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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万科-宝能-华润之争:如何评价王石?
作者:李俊慧 申领版权
2017年04月21日 共有 872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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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我发布了《评万科-宝能-华润之争:以王石为代表的管理层不作死就不会死!》一文(http://tieba.baidu.com/p/4643191434),先作一澄清:很多媒体(包括公众号、网上论坛)把这文章错当成是张五常教授写的,请看到再有这种错误传播的朋友帮一下忙,如果有举报、投诉机制就使用有关机制制止这种“以讹传讹”(如果是公众号,请把有关文章拉到最后,在右下角有“投诉”按钮,请帮忙投诉有关文章抄袭,侵犯我的原创权,因为该文我已经在公众号里申请了原创保护),如果没有就在其后发评予以澄清,谢谢!


要再写这篇“再论”,是因为有朋友看了我之前的那篇文章后,认为我对王石过于苛求,不够宽容。这位朋友的观点有一定的代表性,所以虽然我觉得上一篇文章其实已经把这件事情分析得足够清楚了,但还是再写一篇做些补充吧。


首先,我的上一篇文章其实说得非常清楚,针对的并不是王石本人,而是“以王石为代表的管理层”,行文之中大量使用的指代也是“管理层”,用词是非常谨慎的,要挑我的错可不是那么容易哦!


其次,我在上一篇文章里也是说得非常清楚,本来我是对此事没有评论的兴趣(尽管有不少朋友读者都要求我评论此事),直到黄某人也出来说话,形同为管理层“站台”,我才觉得此事已经闹得太不象话,严重突破底线。在我看来,在万科员工去深圳政府门口示威、黄出来说话之前,此事各方争斗激烈都是为自己的利益而战,实在说不上谁比谁更高尚,但至少都还是在规则之内行事,作为局外人,我对此事连做一个吃瓜群众旁观看戏的兴趣都没有,因为商界之内这类争斗实属寻常,岂止在股东与管理层之间有?在厂家与经销商之间,在竞争对手之间……处处可见,只是斗争规模、激烈程度、使用的具体手段不尽相同而已。从解释现象以验证或增补经济学理论的角度而言,这个事件并没有特别大的价值。但此后事件发展到逸出了规则之外,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朋友说,王石是清高的人,不会做在背后鼓动员工上街、请黄站台这种事。员工上街明显不是管理层鼓动的,黄只是刚好谈起此事。这一连串分析没一处是有说服力的。上街这种关乎“维稳”的敏感之事在中国能没有有点来头的人在背后有组织地策划?更不要说正值“七一”党生日和香港回归纪念日这双重日子的前夕了。这好比赵高指着鹿说那是马,能真正说服几个人?退一步说,即使员工上街确实不是管理层在背后鼓动,但管理层竟然不能事前知晓、或者知晓也不能事前控制阻止,你们那号称优秀的管理能力突然之间人间蒸发了?!连几个员工都管不住,这让人家怎么相信你们能管好一个大公司?


再说黄的事。黄是官啊亲!他不是一介普通平民百姓,是官啊是官啊是官啊——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种事情一个官出来说话,怎么可能不让人猜疑是管理层在“秀”他们的政治后台?就算政府要对此事表态,那也应该是证监会的人发言,这哪在黄的管辖范围之内?就算有记者不知好歹拿这事问黄,他的回答不应该是:“这事不归我管,你们去问证监会吧。”吗?退一步说,即使他非要评论一下,那就再加一句:“一切按法律办事就好。”根本不需要如此明确地提及当事人。再退一步说,就算他一定要提及当事人,那也可以是:“内部人控制与一致行动人的问题都要查一查,要依法保护各方利益。”就能很好显示其不偏不倚、客观中立的立场,真正表现出尊重监管当局、支持其依法办事的态度。总而言之,黄有N多种评论此事的方式,为什么他偏偏都不选?有人说他只是对此事幽默一下,那就更不可思议了。作为一个官,对如此正处于风口浪尖的新闻能拿来开玩笑的吗?难道他当官那么多年,竟然连这般简单寻常的common sense都没有?


