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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论述政府监管无效——与某研究生一席谈
作者:李俊慧 申领版权
2017年04月26日 共有 761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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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发布了那她他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政府监管(http://tieba.baidu.com/p/4333353653),今天发布的文章是从更一般意义上分析政府监管的无效。建议大家结合我在2013年发表的《政府对金融业的监管有用吗?》一文(http://tieba.baidu.com/p/4335087349)。这三篇文章加起来应该已经覆盖了所有与政府监管有关的各个领域。



(按:与某研究生在微信聊了很长一段关于政府监管的内容,虽然从微信上把内容COPY转到电脑很麻烦,但因为内容实在好,还是克服麻烦把这事做了。文末还会再添补一段在帖吧上与读者的互动内容,因为也是比较重要的补充。)


========

学生

李老师您好,我是您的学生……请问您对2001年美国的“安然案”是否有所了解呢?

我们在做一个作业,是通过安然案,分析自由市场跟政府监管之间的关系

如果可以的话,我们想了解下您的看法


诈骗永远存在,政府监管是没用的。就好像今天所说的股市一样,诈骗有可能引起股灾,但这个事情不是政府应该去管,也不是政府真的可以管的,客观效果一点都不好。

纯粹因诈骗而导致的股灾实际上并不会影响实体经济,所以政府没必要去管。

而就算政府管,事实就是政府根本不可能管得了,因为政府比诈骗犯更加的无知,信息费用更高。

我本科的专业就是国际金融,我对这个太了解了,政府监管政府在金融市场上的监管从来没有成功过,一点用都没有


学生

不过安然公司这种大公司,涉及到的投资者太多了


你怎么学到现在还是这种论调?政策要不要做要看客观效果,根本就没效果,还白花纳税人的钱干嘛呢!


学生

哦……虽然美国政府事后出台了一系列法案,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那么您认为,在安然这种巨头面前,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才能防范它的诈骗呢?


防范不了。

人类能绝对消灭灾害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人不是上帝,一定会有这种不好的事情发生的


学生

还真是!

但人类可以通过吃一堑长一智,比如1929后人们懂得了利用货币政策防范经济危机

美国政府事后出台了萨班斯法案,很多国家也修改了会计准则。您认为这些措施会有用吗?


政府监管是没用的,我老实跟你说,不仅仅是金融市场是这样,其实所有市场上的政府监管都是没用的

依赖市场竞争去实行监管是已经能够做到的最好的监管,政府不可能比市场更了解情况,所以不可能比市场竞争的监管更有用。

我研究过金融市场的监管,周燕老师研究过产品质量的监管。

答案都是一样的,政府监管根本无效。


学生

明白了。我能不能说,安然这种公司规模太大,势力太强,妨碍了市场的正常竞争,所以您说的市场的监管可能失效了?


不是的,不是因为那个公司实力大,所以使到市场失灵,没有市场失灵这回事!

而是市场竞争能够达到的监管效果已经是最好的,但也不可能是绝对完美,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完美的事情。

人类只能选择最好,不可能选择完美。

市场竞争的监管比政府监管更有效,这就够了。


学生

老师我并不是说市场失灵……我看的资料显示,安然迫使很多评级机构维持自己的高评级,人为扭曲了市场的指标


那政府又能怎样呢?难道政府能比那些市场的评级机构更了解安然的情况吗?


学生

是呀,政府离的更远


我都说了市场并不是能够绝对的杜绝诈骗,而是说比起政府她已经是最好的了。

第一所谓山高皇帝远,政府远离市场,一定不可能比市场里的人更了解情况,也就是说信息费用一定更高。

第二,政府出错是不需要直接负责任的,但是在市场里面的人出错,马上就会受到市场的惩罚,所以政府的利益与它的对错不直接相关,但是市场中人的利益与他的对错是直接相关的。

你想想,你投资于股市里面的钱,到底是你自己更关心,还是政府比你更关心。

你判断出错上当受骗,是你的利益立即受损,还是政府上当受骗,做出错误决策,他的利益直接受损


学生

哎,这一点还真是!以前我都没有注意到

政府顶多关心下社会稳定罢了

担心太多人赔钱会上街游行

嗯,政府至多间接受损


为什么会有人上街游行,正因为当初政府承诺说我有监管的,我帮你看着的,结果最后诈骗案发生,大家发现原来政府根本没监管,但是真相是政府其实根本不可能监管得了。所以大家就觉得也被政府骗了就对政府很生气。


学生

是的,很多股民都有一种不对自己负责、依赖政府的心理


如果政府从一开始就对大家说我是没有监管的,你自己想好了,谨慎一点不要上当受骗,如果你自己不够小心上当受骗了,你自己负责,那就大家没意见的。


学生

咦,这是个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事实上政府承诺搞监管,反而导致了信息费用上升,因为大家以为政府有监管,于是大家就没那么小心,结果反而比起没有政府监管还更容易上当。


学生

确实!


