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行业发展迅猛。但是近年来,旅游市场出现了许多问题,尤其是旅行社的团队旅游,出现了虚假宣传、自费加点、强制购物、诱导购物等现象。这些所谓黑幕极大地影响了旅游业的声誉,而作为旅游业代言人的导游,更可谓是首当其冲,被口诛笔伐,冠以素质低无良心无道德的标签。有人就此现象搬出政府和法律,要求政府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这些潜规则。可是,事实真的如此吗?因为我家经营了一家旅行社,所以,跳出定势思维的消费者立场,换个角度来看,这些所谓的潜规则其实是事出有因。借用黑格尔的一句话,存在即合理。经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其科学精神是禁止用偏好、国民性、素质等具有主观价值判断的因素来解释现象。对于旅游业的这些问题,其实是由客观的经济规律而非导游素质等主观因素决定。下面,就试着对此作出解释。
现在旅游购物现象最多发的旅游线路是北京、云南、海南和香港团。从旅行社推出的线路可以看出,去同一个地方的旅游线路价格悬殊很大,香港团从最夸张的“零团费”到几千元,云南团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的四飞团价格也是从几百到几千元不等。这就是所谓的高品质“纯玩”团和经济实惠团。而那些所谓的黑幕和潜规则都是发生在低价团,我推断这些黑幕出现的现象是为了收回本来属于自己应得的那一部分价格。然后,我又问了妈妈一些相关的信息,用事实验证了我的推测。
我家经营的旅行社的导游分为两种。一种是全职的,也就是每月1000的基本工资加出团补贴,即固定金额合约和分成合约都有。有团的时候是带团,没团的时候就是排班在门市部看店。另外一种是兼职导游,没有基本工资,只有带团补贴,也就是分成合约。因为旅游业分旺季和淡季,旺季时全职导游不够用,会临时雇佣兼职导游,旅游结束后结算工资。导游的工作分为两种,一种是全陪导游,就是全程陪同团队去旅游地,一路上负责客人的安全,到达地方后又起到对地接社的安排进行监督的作用。另外一种是地接导游,负责安排团队的食宿交通门票等费用。因为我家乡有四个风景区,所以这一块也是占了挺大的比重。正如我所推测的那样,高价团导游的出团补贴高于低价团。高价团(也就是纯玩的不购物不加点)的出团补贴是100元每天,低价团的是60元每天。但是这个工资其实是很低的,再加上旅游行业的生意有很多不确定性,所以每月收入不稳定。我妈妈年轻时候是导游,现在经营旅行社。原来妈妈带团常常带着我,我也有深刻的感触,其实导游这个职业是很辛苦的,需要安排很多事情。因此那些低价团的补贴说实话与导游付出的劳动不对等,这才出现了加景点收费和强制购物或者诱导购物的现象。导游在其中是可以拿到回扣的,这其实就是换一种方式(看似不正当)把原本属于导游应得的报酬收回,这也是人们常说的灰色收入。
有人会说,那些导游的素质就是差,如果不买东西的话他们说话很难听甚至会骂人,还说导游服务态度很不好。简单想一想就能知道,态度差是很正常的,你没有支付足以与他服务对等的费用,当然只能根据你付的钱提供相应的服务。我的劳动应得的收入远高于实际所得报酬,可以说是你侵犯了我的产权,我为何还要笑脸相迎。就像书中十二讲中举到的大学城出租房子的例子,租金下跌,房子供应看似不变,实则房东的态度大不如高价租出时的态度。旅游团也是这样,低团费的旅游团游览的景点和高价团看似无异,但是导游的服务态度可是大有不同。如果在低价团里买了很多东西或者自费加了景点,导游拿了很多回扣后,实际上是收回了自己应得的报酬,自然会提高服务质量,态度变好。反之,也是这个道理。但是有人说低价团导游有时拿的回扣远高于纯玩旅游团导游正常的团费,这难道不是素质低的无良行为吗?其实不然,这回扣里还有一部分是交易费用。与指定商店协商,巧舌如簧的诱导推介,与自费风景区签约协定等等,通过这些方式收回价格,这要比直接收取高价团费要麻烦的多,也就是说要支付很高的交易费用。这交易费用也隐含在回扣里,所以显得回扣油水很多。如果真的是有个导游运气好遇到了整个团队都疯狂购物的话,那么他从购物中拿到的回扣确实是高于应收回的价格和交易费用,这就是盈利,是意外(预期之外)的收入。但是,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因此,那些批判导游黑心的人们只是看到了正的盈利,却没有看到低于预期时的负盈利。这也就是我妈妈常说的本以为某一个团的游客通过购物能够回本,结果购物很少,这个团做亏了。
