以找一个只能解释为什么同一个家庭同时有体育频道与风云足球这一现象的理论,这个理论就是特殊理论,但因为只能解释这个现象,太过特殊,用途不大。但如果能把这个特殊理论一般化(generalize),扩大其解释范围,也是有用的理论。这好比汽车导航,需要具体地输入一个位置。我要去北京,但在汽车导航里输入“北京”一词是不行的,我就输入“天安门广场”这个具体的位置。其实我不是要去天安门广场,但导航仪只能接受如此具体的地点,我只好这样输入。

这样,解释现象、构造理论就有了两种截然相反、但又互相联系的路径:其一,如果对现象适用的理论大范围有个大致的概念,就先从这个套套逻辑色彩浓厚的大范围所指明的方向出发,调查这个方向上或范围内的事实,逐步收缩,最后用具体的事实(特殊理论)验证。其二,如果对现象适用的理论大范围没有什么头绪,或者虽然有头绪但范围实在太宽泛而指向太不明确,那就先直接调查具体的事实,从一个个特殊的例子中寻找具有共性的规律,逐步扩大解释适用的范围。前一种路径要防范的是不要落入套套逻辑,后一种路径要注意的是要做好一般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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