再退一万步——我已经不断地让步了——说,这些事确实都与王石无关,都是那些员工与黄出于同情支持他而自行其是地跳出来帮他说话,没想到结果却反而是让大家都猜疑他在幕后操纵,那也只能说他被猪队友坑了,不能怪外人误会。幕后的真相是什么我们当然都不知道,只能是看着表面事实来做推断啊。而且再一次强调:我说的是“以王石为代表的管理层”,并没有针对王石本人。我知道很多文章是攻击王石本人的,连田小姐之类的私生活的事也扯出来讲。但我的文章语气虽然凌厉,可没有一言半语是人身攻击的。我不做道德审判,但反过来说你也不能用“清高”这一类道德褒扬作为论据,这可无法说服我。按照同样的逻辑,我岂不是也可以说:华润一直以来对万科忠心耿耿,它怎么可能做背叛万科、忘恩负义的事呢?媒体的报道一定是假的假的假的,我不信我不信我不信……再说,王石清高不等于管理层都很清高,而我批评的是管理层,不是王石本人。而且,员工、黄的所为即使真的与管理层无关,但一直无视华润“不要稀释我的股权”的苦苦哀求于不顾,最终将这忠心多年的挚友推向敌对的反面,这种作为怎么看都与“清高”二字无缘。忠诚或清高这类描述性情偏好的词汇,用于解释行为选择本来就是套套逻辑,它们只是某种局限条件的外在表现。局限条件的变化足够剧烈,一向显得忠心的华润也会变得不忠心,一向显得清高的人也完全有可能变得不清高,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事实打脸。


朋友又说,万科当年是国企的局限条件制约了王石虽为万科的崛起做出如此之大的贡献、却无法大量持股,所以我们应该对他宽容一些。这些历史我不是不知道,但现在我谈的不是历史,而是现在。历史那时以王石为首的管理层确实是对于股权隐患无能为力,但现在那些不合理的规则都已经改过来了——姑且不论很早之前的君万之争,就是迟至2014年郁亮都注意到只需200亿就能控股万科的事实,为什么一直不采取有效措施来消除这股权隐患呢?王石们可以不如柳传志们那样有远见,但他们的问题是连短见都没有啊!这个世界不可能因为你们曾经非常成功、现在也可以说在企业经营方面算得上优秀,就让市场放你们一马,让经济规律不在你们身上发挥作用的啊!不是宝能阴险贪婪,而是万科这种股权结构、以及无论股价还是分红都与优良业绩严重脱节的状况,根本不可能是长治久安的稳定均衡。也许王石们确实是有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难言之隐,导致他们一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去消除这股权隐患,但任何杀人凶手都可以讲出一大串理由来证明他杀人是社会的错——是社会对他不公平,是贫穷之类悲惨的命运将他逼上绝路(我怎么想起了马家爵?)——但这并不能等于他就无罪不是?


关于规则,我要再做一下澄清。我在前述的文章最后问了一句“长此以往,法治何在?”其实一直有看我文章的读者应该知道,我并没有把“法治”当成神圣不可侵犯的价值观——我以前发布的《详论“法治”》一文(http://tieba.baidu.com/p/4459644202)可以作证。规则的问题也类似。我并不认为规则或法律是完全不能违反的,真正不可违反的是规律(如自然规律、经济规律),而不是规则、法律这些人类搞出来的制度。规则或法律完全有可能是违反规律的,恶法是也。对于这种恶法,那是必须用违反去冲击,以促使它们的修正、甚至废除。举例来说,当年包产到户的经济改革是靠安徽小岗村的农民率先“违法”才开启的,因为禁止土地界定为私产的法律本身就违反了经济规律。如果法律就都是对的,那还需要什么改革?所以在逻辑上,没有违法,哪来的改革?


