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发现,将由各组成部分相互之间依据特定关系构成的独特人格称之为“自我”,更便于对人格进行研究。换句话说,人格的基本组成部分都是相同的(即需要和能力),但是这些部分构成整体的方式因人而异,甚至就同一个人来说,构成方式也是在不断变化的。
对任何一个人而言,其人格的各组成部分构成一个独特的整体,科学家们将其概念化为“自我”。为了说明这个概念,我们不妨先来看看婴儿的成长过程。婴儿发现了自己身体(手、脚、脸)的存在之后,很快就会转而去发现自己是谁,也就是“自我”。他开始意识到“我”的存在,标志着自我意识的开始。从这种意识开始萌动的那一天起,人的一生便处于发现和再发现自我的过程中,不断改变和加深对自我的认识。自我意识并不只是针对身体的意识,它是由人的需要、目标、能力、情绪、价值观以及偏见等构成的独特的有机体,既包括一个人对其能力的看法(如对自身能力的自信心),也包括对自己和他人的敏感性。这种敏感性也称为“移情”。
一个人如果能做到移情,通常就能洞察(理解)他人的感情。仅靠自我反思来建立自我意识是很难实现的,自我意识是在与他人展开的社会交往(相互影响)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仅靠自己不可能形成“完整”的自我意识,必须要与他人交往。自我意识一旦建立,就成为了指导人们看待经验的框架或指南。人们对待经验有三种方式,一是吸收经验并将其融合到已建立的自我意识之中;二是根据所建立起来的自我概念断定这些经验毫无意义,因此不予理睬;三是因为这些经验与我们的自我意识不符,因此拒绝接受。”人们采取的行为方式是与自我意识相符或相一致的行为方式。人们看见的往往只是符合自我概念的事物,因此在观察事物时很难真正做到客观。事实上,对一个人来说,客观世界永远只是他自认为客观的世界,绝不是摆脱了主观认识的、纯粹的、真正意义的客观世界,永远是他的“自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