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15年11月底的“张五常教授研讨会”还有一些“特殊”的文章,不是学术类的,而是专门写教授的日常趣事,在正式的会议里没有展现出来,在此展示。)
舅舅是经济学大教授,这我从小就从妈妈那里听说。1980年舅舅带我和表姐去美国读书,我们住在舅舅家。论听舅舅讲经济,我可能听的比他的经济学生都多。遗憾的是我天生不是读经济的料,因此虽是近水楼台却不得月。不过,舅舅是十项全能形人物,玩一项精一项。不经意中他也过了多招生活小窍门给我。除此之外,舅舅还是一个充满灵气且幽默的人。很多三十几年前的点滴,今天想起来还会让人发笑。
意大利粉
在还没开放的中国长大的我,去美国前从没吃过西餐。刚到美国,舅舅带我和表姐去吃西餐—牛排、披萨、汉堡。总觉得“洋”餐不对中国胃。餐后,舅舅总会问:“好吃吗?”我不好意思讲真话,只好应付:“不错,还好……”有一天,舅舅说:“今天带你们去吃最像中餐的西餐,意大利粉。”我们去了“意粉工厂”(Spaghetti Factory)。啊真不错,多种香料熬制而成的酱汁浓浓地拌着软硬适中的意大利面,有点像我们的“上海粗炒”。加上外香里软的蒜蓉面包,那顿是当时,也是很长时间之后,我吃过最好吃的西餐。餐后我和表姐都很雀跃地议论那酱是怎样做的。
有一天,舅舅突然兴高采烈地问我们:“你们知不知道我很会煮饭的?!”我和表姐面面相觑,在舅舅家好几个月了,从未见过舅舅操刀弄勺。见我们无语,舅舅从沙发上一跃而起,摩拳擦掌作起大厨师状:“今晚我来煮意大利粉。”我们去超市买了意粉、碎牛肉、蘑菇、洋葱和一罐意粉酱罐头。傍晚一家人围在厨房。我和表姐拿着纸和笔站在第一排生怕漏了一字半句。舅舅有条不紊地发号施令:“小明,切洋葱。”“金红,水开了把意粉放进去。”当然我们做的只是主角出场前的前奏。酱汁才是主角,主角需要大厨上阵。是主角粉墨登场的时候了,只见舅舅把近视眼镜脱掉,把意粉酱罐头顶在鼻尖前,然后绘声绘色地宣读罐头上面的烹调指引:“开火,加适量的油。现在加洋葱……加碎牛肉和蘑菇……好可以倒罐头酱入锅了……盖锅盖煮20分钟。”最后他把中餐常用的蚝油倒了一点进去,很神秘地对我们说:“蚝油很重要!”我赶紧把“蚝油”二字写在准备好的纸上,事实上也只有“蚝油”二字需要写,其它都不需要,因为罐头包装上都清楚列明。
“好吃,真的很好吃,好像比意粉工厂的还要好吃。”我兴奋地告诉舅舅。舅舅再次神秘地说:“没人知道的,一定要加一点蚝油!”三十年来我都是按着舅舅的“秘方”煮意大利粉,当然其中的蚝油也被我当着神秘元素保留延用。
蚝
舅舅的“雅图别墅”坐落在西雅图附近的一个小镇的海滩上。那可不是一般的海滩,一点不夸张,那是一望无际的蚝滩。周末舅舅总喜欢开车带着全家人去那里。80年三月的一个周末,我和表姐刚刚到美国不久,舅舅带我们去“雅图别墅”,第一次看见那么多蚝的兴奋不言而喻。舅舅拿起一把迷你“螺丝刀”(蚝刀):“来,我教你们开蚝。”“不过,你们首先要知道哪个月的蚝可以吃,哪个月的蚝不能吃。”舅舅补充着。“难道蚝跟青菜一样也分季节吗?”我好奇。舅舅煞有介事地说:“记住了,凡是英文月份里有“r”的月的蚝就能吃。没有“r”的月的蚝就不能吃。”我扳起指头数——January,有“r”;February也有“r”啊,除了五、六、七和八月没有“r”外,都有“r”!虽然“能吃”还是“不能吃”的疑问还在脑际里翻滚着,但还是被马上可以开蚝的兴奋压下去了。
舅舅打头,我和表姐紧跟随后。我们脚穿雨靴,手提小桶,内装开蚝一应小工具——蚝刀、手套、小锅等。很快我们就置身于蚝床中央。舅舅戴上手套蹲下来随手捡起一只蚝,用蚝刀比划着:“看,像扇形,宽的薄的朝上,窄的厚的这头朝下,很多竖纹而且直的这边朝右。”他把蚝放在一块小石头上,左手使劲按着。右手的蚝刀指着蚝的竖纹,继续解释:“刀尖一定要从上面下来三分之一的位置进去!”那蚝就像一块形状怪异的石头,我想一定要费一番功夫才能打开。只见舅舅使劲地从三分之一的地方边拧边撬把蚝刀插进去。呵呵,就两下,开了!“还没好,现在千万不能把壳掰开!一掰开就把蚝撕烂!”舅舅警告。“现在用蚝刀在三分之一的位置挨着上壳划一刀把连接上下蚝壳的肌肉割断。”瞬间,浆满泥巴的“石头”蜕变成白白嫩嫩的美食。
