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三类:重大的涉外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1)海事海商案件2)知识产权案件:专利;著作权、商标权3)仲裁:对于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法院作出裁决的;撤销仲裁裁决。原告所在地管辖:身份关系:被告为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或下落不明的人保护弱者:一方丧失人身自由;追索赡养费,几个被告不同地;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双方被监禁;双方离开住所地的离婚特殊地域管辖合同纠纷的管辖:A.履行地:实际联系: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不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在其中一方当事人住所地意思自治: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B.保险合同、运输合同;移动保险标的物: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保险事故发生地、运输目的地、被告住所地运输合同: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住所地C.协议管辖:合同;书面;5个法院;确定/唯一;级别与专属侵权案件产品缺陷:制造地、销售地、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运输事故: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地、被告住所地特殊问题管辖权异议被告;答辩期内;裁定可上诉二、审判程序的启动起诉的条件1)被告、诉讼请求都是要求明确或者具体,而不是要求正确。2)主管与管辖,要求的是“正确”。不予受理和应当受理的特殊情形一事不再理①对于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撤诉的案件可以受理②增减抚养费案件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1)孕期男方不离婚:2)撤诉、维持无新6月不受理,只对原告不对被告:3)下落不明可离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