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8分)
首先,CSAI由于被项目“合作分成”的利益所迷惑,所以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风险分析做得很不够,才会出现全额承担项目费用的情况,将自己的成本控制得非常高,所以项目经理、行政主管都有错。
其次,虽然CSAI自身承担高额的成本,但对于合同条款的管理没有严格约束,这是导致运营商出现平台停用后没有足够法律条款约束其的后果。所以律师、项目经理需要反省。
最后,公司需要对项目的技术进一步审核,修正存在的问题,以免运营商提出种种没有达标的借口,并整理相关合同签订时,项目实施中,事后运营商出具的相关的文档为日后可能出现的官司准备。所以整个项目团队都要积极参与。
【问题2】(8分)
(1)从本案的商业模式来看,CSAI与运营方实际上首先都是投资方,运营方投入的是品牌和渠道,贵公司投入的是技术和资金,而从本案来看,CSAI好像将自己定位为一个项目执行方,那么一开始已经注定成功的可能性不大,出现这样的问题也在情理之中。
(2)这个商业模式本身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项目经理在出现了一个潜在的竞争者却“浑然不觉”,毕竟在利益和商业道德之间至少在目前多数人会选择利益,抛弃道德,这个是项目经理在做项目可行性计划时的失误,至少,可行性计划中对这方面的风险分析是有缺陷的。
(3)项目经理不缺乏项目管理的经验,而缺乏必要的商业运作经验,本项目的失败项目经理要承担部分责任,毕竟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一定会有很多“蛛丝马迹”表明运营商将会有违约的可能,这时候项目经理应该及时向自己的组织通报项目存在的风险,便于贵公司的高层及时与运营商沟通并约束对方履行合同,当然,本项目失败的根本原因在A公司的高层,至少他们应该承担项目失败成本85%的责任。
(4)项目经理应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商业意识。
【问题3】(9分)
首先,项目的风险管理应该在项目实施之前就应该做好,准备好风险出现时的应急措施。任何项目可能都存在风险性,如何圆满处理和化解风险才是项目经理在管理项目时应该考虑的。
其次,项目经理如果在与运营商谈此项目之时,就参与进入的话,项目经理是有推卸不了的责任,因为项目经理应该知道项目各方的权责利问题,尽可能把项目风险把握在自己可控之中,并且有一定的法律依据。
再次,“合作分成”这样的搭建平台的方式本身就具有很大的风险性,但是现在工作中这种合作方式又普遍存在的,这样就要求项目经理应该具有很强的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在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时,应该规范合作各方的权责利,规避项目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