几年下来,我的开蚝功夫也越来越显专业。虽然我的力量一定不如唐人街“旺通”鱼铺的伙计,不过我的开蚝功夫一定能跟他的一比高低。多年之后有一次朋友聚会,一桶蚝需要有人开,我自告奋勇。我专业的手势吸引了朋友们的围观。大家七嘴八舌:“不是应该在尖的那头插蚝刀进去吗?”“她开得比鱼档的打工仔还快!”“金红,谁教你开蚝?功夫不错!”我神秘且得意地回答:“我有私人开蚝教授。”
至于“r”与“能吃或不能吃”的问题,我也偷偷地验证了。缺“r”的月份的蚝也缺“油”。打开蚝壳一泡水,水去丑现,可怜的蚝只剩下有“r"月份的五分之一。偶然,我也会炫耀我对蚝的认知,尤其是有“r”月与蚝的关系。也因此总能引起朋友们的好奇:“真的假的?你怎么知道?”而我总会诡秘地笑道:“经济学教授不教经济时教我的。”
英文粗口
我刚出国时,英语程度几乎为零,尤其口语。出国前,朋友调侃说:“到了美国,首先要学的是粗口,至少挨了骂也知道!”到了美国,果然什么都听不懂,雅的不懂粗的更不懂。几次“什么是粗口”的问题到的嘴边想问舅舅,但觉得问题本身就有“粗”之嫌,就又吞回去了。
有一天,还在上小学的小表弟在院子里玩球。我灵机一动,不能问大人,可以问小孩嘛!我跑去院子,跟表弟一起摔球。“你知道什么是英文粗口吗?”我漫不经心地问表弟。表弟想了想说:“God damn it!就是粗口。”我又问:“那在什么场合用?”这问题拦倒了一个上小学的孩子。我们继续摔球。之后,各做各的事情。过了半小时,机灵的小表弟突然跑来找我:“红表姐,我知道了,Daddy跟恩表哥打电话就有粗口!”“哦?”我好奇。
终于,有一天听见舅舅跟恩表哥打电话。我竖起耳朵生怕漏掉“God damn it”几个字。不留心不知道,一留心吓一跳!怎么十句里就有八句有God damn it?!我突然觉得我的听力有了飞跃。但还是不明白“God damn it.”的准确意思。表弟太小,是不会知道的。我找了个机会装着好学,问舅舅:“什么是God damn it?”舅舅正躺在沙发上专心地看报纸,大概也没有在意我的问题。过了几分钟,舅舅突然扔下报纸盯住我:“那是粗口来的!你在哪里听到的?”我轻描淡写地说:“最近好像常常听到。”舅舅继续好奇地盯住我,然后似乎觉察到什么,似笑非笑地又拿起他的报纸继续看。
邻居的玉米
舅舅“雅图别墅”的邻居是一对美国老夫妻,Ransome先生和太太。两位老人很接地气。养了一只狗和几只猫。每年开春总会在院子里玩藤弄苗。因此,院子总是生气盎然、硕果丰盈—品种各异的西红柿、色彩斑斓的叶子菜、各种各样的青瓜、玉瓜和南瓜。
两位老人很关照我们。我们每次去别墅,他们都会拿刚刚采摘的有机精品给我们尝鲜。80年夏天的一个周末,我们刚到别墅,Ransome先生穿过他的院子,拿着一个超市纸袋,边说着什么边递给舅舅。舅舅打开说:“Claude(Ransome先生的名字)说他刚刚摘的,让我们赶快尝。”我打开纸袋,是几根新鲜玉米。没什么稀奇,我在中国就吃过很多玉米。不过我们还是按照Ransome先生的意思马上把玉米蒸了。新鲜玉米的清香很快就弥漫着整个厨房。本来大家都不饿,却被玉米的香味吸引住。各人掰了一段啃了起来。那玉米又香又甜又脆又嫩有点像苹果,一点都不像其它的玉米那样塞牙缝。很快几根玉米就被我们啃完了。整家人都有点意犹未尽。舅舅跟我说:“你去Claude家问他再多拿几根玉米来。”那是我在美国的第一个夏天,英语虽是进步了些,但还是差远了。“我应该怎样跟Claude说?”我害怕我的英语老外不懂。舅舅很慢一字一字地教我:“Can I have more?”我边反复着舅舅教的句子边飞快地往Ransome先生家跑。
Ransome先生刚好在他的院子。我上气不接下气指着玉米说:“Can I have more?”Ransome先生看着我喃喃自语着什么。大概意思是“都吃完了?不够吗?”但他还是随手又掰了三根玉米给我。说完“Thank you”我又顺速地往家跑。
不到半个小时,一家人又把三根玉米消灭了。还是意犹未尽!舅舅又跟我说:“再去问他要。见到他你就说——My uncle wants more!”“好吧……”我没有之前兴奋了。到了Ransome先生的院子,Ransome先生正好在摆弄着他的田园宝贝。一看见我,他似乎看透了我的来意。蹲着的他站了起来,比我高大半个脑袋的大汉居高临下叽里呱啦对我说着什么。我没听懂,但从他的眼神、表情和语调,我猜他是不太高兴了。可是我还没问我要问的问题啊!等他说完,我硬着头皮把舅舅要我说的话背诵了出来:“My uncle wants more.”
