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内部培训师队伍,实现内部培训师管理的正规化和科学化,激励公司各级人员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公司有限的人力、资本等培训资源,充分挖掘内部培训讲师资源,提高内部培训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效开展员工培训并帮助员工改善工作、提高绩效,为公司培养优秀的人才,有效传承公司相关技术和公司文化并实现知识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定义、来源及组织加工
2.1 内训师:指能够结合公司的发展要求,研究开发公司实际需要的培训项目,以及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策划、开发培训项目与培训课程,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并从事培训执行活动的人员。
2.2 来源:主要来源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或某领域有经验、擅讲授的员工。
2.3 组织分工:内训师在行政上归属于所在部门管理,在培训业务上归属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门管理。
3.内训师的权责
3.1 内训师的权利
3.1.1 参与制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具有培训课程、培训课时、培训方式、讲师选择的建议权。
3.1.2 优先享受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师进阶、专业技能及管理培训课程。
3.1.3 按照级别享受课时费的权利。
3.1.4 按照所开发课程的定级享受课程开发费的权利。
3.2 内训师的责任
3.2.1 内训师是公司员工内部兼职的行为,不能因为培训或授受培训而影响本职工作。
3.2.2 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协助分析公司员工的培训需求,向行政人事部提供员工培训需求资料。
3.2.3 协助公司行政人事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
3.2.4 开发设计有关课程,如培训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PPT、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
3.2.5 负责培训学员的考勤和考核工作。通过培训后阅卷、后期培训跟进,达到预定的培训效果。
3.2.6 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
3.2.7 积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综合能力以及授课技巧。
3.2.8 学习、消化外部培训课程,将其引入企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课程的内化。
3.2.9 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不断学习,经常开展专题培训。
3.2.10 协助参与公司年度培训效果总结。
3.3 内训师的等级
公司内训师划分为三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公司高层自本制度下发之日即自动成为中级内训师,进入内训师师资库;中层自动成为初级内训师,进入内训师师资库,符合中级内训师资格的,可以通过选拔后成为中级内训师。其他员工可以在制度下发之日7天内申请加入内训师团队。
3.3.1 初级内训师:具有本专业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3.2 中级内训师:具有本专业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或担任初级内训师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成绩80分以上者,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3.3.3 高级内训师:具有本专业8年(含)以上工作经验或担任中级内训师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成绩90分以上者。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3.3.4 特殊人才,要求可以适当放宽,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定级。
3.3.5 本制度下发当年公司高层必须进行1门课程的讲授,以后将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评定。
4.内训师的选拔
4.1 选拔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4.2 选拔的条件
4.2.1 认同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4.2.2 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热爱培训工作,能在不影响本岗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
4.2.3 在本岗位专业技能上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至少3年本专业的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突出。
4.2.4 形象良好,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感染力、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编写讲义、教材、测试题的能力。
4.3 选拔的流程
4.3.1 公司行政人事部下发选拔内训师的通知,做好内训师的报名竞聘组织工作,包括传达内训师选拔精神,鼓励员工竞聘《内训师自荐/推荐表》的收集、整理、上报。