那个几百元就可以游云南的“超值团”,又一次证实了我的推断。我问妈妈这么低的价钱还包括了机票、房费和门票,怎么会不亏本呢?妈妈说这条线路是云南政府主推的,机票是政府先高价买下来然后低价转给旅行社,主要是为了吸引人们来云南旅游,通过购物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带动经济。最近几年,旅游经济在云南也确实是飞速发展。通过这种诱导购物的方式收回价格,同时带动商业发展。但是这种超值团的游客是有严格限制的,年龄要在30—50岁之间(这是经济状况较好、有消费能力的群体),而且还要签订协议,其中有规定消费金额不超过一定数额时还要补交团费。如果飞机票、宾馆和地接大巴已经订好了突然要退团的话,就要按机票房费交通费的原价赔偿给旅行社,而不是退起初交的几百块团费就行了。还有一个现象就是低价团多为散客,如果是集体出游大家都相熟的情况下,团费是很高的。因为相熟,大家相互提醒,达成一致,很容易出现集体抵制购物的情况,这样一来很难回收那些本应得到却得不到的价格,散客团都是来自不同地方的陌生人,俗话说容易被宰,其实是便于回收价格。所以,所谓低价旅游根本不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只不过是换种方式收取团费罢了。
那么,为什么低价团会存在呢?市场中为什么不都采用直接支付团费(也就是高价纯玩团)的方法呢?这样一来既可以节省交易费用又能构建良好的导游-游客关系,何乐而不为呢?低价团的出现不是因为政府的价格管制,而是市场行为。因为有对低价团的市场需求,才会有供给。如果都是高价的线路,那么会有一部分人支付不起,不同价格对应不同的消费群体。付不起高价就只能选择低价团,那就只能接受较差的服务。在旅游中如果抵制不住导游巧舌如簧的说辞或是难听的牢骚甚至辱骂,那就只能掏腰包束手就擒。这样的话,就相当于支付了更高的团费,那么导游的态度一定会大有好转,游客也就是等价交换得到了更好的服务。如果真的是因为付不起高价团而走低价线路,旅游途中也不愿购物,那就只能接受同等价格的服务(即是低价对应低质)。也有些人是抱着占便宜的心态走低价线路,在经过导游的疯狂推荐和自费加点、进店购物后,有部分心理承受较强的不为所动,虽说金钱层面确实是占了便宜,可是这出门游玩的好心情被毁,非货币(机会)成本(放弃了的最好选择是高价团带来的良好服务和愉悦心情)却是不低。由于心理承受能力强,因此不觉得有什么损失,这也是这种低价团存在需求的原因。还有些人就会大批导游没道德或是投诉发飙,下次旅游时选纯玩的高价团或者自己出游。
那么,针对这一现象的处理,有人提议要完善旅游法,要政府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此类行为。旅游法也确实有所修订,明文规定不许强制性购物。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收回价格,理性的经济人又怎么可能看着租值白白消散。不许强制,那就疯狂推销介绍,软硬皆施;如果游客坚持不买,那就只好冷眼相对,服务欠佳。又有人说政府要加强监管。如果真的加强监管,那后果一定是弊大于利,只会增加更多的交易费用,不仅不会改善,反而会加重。如果政府下令禁止进店购物,那么就会出现加自费景点的现象。如果管制自费加点,还会想出别的方法。如果真的管制过严很难收回价格,那么会出现人们常说的虚假宣传,其实就是文字游戏,也就是擦边球。比如“车游”、“远眺”、“外观”、“晚机”等词已经在合同上透露“低价及低质”的信息,因为如果无法回收价格的话低团费只能提供低质服务。而消费者没注意到这些词句以为低价团和高价团没什么不同,旅游回来后再投诉基本上没有发言权。所以,如果全部管制,那么低价团只能依据价格提供相应较低的服务。
所以,在市场配置中,不要妄想贪图便宜,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同价格对应不同质量的产品(旅游业提供服务产品),看似赚到的便宜,其实只是通过别的手段被本应得到它的人收回;看似低廉的成本,其实只是没有考虑到货币之外的其他成本的缘故。所以说用素质低来解释这些“潜规则”是很不合理的,如果真的是因为素质低,那么岂不是这位导游在带低价团的时候素质低,在带高价团的时候就尽职敬业道德高尚了?这进一步说岂不是这位导游在工资低时是素质低、在工资高时素质就高了?因此,旅游业黑幕恰恰是市场规律作用的表现。
点评:
陈同学的这篇文章所选中的题材所批倒的也是流传甚广的成见谬论,因为自家就是做旅行社的,熟知事实,写起来顺理成章:从低价对低质的分析,到进一步探究市场上为什么会自发地出现低价低质团的供给,以初学者而言这样的思考已经是相当深入了。
不过我个人认为关于“旅游业黑幕”的现象还可以作更进一步的思考:以云南、西藏等少数民族聚居的旅游景点为代表,那里的“黑幕”情况比北京、香港等大城市要更厉害,而且据我所知,问题往往是出在少数民族导游上,而不是汉人导游。我怀疑这与对少数民族的“偏向性”政策有关。也就是说,政府本来是为了优待少数民族,客观上却造成执法较松驰,反而使得少数民族导游的形象更差,加深了人们对他们的“歧视”观念。这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我最近发布的《歧视的经济学分析》一文(http://user.qzone.qq.com/908961321/blog/1417483400)中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