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约车大举进入市场前,中国出租车行业“打车难、服务差、价格高”的沉疴痼疾,一直让人们头疼不已。从2012年网约车初入市场,到2016年的网约车合法化,中国人的出行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其中的艰难险阻,之后的柳暗花明,与一批可以称之为“创新勇士”的制度企业家的不懈努力密不可分,代表人物以滴滴出行的创始人程维为首。
纵观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制度的变迁历程,正因企业家们的不懈努力,打破阻碍市场发展的制度约束,才有了今天利好的市场环境。他们在赢得可观利润的同时,也推动了所在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故谓之“制度企业家”(Institutional Entrepreneur)。
何谓“制度企业家”?
制度企业家首先归属于追逐利润的“企业家”范畴,但非一般的企业家。制度企业家们对制度缺失环境中潜藏的盈利机会高度敏感,并敢于突破制度壁垒来获得可观的收益。但是,他们所谋求的收益,不仅是企业的超额利润,也是社会全体福利的增长;他们所从事的创新活动,不仅是商业模式的创新,还是制度的创新。因而,他们通过创新活动赢得可观利润的同时,也推动了所在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
制度企业家的有勇而谋
在制度逐渐走向完善的过程中,每个阶段都会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非均衡的慢性痼疾制约着企业的发展。抑或,随着新知识和新技术的涌现,商业模式和市场规模也随之改变,进而引起对制度创新的需求。制度企业家能敏锐地洞察到这种需求,并对其中潜藏的获利机会高度敏感。
可见,相比于传统企业家,制度企业家对制度缺失背后潜藏的盈利机会,以及构建新制度所能带来的社会全体福利提升,有着更为敏锐的洞察力。这是驱使其进行制度创新的根本动因。
此外,一些现有的制度安排,虽已演变成制约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但仍有着国家法律强制力的装置,要动摇甚至改变它,没有一种超然的冒险精神,以及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的能力,是无法实现的。
制度企业家响应制度需求的创新活动,不仅能为自身发展获得更大空间,还能够以促进制度变迁的形式,形成外部效应,推动经济发展。
概言之,与传统企业家相比,制度企业家存在四个方面的独特之处:
从目标来看,他们谋求的不仅企业的利润,也是社会福利的增长;
从过程来看,他们凭借对经济发展机遇的敏锐洞察力,对社会资源的动员和组织的能力,以及敢为人先的创新和冒险精神,致力于打破阻碍经济发展的低效制度,推动制度的完善和变迁;
从内容来看,他们从事的不是单纯的商业创新,也是制度的创新;
从结果来看,他们在赢得可观利润的同时,也推动了所在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
如何改变制度?
我国当前存在的制度缺失表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是“制度不完善”,即现有的制度已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甚至成为经济发展的桎梏;二是“制度空白”,即某一领域尚未建立起相关的制度。
两种不同的制度缺失特征,形成了制度企业家两种不同的制度创新路径:“先嵌入,后突破”模式和“先投资,后证明”模式。
在“制度不完善”环境中,由于面临强大的政府管制压力,若是创业初期即直接实践制度创新,对现有制度发起正面冲击,风险极大。因而,制度企业家们往往会通过“先嵌入,后突破”的行动路径,来推动制度“从有到新”的变革。他们先嵌入原有制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创新活动,奠定基础,之后再寻找突破的机会窗口,通过战略行动“开疆拓土”冲击原有制度,迫使其出现松动乃至改变。其中,以率领滴滴出行改变出租车行业运营模式的程维为典范。
而在“制度空白”的环境中,由于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制度企业家在初期面临的制度压力较弱,通常采取“先投资,后证明”的模式实施创新。他们先进入制度的真空领域,创造出一种全新的逻辑和治理结构,等到新规则被众多企业跟随或影响十分广泛时,再迫使政府承认新规则的合法性,从而实现制度“从无到有”的转变。领导支付宝推动弥补第三方支付市场制度空白的马云,便是典型代表。
