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兴建的凤大公路堤溪段沱江大桥(已建成尚未通车)在拆除施工脚手架时全部垮塌,此案向社会宣示:在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的,桥梁垮塌事故现场涉险施工人员为152人湖南常德59岁的农村妇女滕自英,因在其乘坐的列车上捡了28个空瓶子,被铁路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及铁路内部规定为由行政拘留5天。此事经新闻媒体报道,引起较大反响。2006年6月6日,公安部门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石门县公安局、铁路公安部门均向滕自英一家表示公开道歉。农妇在列车上捡了几个空瓶就被治安拘留,法律的精神在这里被行政权力严重扭曲。从这个比较极端的案例中,我们看到了行政权力的非正常扩张,可能对普通公民正当的权利和自由造成的严重损害。建设一个、法治、和谐的社会,国家决策层就必须对于行政权力的扩张随时保持充分的警惕,并及早通过行政立法等措施设置必要的“防火墙”和“监督网”,使其在合理范围以内发挥积极的作用而不是相反。请结合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权力及其限制与制约等方面展开论述。目前国内违法、违规用地造成土地资源破坏和浪费严重的情况,国土资源部总结了造成政府土地违法的七大病因。除管理体制、问责机制等环节外,国土部有关专家还在其官方网站首次提出,一些地方法院的不作为是造成大量违法用地查处不力的重要原因。因此建议赋予国土部等土地管理部门对违法用地的“先行拆除权”,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土地违法带来的损失。此言一出,质疑声顿起。国土部门所谓的“先行拆除权”实质上是将行政权与司法权集于一身,违背法治精神。解决土地问题,根源是如何依法规范地方政府用地行为、如何追究地方政府违法用地的法律责任的问题,而不是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有无问题。我们需要公正的程序体现法治的公平精神,这就是从程序公正达到实体公正。请结合国土资源部“先行拆除权”折射出的法律现象展开论述。2007年5月21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媒体通报:浙江海宁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不认真履行国家环保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已申请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据了解,由国家环保总局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尚属首次。此案向社会宣示:在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的,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需加强法制的刚性和强制力。2004年6月,福建省大田县国土资源局将54起村民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福建省大田县国土资源局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土地行政处罚决定共有116件,其中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70起,但是该县法院一起也没有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