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个学年开始了,新一轮的经济学教学也开始了。每一轮的教学我都会有新的感悟,从无例外!上一轮的教学感悟我都还没来得及全部写成文章记录下来——最近只来得及写了“土地产权”三部曲来记录讲授“科斯定理”的新感悟,却还有一个应该也能写成重磅文章的、与货币理论有关的感悟一直没时间写成文章——新一轮的教学又已带来新感悟。唉,可写的文章太多,写之不尽,甚至是写之不及啊!
这个新感悟写成文章不长,但意义不轻,这意味着是先将这新感悟写成文章的成本较低,于是也符合自私假设的我选择“优先”写下此文。这个新感悟是在给创业班的学生上第一次课时就出现的。当时是讲到第三讲的“自私的假设”,指出“自私”这个词在经济学里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这个词有微妙的不同,那就是后者自带贬义色彩,可是前者是中性的,只在陈述这是人的本性。这如同孔子说“食色,性也”,孔子并没有说食与色是善还是恶,他只是陈述这两种行为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其后我又继续讲到“损人利己”从语义学上分析其实是指“以损人的方式来达到利己(自私)的目的”,所以与“自私”并不等同。因为自私并不等于一定会损人,在某些情况(局限条件)下完全有可能是以利他的方式来达到自私的目的反而会代价更小、效果更好,由此就引出斯密在《国富论》中关于面包师傅的那段名言。这样一直讲下去,讲到道德的作用(价值)就是鼓励人们通过利他的方式来达到自私的目的(增加选择这种方式的人的非货币收入),贬低人们通过既不利他也不损人的方式来达到自私的目的,谴责人们通过损人的方式来达到自私的目的(轻重得宜地增加选择这两种方式的人的非货币成本)。这其实跟市场(无形之手)以价格(货币收入)吸引人们通过利他的方式来达到自私的目的,法律(有形之手)以刑罚(货币成本,也有非货币成本)阻止人们通过损人的方式来达到自私的目的,是异曲同工的。
由此观之,市场制度、法律制度、道德制度这三大人类所特有的制度,不约而同都是为了鼓励自私的人选择利他的方式,阻止他们选择损人的方式,可谓殊途同归。事实上,从这个角度来看,道德其实是在认同人是自私的前提下才出现的,所以道德与自私假设毫无矛盾,这是理解道德与自私之间的关系的第一个层面。第二个层面是更深的层面,要看到道德就是为了实现自私的目的才出现的——为什么道德要鼓励利他,谴责损人?因为通过利他来实现自私的目的,能为人类社会的整体带来财富增加、从而提高人类与其它物种在这个世界上竞争生存、并生存得更好的机率的好处。而通过损人来实现自私的目的,直接的影响是导致财富在人与人之间发生转移,而整个社会的总财富并没有增加;间接的影响甚至会打击人们参与生产、创造新财富的积极性,最终必然导致整个社会的总财富减少(因为人活着本身就要消耗财富,没有创造新财富的生产活动会导致总财富下降),从而降低了人类与其它物种竞争生存的机率,对人类社会的整体是不利的。由此可见,道德恰恰是为了实现人类的自私目的而产生的,只不过它不是站在某个单独的个人的立场上自私,而是站在整个人类社会的高度上、面对其它与人类竞争生存的物种的自私。
现在,人类称霸地球,为什么能做到这个程度?人与很多物种相比,没有尖牙利爪,跑得不快,跳得不高,游泳水平差劲,还完全不会飞……但为什么现在是人类对它们有着压倒性的优势?一般人们想到的,是人类有自然科学提供的技术进步。其实不仅仅如此,还有社会科学提供了市场、法律、道德这三大制度。人类在地球上能达到今天这样高的地位,靠的绝不只是自然科学的力量,还有赖于社会科学的力量。自然科学帮助人们创造财富,但如果人们自己本来就没有意愿去创造财富,又怎么会费心去研究自然科学来帮助自己创造财富呢?正是社会科学这三大制度鼓励了人们产生强烈的意愿去创造财富。
说到道德,这是划分善恶的制度。这一想,很自然就会想到那旷日持久的“人性本善”与“人性本恶”的争论。对经济学的自私假设理解到这个程度,自然而然就能逻辑地推导出这样的结论:人性既不本善,也不本恶,人之天性本无善恶之分,因为自私是没有善恶之分的。善恶之分,是道德给划分的。可道德是在自私本性之后才出现的,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私本性而产生的,所以人之天性当然没有善恶可言。是道德把一切通过利他来实现自私目的的行为界定为善,把一切通过损人来实现自私目的的行为界定为恶,而如此界定正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类作为一个整体想要达成的自私目的。于是,经济学的自私假设一出,“性本善”与“性本恶”的争论,可以休矣!——话说我在给创业班上课时突然想到这个结论,立即脱口就说了出来。我能清楚地看到,一名坐在前排的学生眼睛一亮,一副醍醐灌顶、恍然大悟的神色。看来纠结了很久的难题,轻而易举就棒喝顿悟了。结论是那么的简单,又是那么明显地对,这是知识之美!
下课后我继续深入思考这个在课堂上突然顿悟的结论,再回头联想开始时讲到的孔子“食色,性也”,我再次体会到孔子之伟大!比起后来持“性本善”之论的孟子与持“性本恶”之论的荀子这两个后辈,孔子真是比他们高明了一大截啊!高举伦理道德的儒家,孔子却没有陷入善恶之争的泥沼。这两个观点显然都大有问题:如果人性本善,那天地初开刚有人类的时候,人类社会理应只有善没有恶,那恶是从何而来的?同样的逻辑也能轻易地击倒“性本恶”的观点:如果人性本恶,那天地初开刚有人类的时候,人类社会理应只有恶没有善,那善是从何而来的?孟子和荀子都无法否认人类社会同时并存着善与恶,但如果坚持最原初的本性只有善或恶,就无法解释它们的对立面恶或善是怎么凭空冒出来的,难道是像孙猴子那样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不成?他们在孔子之后,却反而比孔子的“食色,性也”的人之本性无善恶之分的观点大为退步,孔子的思考力之超群脱俗,宁不使人赞叹拜服乎?
当然,孔子伟大,但他这“食色,性也”的观点还是给斯密的“自私”假设比下去了。一来是一个自私假设比食、色两个人性概括更简单,“奥克姆剃刀”之下斯密胜出。二来是人之所以要食与色,前者是为了自己能生存,后者是为了能生出后代以延续自己的血脉——人必有一死,这是人类无法逃过的自然规律。但通过生儿育女,让儿女代替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继续活下去,就相当于自己可以一直活下去那样。来来去去,都是为了生存,那不就是自私的表现嘛!所以一个自私假设,能覆盖食与色这两个人性所涵盖的范围(其实是远远超过),那当然是自私假设的解释力更为强大了。由此,我们可以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斯密的伟大——他为经济学找到了自私这个基本假设,是多么的美而妙啊!
考虑到孔子比斯密早了两千多年,站在斯密身后的人类多了两千多年的时间去观察世界、观察自己、思考人性最根本的本质是什么,积累了那么久那么多的经验,理所应当也该有这个从“食色”到“自私”的跨越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