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国学校司法资格培训部负责人骆勇老师根据自己多年对律考的研究和从事培训实践经验,认为国家虽然将律师资格考试、法官和检察官资格考试统一为,但其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与律考相比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原因是:其一,作为一种法律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其考核内容必然以hr知识的考核为主,而比较成熟的律师资格考试早已将法律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的各项hr知识纳入考试范围和大纲,因此的考试内容应以律考内容为主,仅新增一些着重涉及检察官和法官执业的新内容,那么对于考生来说今年5月推出的律考大纲和律考指定教材仍然是备考的重要复习内容;其二,作为一种全国实施的统一考试,其考试形式仍应以标准化题型为主,主观题型为辅,因为只有这种题型形式才适合于大规模的考试,有利于多方面,多层次地考核考生的实际水平,也利于阅卷工作的进行。而实施了十几的律师资格考试命题方法和特点已基本定型,以“小分、多题、并科、大卷面”的选择题形式来测试考生的对法律知识掌握的精确度和全面性;以案例及文书制作来考察应试者的实务能力。因此形式仍然会沿用律考的命题思路和方式,在具体形式上不会有多大的变化。就考试难度系数而言,骆勇老师认为难度上有所加大,这表现为五方面:其一,考试内容除了原有的律考必备知识外,还增加法官、检察官考试的必备内容,使得考试内容有所增加,基于考试内容基本不变的公告精神,新增内容不会占太大的比例,但它毕竟增加了考生的复习量。其二,由于原律师考试改为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种法律职业的统一考试,所以在出题的难度系数中将更加注重考核考生的法律职业技能素质。因此,在命题的设置上,更注重题面案例设置的复杂性和选项干扰的迷惑性,以此来考察考生综合运用各部门法之间及相关法规法条的实务能力,这将是未来增加难度有主要方向。其三,由于现行颁布的法官法、检察官法要求从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中选拔,作为选拔资格考试,必将要求对现行律师法的报名条件进行修改。这一趋向性标准必将加大理论性考核的难度,主要体现为民法、刑法、行政法等理论性强的部门法。但也应看到考核的是理论“通说”,这种考法的限制使理论考核的难度层面必然是有限的。其四,作为一种水平考试,将更多体现选拔特点,因此在难度上必将体现考点越来越全面、细致的特征,带来考试难度。其五,从参报数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