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按:本文是《科斯定律与租值消散》的第六节。)
租值消散是指竞争使用资源导致资源的价值下降或消失了。是严重的问题:新古典的传统说竞争使用资源会导致资源的价值上升,怎么一下子倒转过来了?我们今天看是竞争的约束出现了问题,也就是合约的安排出现了问题。虽然租值消散的意识起自新古典,但这传统可没有开门见山地从约束竞争或合约安排的角度看。
我可能是经济学者中最喜欢提及租值消散的人,或者说有关的理念我最常用。这习惯源于一九六六年写《佃农理论》的初稿时,我察觉到一个规律,一般化后,这规律说:任何经济分析,如果有应该消散的租值存在,但这租值没有消散,该分析一定错──没有应该消散的租值不一定对,但有则一定错。
老人家发明的一般均衡
我可以明确地指出这规律的出处。那是一九六九年出版的《佃农理论》第四十三页的一个几何图表中的MEA那个三角面积,应该消散但没有消散。那是马歇尔一八九○年的错失,他自己可没有注意到。马氏当时没有画出图表,一九六六年我跟踪他的几个脚注画出,肯定该面积是应该消散的租值,但没有消散,所以肯定传统的佃农分析是错了。《佃农理论》的原作今天在中国内地再版了,该「三角」还在那第四十三页。同学们找来细读,会察觉只要能一脚踏中,理论的重要突破可以是很容易的事。
凡有应该消散的租值存在的理论一定错这个理念,后来成为我自己常用的一般均衡:考虑一个有解释力的假说时,我例行地衡量所有与该假说有关的局限,看看这里那里还有没有应该消散的租值存在。不是严谨的推理方法,但容易用,推得快──经济逻辑有错可以很快地知道,虽然逻辑对不等于理论假说也对。当年的一些同事感到奇怪为什么我可以那么快就指出理论上的错失。我不是个喜欢秘技自珍的人,但要懂得怎样从租值消散的角度衡量一般均衡可以是复杂的学问。常用、熟习,可以用得快──快若闪电也。
原则是简单的。租值消散是指在社会中,没有主人的收入会在竞争下消失──除非有某些特殊的局限保护着竞争者。这些所谓特殊的局限千变万化,经过多年我也不能分门别类,而又因为有这些特殊局限的存在,租值全部消散很困难。在本节及跟着的三节我会详加示范。其中最困难是价格管制与租值消散的关系:那是我尝试过的困难程度最高的分析了。
这里要顺便一提。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念源自瓦尔拉斯的方程式,芝加哥的奈特、弗里德曼与施蒂格勒认为这些方程式没有经济内容,而弗里德曼在他一九四九年发表的《马歇尔的需求曲线》提出了他的有经济内容的一般均衡理念。我在这里提出的从租值消散的角度看一般均衡则全部是经济内容,没有其他。
庇古与奈特之争
让我从头说起,回顾租值消散的发展过程的大略,尤其是我自己在这话题上的思想发展。细说一个思想范畴的来龙去脉对同学们的理解有助。
「租值消散」(dissipation of rent)一词起自戈登(H. Scott Gordon)一九五四年发表的一篇关于公海捕鱼的文章,但有关的思维则源于马歇尔高举的von Thunen(1783-1850)。把这思维发扬起来的是庇古(A. C. Pigou)——此君是马歇尔的学生,也是在剑桥承继马氏的经济讲座教授的人。庇古多产,最重要的论著是一九二○年出版的《福利经济学》,整本厚厚的书是关于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出现分离及政府应该怎样补救。一九六八年在芝加哥我研读过庇古,认为此君对事实的考查不及格,分析力中等,但想象力有过人之处——我认为想象力最重要。
庇古在一九二○年的《福利经济学》的初版中提出了有名而且重要的两条公路的例子。两条公路,皆从甲市到乙市。路面好的狭窄,路面不好的的宽阔。汽车选走车速较快的佳路,但车多了,互相挤迫,你损害我,我损害你,一辆车的私人时间成本因而低于自己的时间成本加上阻慢他人驾驶时间的社会成本。
让我们简化,只管驾驶时间,不管路面是否舒适。劣路宽阔,永远不出现拥挤,但因为路面比较差,车行得比较慢。容易推断,佳路的车辆拥挤到某一点,一些车辆会转到永远不拥挤的劣路去。均衡点是佳路与劣路的车行速度相同。
这里的问题是如果佳路没有拥挤,车会行得较快,时间的节省是社会的利益,也可看为社会的成本下降了。既然劣路永远不会出现拥挤,把一部分车辆从佳路赶去劣路那边,被赶去的不会受损,因为佳路有足够的拥挤其驾驶速度跟劣路一样,但余下来还用佳路的节省了时间,社会整体因而得益。庇古于是建议,政府要抽一个使用佳路的税,这税收可以大家分享,但佳路因为需要付使用税,拥挤减少,社会整体因而得益。庇古可没有算出,但这佳路的使用税应该为何我在本章第四节分析过了。
一九二四年,芝加哥的奈特(F. H. Knight)发表了一篇石破天惊的文章,题为《社会成本阐释的一些谬误》,直斥庇古之非。他说庇古的推理逻辑没有错,但严重的失误是庇古假设较佳的公路不是私有财产。如果该路是私产,路主会收公路使用费,而此费也,会与庇古提出的理想税收完全一样。换言之,奈特是说庇古吠错了树。
