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内法相比,“三国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的复习内容可谓相当庞杂,且由于广大考生在实务和学习中对其接触不多,因而不少人将“三国法”的备考视为畏途,考试时往往放弃了事。其实,“三国法”50分左右的分值,在中占有重要地位,如果考生白白将这么大一块“肥肉”拱手让人,不仅显得殊为可惜,更重要的是通过的希望就非常渺茫了。实际上,把握住“三国法”的两个鲜明特点,考生完全可以在“三国法”上实现“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收益”:首先,“三国法”试题基本集中在卷一,少量为卷三的海商法,全部为选择题,试题难度并不甚高,考生只要记忆和理解基本知识点即可,一般毋须进行深度掌握;另一方面,“三国法”内容虽然驳杂,但重点、热点问题高度集中,考生复习并不必要面面俱到,尤其在考前不长的时间里,把握住重点内容,大部分分数即可以收入囊中。具体来说:一、国际公法国际公法考点较为分散,从历年来看,几乎章章有题,没有突出的重点。2006年共10道试题,涉及国际法主体、国家责任、国际法上的个人、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际争端解决、战争法等大纲所有内容,而国际环境法与国际航空法等大纲每年都列入的内容,基本上没有考察过。另外,尽管国际法总体上无重点,但对应章节的重点知识仍有一定规律可循:首先,某些传统的、代表性的重点知识通常是相对稳定的,这主要包括国家的管辖权、国家豁免、国籍、引渡、国际法上承认与继承、国际法律责任、海洋法的各区域、外交领事的豁免、条约、战争法等。其次,近年来考察的知识点往往以具有突出的理论热点性,并与我国的涉外法律实践联系密切。以2007年我国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热点看,引渡及庇护(余振东、赖昌星案)、双重国籍(海外华人呼声很高)、国际法上的承认(涉及台湾问题)、边界问题(我国与越南、印度等国的边界谈判)、海洋问题(中日、中越海洋主权的争夺)以及国家豁免(尤其是联合国公约所体现的相对豁免,我国准备改变原来立场)等都是近年在国际国内非常有热度的话题,因此国际公法复习也要体现一定的“应景”性。二、国际私法国际私法的内容在教材上占据很大部分,但我们可以很明确的断定:所谓“统一实体法”部分的内容,考生可完全忽略。从看,以前基本源自法条,试题侧重于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包括有关民商事法律适用的立法、涉外民事诉讼立法、国际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