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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司法考试刑法考题命题特点与规律探索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1日 共有 506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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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许多人在互联网上纷纷发表自己对今年刑法试题的看法和意见,普遍认为难度比2006有所增加、考查综合性太强。如果仔细比较一下这两年的刑法试题,就会发现这些看法和意见并不中肯。实际上,今年刑法试题的难度基本与2006年持平,相对而言还有所减小,因为很多内容在2006就已经进行了充分的考查。例如,许多人认为今年的第四卷案例题较难,实际上这道题所涉及的共同犯罪问题(部分共同犯罪说)在2006年第二卷中,命题者用了4道不定项选择题(96-99)已经进行了充分的考查,只是许多人没有给予高度重视而已。再例如,今年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成立、刑法因果关系、故意犯罪的认识错误、排除犯罪型的事由、犯罪形态等的考查难度都比2006年有所减小。而考查综合性强也是刑法命题的固有特点,因为这是由刑法总论和分论的结构体系所决定的,总论离不开分论,而分论也离不开总论。除了难度、考查综合性基本与2006年持平外,今年的刑法命题还呈现出如下一些特点和规律:一、传统命题重点的考查依然为重中之重。对刑法理论的重点考查已经逐渐成为了我国刑法命题的传统。刑法总论中的犯罪论是刑法学的核心,也始终是的重点内容。在今年的试题中,考查这部分的试题达25分之多(刑法共计80分)。2006年考查的不作为犯、刑法因果关系理论、故意犯罪的认识错误、共同犯罪、犯罪形态、排除犯罪性的事由等都出现在了今年的试题中。其中突出了对刑法学中不纯正不作为犯、故意犯罪的认识错误、共同犯罪等三大难点的考查,特别是对共同犯罪的考查达11分之多。刑罚论中的自首与立功、数罪并罚在这两年也都重点进行了考查。刑法分论中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敲诈勒索罪、贩卖罪、使用罪等历年重点考查的内容在今年的试题中也有充分表现。例如,盗窃罪考查单项3题,多项3题,达9分;抢劫罪考查单项1题、多项2题、案例题,达11分。二、关注最新刑事立法。在历年中,许多考生都高度重视各部门法的最新立法、司法解释等。这种做法可能对其它科目有效,但在过去几年对刑法并不是很有效。然而,今年刑法的命题者对《刑法修正案(六)》却情有独钟。对其中的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骗取金融机构信用罪、洗钱罪、赌博罪等多项新修正内容进行了考查。这可能是一个信号:以后的刑法命题可能也会启用其他部门法关注最新立法、司法解释等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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