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到一场婚礼,大到奥运会的开幕式,对时间都有明确的要求,甚至要精确到天、分、秒。在各类项目中,时间是最常见的制约因素,也是判断项目成功与否的重要依据之一。为了有效控制项目进度,人们可以使用各种各样的管理工具,其中关键路径法(CPM)就是一种比较经典的工具。
作为一种管理工具,关键路径法的原理浅显易懂,逻辑缜密,也易于操作,因此得到了普及。然而,关键路径法在实践推广中并没有发挥作用,仍有大量的项目无法按计划进行,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延误,甚至因此项目失败。是什么导致关键路径法失效?是关键路径法本身存在问题吗?还是我们在使用这一工具的过程中出现了什么失误?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有人将原因归咎于资源配置,认为进度计划过于理想,实际执行过程中资源无法满足计划要求,导致了进度延误。也有人将原因归咎于风险、意外,还有人将原因归咎为诸如人员调整、变更过多、遭遇瓶颈问题、利益相关方影响等原因,但是从使用关键路径法的一个个严谨步骤中,似乎总能找到一些对应的解决途径。所以上述这些问题,应该也不是令关键路径法失效的最根本原因。
我们不用分析其他外在的影响因素了,造成关键路径法不能有效指导项目按时完成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你知道的太多了!这个说法是不是太无厘头了?让你感觉有些摸不到头脑,我们用下面这个网络图示例(见图1)来具体说明。
这是一个简单的进度网络图,由9项活动组成,每项活动都给出了历时时间,并表达了彼此之间的逻辑顺序关系。根据关键路径法的应用顺序,我们通过正向推导,可以得到每项活动的最早开始时间(ES)和最早完成时间(EF)。
再通过逆向推导,可以得到每项活动的最晚开始时间(LS)和最晚完成时间(LF),进而找到关键路径,算得每项活动的时差(也称“浮动时间”),包括总时差和自由时差(图中FF为自由时差,TF为总时差)。推导计算的结果如图2所示。
从图中可以看出,这个项目的总工期是18天,如果假设在某月的1号启动,不考虑周末休息,在18号就可以全部完成。因为关键路径是A-CG-H,所以最先启动的A活动,必须要在1号上班就准时开始,并且没有推迟的余地,这是关键路径特点决定的,所以我们都会在1号准时启动A活动。
但是从活动之间的逻辑关系看,A和B是SS的关系,即这两项活动应该同时启动。我们看B活动,最早开始时间和A活动一样是1号,最晚开始时间是8号,即只要不晚于8号开始B活动,项目也可以于18号全部结束。
B活动启动推迟
于是问题出现了:假如让您负责B活动,您会在几号开始呢?实话实说,大多数人不一定会选择在1号就开始B活动。负责B活动的人可以列出诸多原因,但归根到底就是因为你知道了B活动只要不晚于8号开始,项目也可以按时完成。既然有了这个选择的空间,很多人可能会推迟启动时间,也就是采取了“拖延”的态度。
在某种极端情况下,负责人直到8号,也就是B活动的最晚开始时间才启动了B活动。原计划工期为3天的工作,但由于上面已经提及的风险、意外、变更、利益相关方影响等因素的干扰,B活动未能在3天内完成,因此导致不能在10号——该活动的最晚完成时间——结束全部工作,即发生了延误。
A活动启动推迟
项目超期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已知A活动是关键路径活动,应该在1号启动。但7天的工期实际上是有“水分”的,即A活动本身可能只需要5天即可完成。于是负责A活动的人因为自己“心中有数”,并没有选择在1号开始工作,而是推迟到3号才开始,虽然理论上可以用5天完成A活动,但同样由于上面已经提及的风险、意外、变更、利益相关方影响等因素的干扰,A活动未能在5天之内结束,结果出现了延误。
之前被推迟、拖延的时间已经消耗掉了,再也找不回来了,而延误的时间却会一直积累下去。随着项目的推进,需要完成的活动越来越多,这种延误的时间也会越积越多,最终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完成。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正是由于使用关键路径法后,明确了每项活动的最早时间和最晚时间,所以对那些非关键路径上的、可以推迟启动的活动,我们犯了拖延的毛病,或者因了解关键路径上的关键活动工期中存在“水分”,犯了拖延的毛病,结果明明有机会按时完成的工作反倒延误了,并最终导致了项目的延期。
本来项目信息缺口越小,对项目的执行越有利,但是使用关键路径法后,隐藏的可以推迟的时间信息给了很多人拖延的理由。这样看来,导致延期的原因还真的是因为“你知道的太多了!”
其实每个人可能都会犯“拖延”的错误,这种“把事情拖延到不能再拖延的时候才去做”的现象,被称为“帕金森定律”,也称“大学生定律”(大学生经常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也是因为拖延导致的)。虽然这是一个经验定律,但具有相当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