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民事诉讼法考点预测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1日 共有 312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一、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三类:重大的涉外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1)海事海商案件2)知识产权案件:专利;著作权、商标权3)仲裁:对于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法院作出裁决的;撤销仲裁裁决。原告所在地管辖:身份关系:被告为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或下落不明的人保护弱者:一方丧失人身自由;追索赡养费,几个被告不同地;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双方被监禁;双方离开住所地的离婚特殊地域管辖合同纠纷的管辖:A.履行地:实际联系: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不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在其中一方当事人住所地意思自治: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B.保险合同、运输合同;移动保险标的物: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保险事故发生地、运输目的地、被告住所地运输合同: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住所地C.协议管辖:合同;书面;5个法院;确定/唯一;级别与专属侵权案件产品缺陷:制造地、销售地、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运输事故: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地、被告住所地特殊问题管辖权异议被告;答辩期内;裁定可上诉二、审判程序的启动起诉的条件1)被告、诉讼请求都是要求明确或者具体,而不是要求正确。2)主管与管辖,要求的是“正确”。不予受理和应当受理的特殊情形一事不再理①对于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撤诉的案件可以受理②增减抚养费案件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1)孕期男方不离婚:2)撤诉、维持无新6月不受理,只对原告不对被告:3)下落不明可离婚(3

 

相关新闻

《2009司考无敌笔记》司考周报
刑法渎职罪
刑法贪污贿赂罪
刑法危害国防利益罪
刑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刑法侵犯财产罪
刑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刑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危害国家安全罪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自己的想法续
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经历
法律讲座
律师思维模式及举列子
做律师的收获
像律师那样思考
自己的看法
拜师的方法
律师守则三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