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年12月,一个清冷的早晨,在北卡罗莱纳州小鹰镇,莱特兄弟发明了简陋的飞行器,证实了动力飞行是可能的。飞机就此发明了,但是再过三十年,我们才发展出服务一般民众的航空业。
当一个新的构想在实验室被证实可行的时候,工程师称之为“发明”(invention),而只有当它能够以适当的规模和切合实际的成本,稳定地加以重复生产的时候,这个构想才成为一项“创新”(innovation)。有些创新,例如电话、数位电脑、飞机等,都属于“基础创新”。它们影响深远,有些创造出全新的产业,有些使既有的产业发生重大转变。如果将此概念应用在组织的演化及变革上,那么我们可以说,学习型组织已经被发明出来,但是还没有达到创新的地步。
在工程上,当一个构想从发明演变成创新,必定会经历各种配合技术聚合的阶段。这些关键技术往往都是在个别的范畴中单独发展出来,逐渐聚合、相辅相成,才使得在实验室中被证明行得通的构想,成为实用的创新。
莱特兄弟证实动力飞行是可能的,但是引导它进入商业航空的是麦道(McDonnellDouglas)公司。他们于1935年推出的DC—3,是第一架在经济上满足了商业航空、在科学上证实了空气动力理论的飞机。在这三十年中(这是典型的基础创新发展成熟所需时间),无数的商用飞行实验均失败了。就像学习型组织早期的实验一样,那时候的飞机飞行很不可靠,而且也没有达到经济效益的适当规模。
DC—3是历史上第一次融合了五项重要的技术而形成的一部成功飞行器。它们是:可变间距螺旋桨、伸缩起落架、一种质轻铸造而成的机体构造、辐射状气冷式引擎和摆动副翼。要成功飞行,五项缺一不可。早一年推出的波音247,便是因为少了摆动副翼,起飞与着陆都不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