4.3.2 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各部门提报的内训师情况,通知相关人员接受竞聘,安排3-5人的竞聘小组,包括公司高层、行政人事部人员、相关专业岗位人员进行面试以及10分钟的不限题目试讲工作。
4.3.3 根据面试及试讲结果,整理出合格人员名单,上报公司高层审批。
4.3.4 竞聘、试讲不合格者和高层审批不合格者,进入后备师资库,次年内训师选聘时,对这部分人员直接给予竞聘资格。
5.内训师的聘用
内训师经过高层审批通过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发文聘任,并颁发相应级别内训师资格证书,证书一年一审,通过者可根据等级要求晋级,未通过者,给予半年的考察,如果不符合要求将不再聘用。
6.内训师的课程开发
6.1 本制度下发实施的第一年,不对课程开发做要求,但同时当年内训师也不享受课程开发费。如果有课程开发,则按照相应的标准享受课程开发费。
6.2 制度下发实施的第二年开始,初级内训师需要一年开发1门课程;中级内训师需要一年开发2门课程;高级内训师需要一年开发3门课程。课程开发的数量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在每年的年初进行修订公示。
6.3 课程开发界定需经内训师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事部审核通过后且在本单位进行过一次公司级培训。
6.4 达不到课程开发数量的要求,当年内将按照实际数量比例享受相应比例课程开发费;如果没有开发任何课程,则不享受当年课程开发费。
7.内训师的培训发展
7.1 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内训师的实际情况,安排相应内训和外训课程,以增强内训师的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的提升。
7.2 公司行政人事部定期举行内训师的经验分享沙龙,提供经验交流的平台。
7.3 公司行政人事部定期组织内训师与兄弟单位内训师进行知识分享与技能交流。
7.4 内训师可以通过行政人事部借阅培训类书籍和光盘,以利自身素质的提升。
8.内训师的管理
8.1 公司行政人事部按照内训师等级,负责公司内训师的日常管理、授课、考核等工作。
8.2 内训师的直接领导应大力支持内训师的日常培训工作,在内训师不耽误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尽量给予充分的配合。
8.3 内训师应严格按照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培训计划来执行课程的讲授,如果因自身原因无法进行课程的讲授,需提前三天通知行政人事部,另行安排其他讲师。
8.3 内训师在课程开始前1天,自我进行模拟演练,熟悉场地,调试设备,以备第二天的课程进行。
8.4 课程进行过程中,内训师要注意控制课程的进度,维持课堂纪律,调动学员学习情绪。课程结束后,由学员进行课程的评价反馈和讲师的评价反馈,表单由培训服务人员收集,由行政人事部统计分析,留档备案,提交给内训师建议意见即可。
8.5 课程结束后二周内,内训师要与学员的上级领导进行沟通,了解培训效果,并进行课程的改进、完善。
8.6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培训师的集体学习,提升活动。根据行政人事部确定的课程框架,对不同的主题成立课程开发小组,各小组不定期召开讨论会,对课程的开发进行研讨。
8.7 公司级重要培训课程,内训师需要根据行政人事部的要求在培训后3天内出具培训总结报告。
9.内训师的考核
9.1 日常考核
行政人事部负责内训师的日常考核,通常在课程结束后3天内完成考核。日常考核通过受训学员对课程及讲师的评价反馈为主。各项考核指标收集齐全,保存完整,计算精确,用于年度考核基础数据的支持。
9.2 年度考核
9.2.1 行政人事部于每年1月组织对内训师进行年度考核评定。
9.2.2 课程开发数量:课程开发数量根据实际数量占应开发数量的百分比进行换算得分,如标准为一年1门课程,实际开发2门课程,则得分=2/1*100=200分。
9.2.3 讲师评价平均分:根据一年内所上课程的讲师评价平均分来统计。
9.2.4 课程评价平均分:根据一年内所上课程的课程评价平均分来统计。
9.2.5 考核结果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后上报高层审批。
9.3 内训师的奖惩
9.3.1内训师的奖励
课时费:(标准*系数)
统计: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对所属内训师课程进行统计
课时费的发放:每季度行政人事部根据上报的统计表进行课时费的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财务审核,财务审核后报公司董事长审核,审核通过后对内训师进行课时费的发放。
课程开发费:
非物质奖励:包括职位的晋升、评优、外派培训等形式,将优先考虑内训师团队。
9.3.2内训师的惩罚
a.不服从行政人事部课程的合理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的,由行政人事部视具体情节轻重,给予同等级2课时的课时费的负激励,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年连续2次或者累计3次者,取消内训师资格。
b.内训师因正常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按原计划授课时,应提前三天进行变更,未及时通知培训组织部门,造成恶劣影响的,当年连续2次或累计3次者,取消内训师资格。
c.当年内进行过课程讲授,年度考核低于60分,取消内训师资格。
d.受到学员二次以上重大投诉经检查属实的,取消内训师资格。
e.行政人事部组织的内训师活动,无故不参加或未请假者,首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起,给予同等级2课时的课时费负激励,在当月工资中扣除,聘期内累计五次的内训师,取消其内训师资格。
9.4 内训师的晋升与降级
9.4.1内训师的晋升
a.内训师晋升时间为每年的1月,在年度考核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晋升至下一级,由行政人事部颁发新证,并进行发文通报。
b.高级内训师的晋升不再有等级的区分,连续2年年度考核分80分以上者,将内训师资格审核由一年一审,变为二年一审。
9.4.2内训师的降级
a.一年内不接受行政人事部安排的任何课程,进行降级处理。
b.个人能力无法适应课程的要求,经行政人事部和相关部门评定后,进行降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