Ransome先生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盯着我。然后一字一字很慢地对我说You’re your unclewants more, tell him to get it in the supermarket.”这一句我是彻底的懂了。无奈的Ransome先生还是再掰了两根玉米把我打发掉。我垂头丧气拿着两根玉米慢慢走回家。一见到舅舅,我就用Ransome先生盯着我的眼神盯着舅舅,然后学着Ransome先生的表情、语调把他要我说的话一个字一个字抖出来:“Claude说:‘If your uncle wants more, tell him toget it in the supermarket.’”舅舅也彻底明白了Ransome先生不欢迎我们继续去他家讨玉米。不过舅舅还是装着一脸无辜对我说:“明天,我们明天再去问他要。明天他一定会给我们。”
感谢上帝,第二天是个大雨天。舅舅似乎把要玉米的事给忘了。
看电视
八十年代初的电视机就像一件笨重的家具。只能放地上不能放桌上。舅舅家的电视机放在房间的角落里。一家人看电视的喜好各异。表弟表妹喜欢卡通片和喜剧。舅妈、表姐和我喜欢文艺一点的节目。而舅舅除了体育节目之外,只喜欢两类节目——动作片和歌剧。舅舅喜欢热闹,喜欢有人陪他看电视,虽然大家都不喜欢这两类节目,但一家人也常常挤在房间里凑热闹。各有各的位置,舅舅躺床上,我喜欢靠着床边坐地上。
有一天,电视里放的好像是史泰龙的“第一滴血”。我那时的英文还是不行,所以一边看一边问舅舅。舅舅也一边看一边解释。可是,过了没多久,就听不见他说话了。回头一看,他睡着了。我想舅舅醒来一定想知道他漏掉了什么,因此我要仔细看,万一他问,我可以告诉他。大约二十分钟之后,舅舅醒来了。我正想告诉他这20分钟的电影里发生了什么。他却正儿八经抢在我之前大声说:“是不是很好看?!我早就告诉你这片子很好看的!”他的话把我吓了一跳!“你都没看,你怎么知道好看?”我大惑不解。“哈哈哈,你真傻!这类片子不需要知道情节的,有人出来拿着机关枪对扫就好看嘛!”我瞠目结舌无言以对。
多年后,也许受了舅舅的影响,史泰龙给我留下的唯一印象就是叼着根火柴还是牙签、戴个墨镜拿着机关枪。至于他讲过什么,我一句都不记得。故事情节我也浑然不清。不过我倒是清楚了舅舅喜欢什么样的电影—恶战,混战,只有抢声,没有人声,只有男人,没有女人,看得观众眼睛发涩的那种。
喜欢动作片的舅舅同时也喜欢歌剧。这点,我至今都不明白。
有一回,整个房子的每个角落都听得见歌剧声。我好奇舅舅在看什么,倚着房门喵一眼。舅舅马上说:“来看,很好看的。”我想,练练听力也好,我挨着床边坐在地上。舅舅还是他看电视的标准姿势,躺在床上。我很用心地看,也深信到美国一年多之后我有所进步的英语一定能让我明白个大概。我全神贯注,半个小时过去了,我一句都没听懂。由于不懂,我开始打瞌睡。舅舅也很安静,我想他看动作片都能酣睡,此时也肯定入了梦乡。我朝他看了一眼,太不可思议了,他不但没打瞌睡而且还聚精会神地看着电视荧屏。我心里叹气,英文好的人真方便。有点失落,我站起来跟舅舅说:“不看了,一句都不懂!”舅舅盯住我过了好像很长时间才说话:“那是意大利文,谁懂啊?!我也不懂!”“不懂你还看得那么津津有味?”我是彻底糊涂了。舅舅慢条斯理地说:“听歌剧就是听歌剧,哪需要听懂歌词……”没说完的下半句是他所有晚辈都熟识的“……蠢到死!”
很多年之后我虽然还是对歌剧没有什么兴趣,不过我有点明白舅舅的话。就如我们每天的饮食中不需要每口都是主食,也不需要总是大鱼大肉。红酒、清茶和星巴克虽然不能填饱肚子,却能给我们另一层面的享受。这些年来,我爱上了很多种舞台剧。它们是我精神层面的红酒、清茶和星巴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