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没有统一的法典,所以大家在复习中应当注意,刑法修正案五、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陪审员及司法鉴定的决定、最高院关于民商经济及刑法方面的几个司法解释等“学习法条有两大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是要看哪些法条,其次是怎么看。”司法辅导部的教授这样告诉。第一大问题:看哪些法条总的来说看书和看法条之间并不存在矛盾,因为书就是对法条的全面阐释,但是两者毕竟有些区别,书上的内容较为全面细致,法条较为简洁;书上一些理论性的东西法条里并没体现。复习过就存在一个以哪一个为侧重点的问题:1.卷一法理学属于理论法学,主要应以看教材为主,其中涉及立法法的内容,可以看法条。法理部分的考查一直比较难,有些题目出的根本就不是书上的内容,对于非法本考生来说,这一部分难度更高,而且它还是你花费功夫也不见得能立竿见影的,平时法律素养的积累与沉淀较为重要。所以不宜与之恋战,看过几遍书,遇到不会的题也别纠缠不清耽误时间。法制史没有法条,只能看书,这部分内容少,出题简单,考生朋友一定得尽量拿到这些分。宪法以看书为主,但国家机构部分看法条更为清晰。宪法部分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一是各国家机构的职能区分,特别是人大,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家主席之间。二是四次修宪的区别。三是选举制度。宪法部分考得不难。“三国”法需看书。这部分的法条庞杂且晦涩难懂,而且考查的知识点很少直接出自法条,而更多的表现为直接考查书中的某一段内容。复习“三国”法时,看教材比看法条的效果更显著。国际公法最为简单,国际私法要注意民诉最后一块涉外部分,而国际经济法较难。术语通则需要强记,把每一组的术语区别开,注意买卖双方义务的区别和风险转移,以及信用证的流程。经济法考点细而法条多,但没什么理论问题,看法条足够应付考试。法律职业道德部分考查简单且细致,应以看法条为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律师法实施状况的检查是今年的一个重点问题,所以大家在复习中应当注意。2.卷二刑法应当看书与看法条并重,2004年卷二刑法与行政法相对其他科目来说考查得更难一些。直接于法条原文的题目较少,往往都需要深思才能确定正确选项,还有些内容颇有些理论深度(如2004年卷二第15题)。刑事诉讼法应以看法条及司法解释为主,诉讼法理论少,考点简单而细致,看法条的效果胜于看书。行政法没有统一的法典,所以应以看书为主,结合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政府采购法等单行法律。3.卷三民法考查的民法通则及解释、合同法理论问题较多,有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