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
宪法学考的比较细,经常会在考生不太注意的地方出现考题,而且容易与国家事实政治联系在一起出题。宪法属于好学难考的学科,所以在战略上一定要重视它。建议考生在考试之前把宪法的重点法条仔细看一遍。
重要知识点应掌握:
(一)宪法基本理论:
★★★宪法的一般功能 ★★宪法的基本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的历史发展 现行宪法的修正 宪法分类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我国宪法监督体制 宪法修正案提案主体
★★宪法的渊源(宪法典 宪法性法律 宪法惯例 宪法判例 国际条约) ★宪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立法 执法 司法 守法)
★宪法规范的分类(确定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 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 程序性规范)
宪法效力的概念 宪法效力的表现 ★★★宪法与条约
(二)国家的基础制度: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 ★★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我国宪法关于文化制度的规定 民族区域制度 ★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特别行政区政治制度 政治协商制度 劳动者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 政权组织形式要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候选人制度 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直接和间接选举的组织与程序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
我国宪法关于基本文化制度的规定 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规定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和种类。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所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宪法第13、34、37-39、43、50条)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 基本权利效力 基本权利限制界限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项政治自由 ★★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 劳动权 休息权 获得物质帮助权) 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 文化权利和自由) 基本义务的概念与特点
(四)国家结构:
★★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宪法地位 国家机构的职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能 ★★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事项 法律文件的生效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职权 地方人大常委会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人民公安机关的关系
(五)宪法的实施保障及立法法:
★★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广泛性和综合性 最高性和原则性 直接性和间接性) 宪法修改的含义 宪法修改的方式(全面修改 部分修改) 宪法修改的程序 宪法解释的机关 宪法解释的原则 ★宪法解释的方法 ★宪法解释的程序 我国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