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第一卷考察的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学、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2009年将是我国举行的第八次司法考试,从历次考试的变化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司法考试卷一的命题越来越精确化和细致化,要求考生要准确识记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选择题:
法治 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政治性、人民性、科学性和开放性)
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合理、高效便民、权责统一、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健全完善立法的基本要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法制统一和体系完备)
(二)简答题:
1、简述严格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
【参考答案】
严格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1)维护司法公正;(2)提高司法效率;(3)树立司法权威;(4)发扬司法民主。
2、简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参考答案】:
包含五个方面:(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4)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5)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三)材料题:
材料题1
案例一:2005年5月23日,来京务工的安徽青年杜某偶然得知,自己于2004年7月至2005年5月在每天必经的C市某路口被“电子眼”拍下闯禁行105次,累计被罚款1.05万元。而此前,未被告知有违法行为。同年6月,杜某将交通支队告上法庭。7月底,在C市交管部门以内部执法监督的方式予以纠正后,杜某撤诉。
案例二:2008年6月28日下午至29日凌晨,B省某县部分群众因对县公安局针对该县一名女学生死因开列的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随后,引发大规模人群聚集围堵政府部门,发生了打砸抢烧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办公大楼、焚烧车辆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造成财产损失、民警受伤的严重后果。事件发生后,B省委书记立即赶赴该县指导事件处置工作,直接到街头走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随着各种信息逐步公开,对当地主政官员的问责程序也迅速启动,7月4日,该县委书记、县长、公安局局长、政委均被免职。
案例三:2009年1月30日,24岁的D省E市某镇男子李某因盗伐林木被刑拘,拘押在县公安局看守所,2月8日下午受伤住院,4天后在医院死亡,死因是“重度颅脑损伤”。县公安机关12日给出的解释是:当天李某受伤,是由于其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导致。
对于李某因玩“躲猫猫”致死的说法,不仅其家人不能认同,在网上看到这则新闻的网友,绝大多数也表示出强烈的质疑。在一门户网站上,该新闻有3.5万多条,其中多数都在谈论“躲猫猫”说法的合理性。
为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D省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委员会,于2月20日上午前往该县具体事发地,对“躲猫猫”事件真相进行调查,并向社会征集网民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4名,作为调查委员会成员参与调查。对于此次公开征集网民参与调查,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在该省乃至全国都是从来没有过的,以后对于涉及该省形象以及政府有关的新闻事件,如果需要的话,依然会考虑采用这种公开、透明的方式。对调查结果不审阅、不干预。
问题:结合上述案例,试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要求。
【参考答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包括健全完善立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强制约监督、自觉诚信守法和繁荣法学事业等多个方面。
(1)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政府机关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通过一定的形式,依法将政务信息、行政事项、工作内容等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公开,以便于人民群众的知晓和监督。
(2)司法公正体现了司法活动的内在品质和价值追求,是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望和信心所在,也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基础。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应当以公正高效权威为价值目标。树立司法权威需要提高司法公信力,需要保障司法权行使,强化司法权监督,需要全社会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充分发扬司法民主。
材料题2
案例:2008年1月7日,A省B市魏某因用手机拍下城管执法人员粗暴执法过程,因拒绝删除图片,而遭到围殴,在送到医院后不幸死亡。11月10日,人民法院对该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判处故意伤害罪。
问题:结合材料案例,论述政法机关如何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参考答案】:
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包括以人为本、保障人权和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执法机关在执法、管理和办案过程中,要依法办事,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发挥执法机关对社会主义人权保障事业的推进和保障作用。包括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保障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合法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利,保障特殊群体的人权。
材料题3
2007年10月5日,A省籍无业人员杨某因涉嫌偷盗自行车受到B省C市公安分局某派出所对其依法审查,由于其无理要求未获满足,遂起报复之心。2008年7月1日上午杨某冲入B省公安局C市分局,用刀连续袭击9名警察和1名保安,导致6名警察死亡、3名警察和1名保安受伤,杨某当场被捕。
9月1日,C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决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一审中,法庭给杨某指定的辩护律师谢某,身兼B省C市政府法律顾问一职,同时不让媒体旁听,引发了国内法律界对该案“程序公正”问题的质疑。
二审中,杨某的指定辩护律师换成了B省知名刑案律师翟某,并且允许媒体旁听,包括一些国外媒体当日也旁听了庭审。B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杨某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1月26日,C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注射方式对罪犯杨某执行了死刑。
问题: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结合材料案例,论述公平正义的意义和基本内涵。
【参考答案】:
意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基本内涵: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载体和支撑。
(2)合法合理,是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
(3)程序正当是建设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规定,保障法律制定的科学性,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处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效率、人权保障、权力制约与监督等目标得以实现。
(4)及时高效,实质上强调的是效率问题,就是要尽可能缩短实现公平正义的时间,减少实现公平正义的代价。
材料题4
(1)建国60年来,我国法治建设不断进步和完善,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000年公布的《立法法》第1条规定: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2009年3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吴邦国指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绝不照搬西方那一套,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两院制。吴邦国说,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到十届全国人大任期届满,以宪法为核心,以涵盖七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
(3)有个别学者认为,在中国,只有实行西方的那一套三权分立,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
问题:结合上述材料,试述为何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
【参考答案】:
我国的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而不是其他发展道路。
第一,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
以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我国国家制度,是党的政治领导和人民当家做主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法治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争取独立和民主的伟大政治成果,从根本上规定了我国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和制度要素,从制度本源上确立了我国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它由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各级国家机关,组成完整的国家机构,分工行使国家权力,体现了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
第二,必须以党对中国国情的科学判断为依据。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
第三,必须积极借鉴和吸收古今中外各种优秀法律文化成果,尤其不可忽视本国法律文化传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