一九二四是我出生前十一年,但我有幸认识奈特,有机会向他表达仰慕与感激之辞。奈特的文章历来不易读。我不认为他对文字的操控不足,而是他想得深。想得深入要付代价。奈特在《谬误》一文内坚持「假设」要与事实相符是首要的分析经济问题的关键,骤眼看是违反了科学方法,其实他说的「假设」是指局限条件,这深深地影响了我走的经济解释的方法与路向。
庇古没有回应奈特指出的谬误,只是把两条公路的例子在《福利经济学》的再版删除。很可惜,产权问题因而吵不起来。科斯三十六年后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的论点重心与奈特说的一样,但科斯提出以权利界定的角度看私产是重要的贡献,而把交易费用放进讨论的中心位置是更重要的贡献了。比较难明是一九五四年戈登分析租值消散时没有提到奈特。他把奈特的两条公路改为两个公海渔场:几何图表一样,戈登只是把奈特的平均与边际成本曲线对着镜子看,转九十度,变为平均与边际产量曲线。戈登是应该提到奈特的,虽然他的公海捕鱼文章的本身也是重要贡献。
租值全部消散是难题
这里有一个没有人注意的重要问题。虽然他们没有说,庇古与奈特的分析,两条公路,一佳一劣,佳路应有的租值──收取使用费带来的租值──因为不收费,在竞争使用下是全部消散了。庇古说抽税可以挽救,奈特说如果佳路是私产路主会收费,因而有租值。如果佳路不是私产,没有业主,没有人收取使用费,政府不抽税,佳路的竞争使用没有约束,其租值会在竞争下全部消散了。这传统之见行内接受了好些年,一九七○年我在本章第四节提到的《合约结构》一文中提出异议。
我同意在上述的两条公路的例子中,佳路的租值在竞争使用下可以全部消散。但那是为什么呢?是不浅的智商测验,同学们可以不读下去而猜中吗?
佳路的租值全部消散不是因为没有人收费或收租,而是因为劣路永远没有挤迫,也即是说劣路不是一种有缺乏性的资产。有几个可能,都有趣。让我假设使用公路的人是为了工作产出,所以使用公路的行为由边际产量曲线决定。其实用需求曲线分析也一样,但用边际产量比较容易看租值,也可以直接地带到下节公海捕鱼的分析去。考虑如下三个可能吧。
全部消散的条件
一、劣路虽然行车比较慢,但永远不拥挤,每个使用者的边际产量下降定律没有效应,边际产量曲线是平线,平均产量曲线是同一平线。同学们可以想象一块无限大的土地,质量到处一样,地点远近毫无影响,放多少人去耕耘每个的边际产量是不会下降的。
现在较佳的公路就在旁边,不拥挤或拥挤不够严重,车行的速度较快,没有一辆车会转到劣路去。拥挤在佳路出现,到了某一点一些车辆会转用劣路。我们假设用户只考虑行车的时间速度,不管舒适不舒适,两条公路的车速会相同。这样,较佳公路的边际与平均产量曲线也是平线:佳路多一辆车减慢车速,会有一辆转到劣路去。
结论是:劣路的租值永远是零;佳路的租值,因为拥挤够甚而劣路永不拥挤,边际产量曲线是平线,也是零。原则上佳路可以有租值,但在竞争使用下会全部消散了。这不仅因为佳路非私产,没有主人收取路费,不仅需要佳路有足够的拥挤,还需要的是劣路的存在把佳路的边际产量曲线拉平了。这是佳路的租值全部消散的情况。
边际产量下降的真谛
同学们要注意,你们学的边际产量下降定律是说一种生产要素之量不变而另一种之量变。这没有错,但因为不够形象化推理时想象力不会发挥得好。我喜欢从拥挤或挤迫那方面想。好比一条公路,只一条,其「量」不变,出现拥挤,车辆增加边际产量(车速)下降,不拥挤边际产量是不会下降的。公路之「量」应该怎样算呢?应该算每辆车行走中前面空出来的路。看整条路容易想错。公路毫无拥挤,等于公路之「量」自由变动,边际产量(车速)不会因为车辆的增加而下降。
死记硬背老师或课本教的容易想错。经济学要把理论及概念用出变化才有作为。记得四岁时跟五岁多的哥哥一起在香港读小学一年级,老师问:十个人建一小房子需要十天,二十个人要五天,一百个人要多少天?他问来问去我也说不知道,怎样解释我也不接受。老师对母亲说我生得蠢。究竟是谁蠢呢?边际产量下降不是因为房子的大小不变,而是因为人多出现了拥挤。
不消散的经济观
局部消散变化多
三、如果只有一条公路,不管优劣,租值全部消散就近于不可能了。没有另一条较劣的毫无租值可言的公路在旁边,只一条公路,有拥挤,每个用户的边际产量曲线是向右下倾斜的。这样,就算该路没有主人,不收费,车辆拥挤到没有多一辆车愿意参进,该路当然有租值消散,但不会全部消散。同学们可以证出来吗?
租值局部消散是很麻烦的学问,因为变化多。然而,正因为变化多,可以推出来的假说及解释的现象也多。租值消散理论的解释用场很广及,尤其是参与的竞争者有意图减低租值的消散。我不认为租值消散是不可或缺的经济理论,但它提供了另一个角度看问题,也是另一条可以走得相当远的通道。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