当年我家乡附近就发生过一件与万科的王石们颇有些类似的事情,那就是三水的健力宝集团的兴衰。80年代健力宝集团的风光一时,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都知道,不需要我多说。这一切要归功于一个类似于王石的人——李经纬。然而他的命运比王石要惨上千百倍,他与当地政府的关系搞不好,以至于当地政府宁愿引入一个外资进来控股企业,也不肯给他股权,但他作为董事局主席,同时集厂长、书记、工会主席大权于一身,最后却被揭发以购买人寿保险的方式挪用国有资产,以腐败罪被双规下狱。健力宝集团也从此一蹶不振,萧条至今。对于这件事,我却是同情李经纬的,认为需要宽容他的所谓“腐败”行为。为什么呢?健力宝有产权不明的问题不说,李经纬长年累月的付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违背了经济学上的“收入分配理论”,所以他才会选择以挪用国有资产的方式来“曲线回收”他应得的报酬。这跟万科今天的情况可不同,我在前述文章里明确地说了——“危机爆发后,王石为代表的管理层一直在卖情怀,说什么他们创造了今天的万科现在却要被资本(股东)踢出局是多么的委屈,可是你们管理层收着高薪厚禄之余,还个个享受着在社会上声名远播的非货币收入,你们为万科作出的贡献已经得到足额的回报,万科不欠你们一分钱!”万科管理层既是已经收着高薪回报他们的付出,现有规则也允许他们可以乘着股价在低位徘徊时回购股份消除隐患,跟当年健力宝集团没有上市——这确实也是李经纬对产权明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而错过时机,但以当年人们对资本市场、产权理论的认识水平之低下,也难以对他求全责备。他以为上市只为融资,而健力宝当年成功得根本不愁没资金,所以他没有认识到上市更重要的是一种明晰产权的方式——李经纬在规则之内找不到获取与自身贡献相符的回报的出路是大不相同的。所以李经纬的所谓“腐败”其实不能算是腐败,而是他该得到的回报没法循正道拿到,就只好以这种表面非法的形式来发挥“收入分配理论”的支配力量。这是规则、法律不符合经济规律所必然产生的现象,如果只是一味以法律惩治李经纬们,而不是反思规则、法律的问题,这类现象还是会层出不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有人评论万科此事,说“我不力挺管理层,也不力挺资本方,我只力挺规则”,但其实我也不力挺规则。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不做道德审判、价值判断。把规则当成神圣不可侵犯也是一种价值观,与科学无关。至于规律,不需要我去力挺,它们客观地发挥作用,谁都阻止不了。试图违反规律,只会使得规律以扭曲的形式发挥作用,并不能真的消除规律的作用。在万科这件事上,客观地说,规则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最多只是再研讨一下是否有必要在中国股市里引入像美国股市那样的AB股制度。既然规则没问题,也就是说它基本上是符合规律的,还有什么理由要违反它冲击它呢?


又有人说,人的租值才是企业的租值所在,所以管理层比资本更重要,没有王石的万科就不是万科云云,我认为这只是变相重复“资本雇佣劳力,还是劳力雇佣资本“这个愚蠢的问题,是“劳动价值论”的翻版。所有参与生产的要素都有其价值所在,说谁比谁更重要没意义,有意义的是稀缺性,越稀缺者价格越高,价格直接客观地反映了稀缺性。但价格要成为竞争准则,是要靠保护私有产权的游戏规则在背后支撑的。否定了资本的产权,还怎么确保价格准则,从而确保某些劳力(管理层的劳力)比资本这要素更稀缺时能得到更高价格?伤害资本的产权,到头来会反过来伤害劳力自身的利益——丧钟为谁而鸣?丧钟就是为你而鸣!事实上,试想即使王石能力尚在、且仍然年轻,但如此对待股东、资本的态度天下皆知之后,他要是离开万科,有哪个投资人还敢投钱在他身上再搞一个新万科?如果是用自己的钱,那何不从一开始就用这个钱去回购万科股份,赶在宝能这野蛮人来敲门之前就把万科变成管理层自己的?“没有王石的万科不再是万科”是有可能,但说“没有万科的王石还是王石”则是太看轻了他的所作所为对自己租值的消散。而且,我要再次强调:我的文章从来没说过一句宝能是对的(我只是说它有权),也说了有可能最终万科会几十年租值一朝散尽,但关键是这一切要由市场来决定,这是维护私产、维护价格准则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万科再怎么重要,都比不上维护整个中国的上市公司制度更重要。而且恰恰因为万科是如此优秀的企业,号称是“公司治理的典范”,当它违反并无大问题的规则时,造成的负面影响比起其它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是更为祸害重重。所以,对万科管理层的要求特别高、特别严,显得不够“宽容”,也是应该的吧?


张五常教授曾写过一篇叫《你可以学经济学吗?》的文章,里面提到的第一个条件就是“论事客观”,其中一句我印象尤其深刻:“你可以做到像火星人那样看地球的人类吗?”一直以来,每当写分析类的文章,我都是以这一条来约束自己的。由此而显得冷血无情,很不宽容,但我那是在涉及学问时的表现,而且是对事不对人的。此前武汉之行,与读者“许书”、“自在江鸥”等聊起香港的问题时,说到“中国怎么可能对香港不好?”时禁不住潸然泪下(聊天内容有录音为证),让许书很是震动,说应该让香港人都来听听这段录音。但我认为没用,一来是因为对无耻之辈打感情牌是没有意义的;二来用事实与逻辑才能真正服人。认为我无情之人只能说是你很无知——既无知于科学所要求的无情,也无知于我有情的一面从不流露于与科学有关的场所。


事实也确实是,很多人是学不了经济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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