政府不搞监管,市场上自然会产生私人的监管公司,这些监管公司如果监管的好,大家都去相信他。如果监管的不好,大家都不相信他,市场竞争就淘汰掉那些监管不好的公司了。

这才是真正的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来实现最有效监管的方法。


学生

私人的监管公司,您指的是各种评级机构吗?


评级机构当然是其中一些。但我没有局限于金融市场,我说的是各种各样的第三方独立机构。

他们当然也有出错,也有受骗,也有内外勾结。但这些,都是要受到市场竞争的约束的,不可能完全消除,但已经是消除到最低限度了。

像今天上课时所说的那个完全是皮包公司的香港天线,他最后自己就完蛋了。

政府监管也不是说完全不能用,但是我认为应该采用事后监管的方式,比如说那件事情已经发生了,证据确凿,然后政府根据最基本的法律就已经可审判。那比如说你骗钱,我们可以用合同法之类的去审判。

不需要专门的金融法律。通用的商业法律已经够了。


学生

事后监管,其实就是利用法治手段吧


事后监管是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事实摆在那里,那就跟科学一样,有事实才能做验证。事情没发生之前你想怎么去预防,其实是做不到的,防范于未然只是说的好听而已

事前监管这些事情交给市场竞争去搞就好了。

好比,你说一个人有杀人动机,但是他还没有杀人的行为,你是不可以仅凭他有杀人的动机就去逮捕他的。

这在刑法上是很简单的问题,但是一说到监管大家头脑错乱了。


学生

确实


预防杀人只能通过道德啊之类的去做,法律是负责事后惩罚的。通过事后惩罚来阻吓未来的犯罪

道德才是预先就通过教育大家不要去犯罪来预防犯罪的有效手段


学生

赞同!

对于商业犯罪其实也应该采用同样的思路


所以这是一个分工的问题,市场竞争在事前监督方面是比较有效的。政府惩罚是事后监督比较有用的。

因为在事情还没有发生之前,远离市场的政府在信息费用方面高于市场,不可能真的做到有效地防范于未然。

但是事情发生了之后,因为政府有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就可以使用强权去惩罚犯罪人。

这种惩罚力量的强大,就不是其他经济主体能够有的。


学生

明白了,所以对于安然这种悲剧,我们要做的,是完善分工体系,强化每个环节的力量,对吧?


不是啊,对政府来说什么事都不用管,交给市场就够了。但事情发生了之后狠狠的罚就是。

但是搞什么会计规则的修改,其实没用的。

1929年那个股灾之后,美国政府搞了很多监管金融市场的法规制度,我最清楚不过了,这些法规制度后来全部没用,全部被市场想办法绕过去了,纯粹只是增加了交易费用。

所以你们这些外行啊,以为政府监管很有用,我们内行人就知道了,一点用都没有,但是们却以为有用,就掉以轻心了,就更容易受骗。


学生

额,我意思是加大法律惩罚力度,保护第三方评级机构的独立性,等等


保护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也不用


学生

是么?感觉他们很容易受到大公司的操控呀

虽说市场通过竞争可以给出最好的第三方机构,但是很多时候公众不知情,不知道评级机构已经跟大公司达成了协议,还是继续相信它


你以为有政府保护他们就不会受到大公司的操控吗?大公司要操控还是会想到办法操控他们的。我都说了,他们会想到很多办法绕过政府的监管的。而他们是行内人,政府是外行人,外行人是斗不过行内人的。

出过一次大错,还有人会相信他们吗

你自己应该很清楚,安然事件之后,那个会计师事务所就倒了。


学生

明白了,对于安达信这种事务所,应该狠狠地用法律手段加以惩处

这才是正确的办法


郭美美事件发生之后,大家还去捐款给红十字会吗?要不是他是官方机构早就倒闭了吧,你看正因为它是官方机构,他就可以不受市场竞争的惩罚,还是不倒。

跟人联手诈骗罚就是了,这跟街上有骗子在那里骗人,抓到了当然也是罚一个样啊,这有什么区别呢!


