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决定价值。在唯一不变就是变化的中,法理学在2007年的异军突起已经向我们传递了一个强烈、清晰、准确的信号:法理学这门以往的法学边缘学科,已然成为新贵,其强势上扬的力度、勇创历史新高的分值令人叹为观止这才是!先看数字,今年法理学主观题考了15题23分,其中单选7分,多选12分,不定选4分,客观题考了45分,其中一道简答分析20分,一道论述(该论述题为选作)25分,总计68分。应当承认,比起之初法理学20分左右的分值,经过前两年的量变,2007年已经使法理学成为民诉、刑诉、行政法这样的中坚板块。在2007年9月15日8点30分之前,没有人能准确预测到这一变化,司法部看似又给我们演示了一把风花雪月的六脉神剑,但是回溯近几年的历史,这次的调整仍有路标可寻:2005年考了一道判例法的论述,2006年考了一道选作的论述,分值都是35分,已经暗示了一条分值上升的趋势线,今年最令人吃惊的恐怕还是出了一道20分的简答分析题,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与的传统风格迥异,令人刮目相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变化?官方的意思可能是法律实务人才不仅应当有实务知识,还应当懂得实务背后的理论,即不但要知道“是什么”,还应当知道“为什么”;而从法理学的特点来看,它是关于法律现象的最一般的理论,是法学研究的基础理论和方,是一门学习和研究法学的入门学科;再从的发展来看,客观题和主观题分开考察势在必行,而法理又是天然的特别适合以主观题形式考察的学科。言而总之,法理学分值的上升在改革势在必行的大局下很合理,我们可以大胆预期这一趋势还将至少持续2-3年。对于这一趋势,我们应当进行深入地理解,站在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少犯错多受益。事实可能纠缠不清,但我们的头脑绝对要深思熟虑。所有的沉思都是有价值的,而所有的沉思都应当聚焦于事实。下面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结合今年的试题对此进行一次深入的梳理。一、宏观规律从宏观上看,除了刚才讲到的分值上涨这一大势外,我将今年法理学的考察规律归纳为“主观、新颖、复现”六个字。“主观”:法理学主观题单位分值高,因此,掌握主观题的答题技巧,特别是论述题的答题技巧就是重中之重。首先看简答题,这是今年出现的新题型,属于踩点给分的识记型题目。新题型并不可怕,因为内容大同小异,不过是新瓶装旧酒罢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