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是某大学信息管理专业毕业的学生,毕业后在宁波的方太厨具公司工作。他被分配到了方太的信息管理部,由于这个小伙子工作积极努力,很受上级器重,工作不到两年就被任命了一个临时的管理职务。
有一天,K在早晨起床时发现昨晚被他晾在阳台上的球鞋不见了,他住的是单位的单身宿舍,而那双遗失的球鞋是他的心爱之物。这天上班K心情一直不好,坐在计算机旁心里一直想着球鞋的事。于是,他在公司的局域网上发了一个帖子,帖子中写道:“亲爱的各位同仁,我的一双心爱的鞋丢了,如果哪位同仁看到了,希望能够告诉我,我非常喜欢这双鞋,希望能够找到它。”
一时之间公司上下都知道了K丢鞋的事,公司的董事长也有所风闻。面对这种情况,信息管理部的部长做出了免除K的临时职务并将其退回人力资源部的决定。人力资源部的部长对信息资源部的决定非常不满,认为应该给其改正错误的机会。
为了公平解决这件事,两位部长和董事长一起展开了讨论。经过讨论,董事长说出了免职决定的四个原因:第一,作为公司的员工,上班以后就不能用公司的设备来做私人的事情;第二,既然是信息管理部的人,如果利用公司的现代设备去做私人的事情,就违反了公司的规定;第三,作为一个部门的临时负责人,就要事事以身作则;第四,在工作期间,把个人的情绪带到工作里面来,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而且还造成整个公司内部风传丢鞋之事的结果,影响了人们的工作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