学生


所以政府不需要事前去保护他们,事后发现他们骗人那就重罚。

根本不需要什么特别的金融法律,就用罚那个街上骗子的普通法律完全够用了。

不是因为他搞金融诈骗,所以罚,而是因为他搞诈骗,所以罚,对一切的各种诈骗都是适用的。

所以本质上这不是监管,这是保护私有产权,保护那个被骗的人的私有产权。


学生

懂了!


这才是法律应该做的事情。

这也才是政府应该做的事情,因为只有政府可以制定法律。

而法律的特长并不是搞事前监管,而是搞事后惩罚。

道德可以事前教化,但是道德对于惩罚已经犯了罪的人是软弱无力的,这时候就要靠法律出手。

同样的道理,事前监管这种事情,市场才是最有能耐的,但是事后惩罚就不是市场的力量所在了。

那个人骗了人,大家以后都不会再相信他,他再也无法骗人,这是市场的惩罚,但是呢他已经骗了一大笔钱,可能已经够活一辈子了,他也就不在乎人家不再相信他了,这个时候就要靠政府用法律把他的钱全罚没了。


学生

对!您这个提法真棒!

现在很多经济犯罪的惩罚都没有这一条


所以说政府在事后监管其实是事后惩罚这方面就比起市场更有优势了。

客观的辨别政府和市场在不同方面的优势,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你不能说因为是政府所以他应该管,但是他管的效果就是不好,有什么用?这是毫无意义的。

说应该不应该是没用的,一定要看客观效果,这就是《经济学讲义》第五讲的深刻内涵。

应不应该那是道德审判,客观效果是什么?那才是科学。


谢谢李老师的耐心赐教,我现在基本理清楚了~
========



再补充一段在帖吧上与读者的互动,以说明即使退一步假设政府监管有效,结果也只是减少了消费者的选择而已:


========

告别维斯通

大多数人觉得食品医疗安全之类的需要这么监管主要是出于直觉。。觉得人命关天的事情不能不管。。理性的真相对大多数人来说毕竟太残酷了一些


外行表现得外行正在于他们以为政府监管真的有用,其实根本没用,甚至反而比不监管更糟糕。内行就知道这真相。


告别维斯通

关键是这些行业在充分竞争之前会有一段混乱时期,价值偏离的大。人命关天的事情上监管部门顶不住这个压力,宁愿增加成本,给民众和自己一个安慰。。


不对!什么充分竞争胡说八道!监管根本无效,取消不取消都是一样的所谓混乱或一样的不混乱。


bowemfv

所谓理性的真相就是,死人是每天都有的,吃错而不适也是每天都有的,监管不监管这些都在发生,监管的理由是控制安全和提高质量,但结果呢?白白花费一大笔费用,这些花费最终是要消费者和民众来承担的,这就是物理学上的所谓熵,就像一把火烧掉一栋房子,是纯粹的资源消散!


监管如果真的有效,成本会提高到与你现在直接去买很贵的东西其安全系数就特别高一样的水平。所以监管真的有效吗?其实没有监管,你如果愿意花高价钱买贵东西,一样可以很安全。有所谓的有效监管的结果是低价低质的产品完全消失,没有监管的结果是各种质量档次的东西市场都供应。你说的“混乱”大概是指这个吧?但价格已经传递了质量信息,何混乱之有?这其实是选择多而已,哪里是混乱了?更糟糕的是如果监管其实无效,消费者以为政府有监管那东西是安全的,其实没有,反而还受骗了。这才是真正的混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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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烟雨知行

    监管部门和社保部一样,他们应该清楚他们都在浪费纳税人的钱,为了权力和饭碗就无耻一把,利益集团一旦形成,就很难取消,现在这种制度也没有皇权那样维护自己利益的动力和决心,苦了老百姓了。

    2016年2月2日

  • 1

    飞射手

    接上,狼来了。其实我看如果加强约束才是倒退,严格立法维护市场公平,把技术规范,报表评价交给市场才是正道。

    2016年2月13日

  • 1

    平安

    不要相信政府,政府监管从来无效,一定要相信市场,市场指引才不会迷失方向

    2016年2月6日

  • 飞射手

    最近在看行政诉讼法,很多监管部门就是行政部门,依职权,有主动性。联想到最近的金融监管,在看老师的文章,豁然开朗,诸多的事中监管除了导致成本剧增,还会使得权力拿捏经营生产活动。不过国务院在不少领域已经把审批改备案,而且行政诉讼也在15年改成登记制,说明我们还是在进步的嘛。而微博上一些人大呼放松放松监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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