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这个《“信息费用”补遗》系列文章在“经济解释研讨会”之前就在连载,中间被展示研讨会的入选征文、学生期末优秀论文及春节休假打断了很长时间,可能大家都有点忘记了。这里把此前发布的“之一”、“之二”的地址也发布一下,大家不妨先重温前两篇,再看此篇。
“信息费用”补遗(之一):信息费用第一定理(http://tieba.baidu.com/p/4845893323)
“信息费用”补遗(之二):从信息费用看知识产权的保护——兼总结药价高昂的成因(http://tieba.baidu.com/p/4852108859)
以下是“之三”的正文:
《经济学讲义》的“信息费用”一讲中说到“造价”行为,解释为什么市场竞争淘汰不了“造价”(通俗地说就是以虚假信息欺骗他人以获取收益的行为),举了艺术品市场这个信息费用问题特别显著、因而“造价”行为也特别普遍的行业为例子。详细分析大家可以看“信息费用”那一讲中相关的章节。
在讲授这一内容的过程中,我会提及张五常教授在新版《经济解释》说过“宁愿梵高造价”的话。成功的“造价”在本质上不是造价(因为与“以虚假信息欺骗他人”的定义不符),不是增加信息费用,而是降低信息费用,通过造价吸引注意,缩短市场对入行新手的高艺术价值的认识时间。这一点因梵高的例子很极端而表现得特别明显,是典型的以“推到尽”的方式来呈现事物的本质。梵高不但是新人,而且其抽象派画风在当时的绘画艺术界是一个崭新的事物,要市场认识其艺术价值有着特别高的信息费用。如果他当年没有那么高傲(认定自己的作品就是好,不需要使用“造价”的伎俩来争取认同),他的人生应该会有更好的结局。他若非自杀,能继续作画,可以给这个世界带来更多的优秀作品。不肯、不屑“造价”无论是给他个人还是给这个世界都造成了巨大的租值消散的损失。(当然有人会认为,如果梵高是一个愿意屈就于“造价”的人,就不可能画出那样高艺术价值的神作。但人品、性格与艺术价值真的有相关性吗?这很难说。因为既可以找到支持这一说的事实,但也可以找到很多推翻这一说的事实,例如莫扎特的人品、性格就很不堪。)
所以,打击“造价”有可能把梵高这类人才的“造价”给打掉了,未必是好事。在此基础上逻辑地推理下去,也许恰恰是“造价”盛行,会提高了梵高式人才被发现的机率。让我举另一个类似的例子来说明吧。郎郎名声大噪之后,中国很多家长殷羡不已而跟进,学着郎郎父亲的“虎爸”作风,强迫自己的儿女去学钢琴。其实一个钢琴天才的出现要有两个因素共同发挥作用:其一是有天赋,其二是有父母的严格管教,二者缺一不可。中国的很多家长只见郎郎父亲的“虎爸”因素对其成功的关键作用,而不见郎郎自身的天赋因素,以为可以一味严格管教就能复制郎郎的成功。这跟失败的造价者只见成功的造价者做了造价之事,不明白造价必须是在有真正的艺术价值的基础上进行才能成功,造价只是必要非充分条件,是类似的。然而,受郎郎的示范效应的影响,有比以前更多的中国家长仿效郎郎父亲的“虎爸”作风,碰巧遇上一个有钢琴天赋的小孩的机率是增加了的。因为在此之前,一个小孩即使有钢琴天赋也可能因不加注意而错过了学习钢琴的最佳年龄。如果说梵高这类艺术天才还可以有作品留存于世而等得起时间让世人慢慢认识其价值(当然还是付出了他早死、没能创造出更多作品的代价),那么有钢琴天赋的小孩一旦错过了年龄就无可挽回了。
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没有万骨枯,那一将是出不来的。容许造价,未必是坏事呢。这就从更深刻的角度解释了为什么“造价”现象能适者生存、不被市场竞争所淘汰。张五常教授的解释是成功的造价(本质是降低人们对真正是好产品或好作品的信息费用)的存在使得后来者前赴后继地持续选择造价行为,虽然大多数是失败的造价(因为本质是增加信息费用,把其实不好的产品或作品伪装成好产品或作品,但信息费用最重要的特征是会随着时间过去慢慢下降,伪装、欺骗迟早会被发现而失败)。而我这篇文章是更进一步地解释,受成功造价的示范效应影响,参与造价的人数增加,在成功概率相同的前提下有助于提高成功造价的数量,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提高发现有成为好产品或好作品的潜质的数量。这跟教授在《经济解释》中指出专利法鼓励了更多人参与发明创新,提高了创新成功的数量,正如悬赏找到铁达尼号的生还者,鼓励了更多的船只出海搜索,提高了生还者被找到的数量,是类似的逻辑。不能因为多人寻找(无论是寻找生还者还是寻找创新产品),最终只有少数人获奖,就认为那些没成功的寻找是白白的浪费,从社会整体的角度来看它们其实是提高成功数量所要付出的代价。同理,不能因为多人造价,最终只有少数成功,就认为那些失败的造价带来的信息费用上升是白白的浪费,从社会整体的角度来看它们其实是发现更多好产品或作品所要付出的代价。市场竞争不淘汰这种单独看个别人似乎是只有成本、没有收益的造价行为,正是因为从社会整体而言它所带来的收益还是大于成本的——这刚好是博弈论里“囚徒困境”的相反版本,个人的貌似“非理性”,给整体带来的却是理性。是的,这才是真实世界的情况。“囚徒困境”是胡说八道(详细的批判请看《经济学讲义》中“觅价”一讲的最后一节),与“囚徒困境”截然相反的才是这个世界“优胜劣汰”的结果。
PS:本文很早就写下了,后来又写了《从经济学的“自私”假设看“性本善”VS“性本恶”之争——感叹孔子与斯密的伟大》一文(http://tieba.baidu.com/p/4797458532)并更早发布,结果在该文后面与读者讨论互动时,发现道德制度鼓励人们“牺牲小我、成全大我”,也是一个成功地实现了“个人貌似非理性带来集体理性的结果”的制度,由此可见人类为求生存的自私之心激发出来的创造力是何其伟大,博弈论的思想真是狭隘低下得不堪入目啊!转贴当时的讨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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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应该不仅仅是对整个人类有利,对个人也是有利的,也符合个人的自私目的。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是在教育大家行善是对自己有利的。只是这个作用的周期比较长,自私的人可能不容易意识到,所以以道德这种社会共识的形式延续下来(很多道德观念似乎就是吃N次苦头后总结的教训),起到一种减少信息费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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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有主张人们为了他人、集体、社会、国家牺牲自我的教化,牺牲自我这明显是损害个人利益。善报报到自己家族、子女身上那也是他人了,只是最接近自己的他人而已。
博弈论说什么个人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但其实道德等人类制度恰恰是实现了个人非理性(当然这是没有考虑道德所给予的非货币收入的前提下这样说)带来集体理性。博弈论之狭隘无知,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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