滴滴出行:“先嵌入,后突破”
初创滴滴出行时,程维并未直接介入发展空间更大的快车业务,而是先从出租车行业切入,搭建出租车出行的O2O平台。这是由其创业初期所面临的制度压力所致。传统出租车的管理,建立在特许经营的行政垄断基础之上。地方政府通过颁发出租车经营牌照的方式,管制出租车的数量。这种“特许经营规制”,使得非营运车辆难以进入出租车市场。因而,程维选择从政策允许的出租车行业入手,先实现线下业务线上化,以规避制度压力,求得企业的生存,为之后的改革积累资源。
在“嵌入”制度阶段,制度企业家往往采取公开倡导的策略,推广其创新活动以突破公众认知,并通过构建社会网络来获取大量资源。滴滴打车(滴滴出行前身)刚进入市场时,网约车对于人们来说仍然是新事物,知名度和认可度都较低。因而,程维在创业初期,通过微信红包、“免费星期一”等大规模补贴手段,来推广其业务,培养用户习惯和认知。同时,通过积极融资、与银山出租车公司、腾讯等建立合作关系等方式储备大量资源,支撑滴滴打车的推广,为之后的制度变革奠定基础。
当制度企业家在“嵌入”制度阶段积累了足够的资源,在市场上站稳脚跟之后,便会采取策略对原有制度发起冲击,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在寻找变革旧制度的突破口过程中,制度企业家的活动必定会受到政府管制和原有利益群体的阻挠。面对规制压力,他们通常会采取公开宣传和与政府沟通的策略,推广新制度的优越性,使人们意识到变革的必要性;同时依托强大的客户群来不断冲击原有制度,迫使旧制度出现松动甚至改变。
支付宝:“先投资,后证明”
在 “制度空白”的新兴领域,尚未形成正式的规章制度,且亟需制度企业家对这一民众尚不熟悉的领域开展制度建构工作,以规范行业行为,推进行业发展。因而,制度企业家面临的约束,主要来源于公众因不熟悉而产生的抵制和质疑,而非政府管制。
在制度创新初期,制度企业家们可以在管制压力较弱的情境下,开展投资和经营活动,为新制度的诞生奠定基础。在创建一种新模式或新规则之后,再采取公开宣传或倡导的策略,向公众灌输新规则的合理性,以打破认知约束。马云建立支付宝之初,其面临的第三方支付市场便是一个典型的“制度空白”领域。在支付宝出现之前,国内的第三方支付均以企业用户为主,只有业内人士和相关机构有所接触,而公众对其的认知几乎一片空白。因而,马云将支付宝以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身份推出之后,率先打出“你敢用,我就敢赔”的口号,推出全额赔付的制度,同时对支付宝进行广告宣传,以提高支付宝的知名度、消除公众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诚信问题的质疑。
此外,在构建新制度的过程中,制度企业家除了要克服公众的认知约束,还会面临“制度空白”带来的不确定性问题。“制度空白”领域中的经营活动没有惯例可循,也没有明确的规范和制度作为指导,充满了不确定性。制度企业家往往需要借助相关领域的权威机构,构建起强大的社会网络,调用充足的资源来消除这种不确定性,以进一步强化新制度的根基。在支付宝创立初期,马云积极推动支付宝与各大金融机构(如中国邮政、各大商业银行以及VISA等国际组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配置大量的资源来支撑其支付业务的推广。同时,不断研发新的保密技术,强化支付宝安全性,以保障用户的资金和信息安全。
通过公开宣传和构建社会网络等策略,为新制度的形成和传播奠定合法性基础之后,制度企业家则会开始向市场推广新制度。若是新制度符合人们的需求,则会吸引大批追随者加入,壮大新市场。当市场的规模足够大,影响足够广泛时,政府则会为这片“制度空白”的新兴领域制定新制度,对其进行规范。
在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近四十年中,制度变革已成常态。这种变革无疑离不开制度企业家们的推动。今天,我们的市场制度尚有较大完善空间。因此,一方面,需要作为市场竞争游戏玩家的企业家们,继续肩负起制度企业家的责任,积极推动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另一方面,社会应该给予制度企业家更多的包容。正如周其仁所言:“一个比较容忍制度企业家、保护制度企业家并习惯于将制度企业家的个别创新努力一般化的社会,能够更多地享受制度创新驱动的经济增长”。只有企业家的制度创新能力得到充分挖掘和发挥,制度创新才能真正惠及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