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关于人格的理论都认为,随着人的渐渐成熟,其人格组成部分也在不断扩充(即有更多的需要和掌握更多的能力),而且有许多组成部分还将得到进一步加强。新部分不断加入,并且与已有部分不断融合。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人格的平衡状态不会改变。一个人在其人格中成熟的同时,其自我世界或环境也会随之扩大。每当人格中增加了新部分,其自我世界里也会相应地增加新经验。由一个人的全部经验所构成的世界就称为“私有”的世界,因为它绝不会囊括整个客观世界。一个人无论活多久,都不可能拥有针对客观世界一切事物的经验。而且,在我们看来,经验都带有自我认识,因此,一个人的世界不同于另一个人的世界,每个人都生活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教育(也就是培训)必须不仅要扩充受训者的“自我世界”,同时也要帮助他们的人格获得新的部分,并使之融人已有的人格之中。新的部分如果不与人格融为一体,就绝不会发挥有益的作用,而且往往还将成为引发紧张和焦虑的根源。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大多数有关人格的理论都认为,一个人只有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和不同的思想碰撞中以及在参与各种社会组织的活动中,其人格才能变得成熟,才能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如果孤立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可能拥有成熟的人格的。人必须与他人交往才能了解自己,进而逐渐成熟。
因此,只有了解他人才能了解自己,也只有了解自己才能了解他人。总而言之,一个人为满足需要、实现目标而采取的各种行为,在某种程度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三种情况:一是和所有人的行为都有着相似之处;二是和一部分人的行为有着相似之处;三是具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为什么人们的行为总有着相似之处?因为从生物学的角度上讲,人格中的某些部分是同根而生;因为人生活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之下,而且必须努力实现传统文化对他提出的期望;因为人必须依靠他人才能成熟。最后,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因为每个人都有拥有和失去的经历,从中积累了种种经验。这些,经验综合成为了一个“知识库”,人们利用它来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为什么一个人的行为会与某些人的行为有相似之处呢?因为人们在其工作群体、社会阶层、健身俱乐部或其他文化组织中有着共同的经验。忽视人格所存在的文化背景,就不可能理解它。文化与人格密不可分。实际上不是文化与人格,而是人格中的文化和文化中的个性。正如弗兰克(L.k.Frank)所指出的,人的人格是文化背景的个体表现,而社会文化以及社会秩序则是各种人格的集中体现。一位总经理曾说过这样的话:“当今员工的问题就是5%的人在工作,10%的人自认为在工作,85%的人宁愿死也不肯工作。”后来作者建议他加上“在我的公司里”这样一个限定语。这位总经理答应了作者的要求,并因此而对如何看待人的动机有了新的认识。
那些对员工总是不满(或对其他问题也无限扩大)的人可能会发现,如果界定一个,范围(如某公司或某组织),那么他们所说的那些抱怨的话才有可能成立。同样,管理者会发现,了解公司文化对他来说是有益的。了解公司文化,有助于分析查找问题之所在(是人的问题还是机器的问题,亦或是公司文化方面的问题)。管理者可能会有这样的体会,如果通过公司正式渠道来传达不同的解决方案比较困难,但在了解了公司的文化之后,就可以加速这些方案的传达。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人之所以有不同于他人的独特之处,是因为人们观察和体验世界的方法不同,有其自身的特点,因而也就有着自己独特的行为、感受和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