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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单选多选题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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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11日 共有 507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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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1.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考察因果关系。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实行行为(原因)与具体危害结果(结果)之间的关系。如何判断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在中采取的是条件说。判断标准:如果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前者:实行行为;后者:现实的具体的结果在采取条件说认定因果关系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作为条件的行为必须是有导致结果发生的危险性的行为,否则不能承认有条件关系。条件关系公式中的“结果”是指具体的、特定形态、特定规模与特定发生时期的结果。2.条件关系是一种客观联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行为人是否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现实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与行为人预想的发展过程是否符合,并不影响条件关系的存在与否。条件关系又是特定条件下的客观联系,故不能离开客观条件认定因果关系;行为人是否认识到了特定条件,并不左右对因果关系的认定。3.行为是结果发生的条件之一时便可认定条件关系,并非唯一条件时才肯定条件关系。换言之,一个结果完全可能由数个行为造成,因此,在认定某种行为是否结果的原因时,不能轻易否认其他行为同时也是该结果发生的原因。反之,一个行为可能造成数个结果,所以,在认定某种行为造成了某一结果时,也不要轻易否认该行为同时造成了其他结果。4.在因果关系的发展进程中,如果介入了第三者的行为、被害人的行为或特殊自然事实,则应通过考察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大小、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的作用大小、介入情况的异常性大小等,判断前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A.甲为抢劫而殴打章某,章某逃跑,甲随后追赶。章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离开。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实行行为:手段行为: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目的行为:取得他们财物。B.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乙的行为和程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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