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下午,央行通过其官方网站宣布:从2017年4月17日开始,支付机构要按照一定比例交存“客户备付金”,而且这部分存款将不计算利息!
这个新闻我一听就知道是典型的恶法,打着安全监管的旗号其实是想整死第三方支付。关键在于,说备付金庞大有安全风险,但发生风险的概率有多高?理论上每个人都有可能走路摔倒,就强行规定必须每个人都一定要买一根拐杖走路?只提风险却不提发生的概率,真是典型的用只告诉局部事实的方式骗人的伎俩。——有无知的读者提什么P2P不监管就怎样怎样,这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首先,P2P的风险极高,备付金风险极低,二者根本不可相提并论,正如汽车的速度快可能需要安装安全气囊来保护司机乘客,但自行车的速度慢怎么说也没必要安装安全气囊。其次,P2P虽然风险高,其实也不需要监管,实际上也监管不了。P2P不过是民间借贷甚至是高利贷的“互联网+”而已,即使没有互联网,以前也一样存在,只不过没有互联网这个渠道。政府只要声明了这个是高风险的,有如赌场,输多赢少,投资者自己想清楚了要不要参与,参与了就要认赌服输,就足够了。而且政府再怎么说“投资有风险,入市要谨慎”,都远不如让投资者亲自尝一次血本无归的亏来得印象深刻,才能吸取教训。
话说回头,央行又声称第三方支付主要靠吃利息获得收入,而不是靠提供支付服务,出此规定就是要让第三方支付回归本行。可是利息收入正是一种对享受支付服务的间接收费啊!现在我们把钱先打给第三方而不是卖方,以确保卖方老实履行销售合约,这服务表面是免费的,但怎么可能?就是靠这段时间的钱没有利息收入来间接交了费。另外,资金的免费跨行转账本质上其实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用自己在不同银行的备付金来以同行转账替代跨行转账,如果所有备付金都要上缴,就没有了这种“偷梁换柱”,吃亏的只会是客户。
既不准用免费的同行转账来替代跨行转账降低转账成本,又不准第三方支付吃利息,那么最终结果一定是提供支付服务的费用要直接向客户收取。但很多小额支付的客户金额很低,如果按一个很低的比率直接收费,费用低于厘,如何计算?支付服务的收费岂不是收不到?但用大量小客户的支付金额积小成多,以免费占用一段时间的利息收入来间接收取支付服务的费用,则能算得出来,收得到。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第三方支付不可能因为你金额小算不到钱就不收钱的,则以前邮局汇款、银行跨行转账低于一定金额也要收一个最低费用的做法就会出现来替代,这岂非又是让小客户吃亏?这规定敢情是想逼着第三方支付的担保服务不让小客户享受?
有人认为是银行要借此打击第三方支付,但其实银行在这事上也得不到太大的好处,因为这种小客户的零碎服务对它们来说也是成本高昂而收益有限。真的要用一个最低收费来应付小客户的转账需求,小客户的选择会是索性不需求,而不是把这个钱交给银行,因为太不划算了。所以银行其实收不到什么钱,如果是它们促成这种恶法出台,最终它们也只会是受害者,因为第三方支付把小客户的零碎需求集合成大额需求毕竟还是帮助银行增加了需求、降低了交易费用。
以下是回复一些读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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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craft008
不知道能不能用余额宝之类绕开?
我
不能,因为这客户备付金是指买方买东西时支付金额,先付到第三方支付机构那里去,收到货物验证质量数量正确之后再确认付钱到卖方。买方的钱既然已经付出(虽然不是付给卖方),怎么还能在余额宝里存着?
多年前我听过一个新闻,是说央行想搞一个超级网银来跟第三方支付竞争,就是买方付出的钱还是存在于银行里,只是被冻结了,直到买方收到货物之后确认付款才真实地转账到卖方的账户里。不知道后来这事为什么不了了之。估计是央行想搞超级网银斗不过第三方支付,就再出这杀手锏。
猫咪咪咪399
以前银联也搞过一个,但是使用起来比网银支付还要麻烦,后来也不了了之,后来又和苹果勾结搞APPLEPAY,也如老师推测的一样,没搞成。
而且现在支付宝已经做成了一个生态了,很多实体银行的信用卡业务也是在通过支付宝推广,而且还有重要的芝麻信用分作为信用参考。以前对支付宝有转账限额,现在貌似没有了,上次去付款,3W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其实还有一个东东央行不爽,那就是信用系统,现在发改委和央行还在开大会讨论中央精神,部署建设任务呢,结果马云的芝麻信用都快成了全国参考标准了,办信用卡都可以用
aircraft008
那如果支付宝通过信用支付的方式,比如余额宝里的金额做担保,或芝麻信用分即花呗来付呢?花呗和芝麻信用做得不错的。
我
用信用卡的话第三方支付就没收益了啊!你还没整明白,第三方支付服务的收费就是通过免费占用一段时间买方打进来的货款所得到的利息收入。如果是信用支付,花的根本不是买方的钱,而是提供信用的机构的钱。所以淘宝上如果是用信用卡(银行的)付款,是要收手续费的,跟用借记卡不同。我思考过为什么会有这个不同,得出的结论就是这样,信用卡是没有钱进来的,借记卡是有钱进来的,钱的利息收入抵了信用卡的手续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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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顺便说一下之前发布的《“共享单车”真的有“钱途”?》(https://tieba.baidu.com/p/4992032728)一文,里面未提及共享单车用押金做理财的盈利方式,结果很多读者就纠结于这一点。在4楼的回复里我明确说了这是支付宝的盈利模式,但支付宝是虚拟的金融工具,其边际成本递增的约束很轻微,理论上可以无限扩张,在机会成本上足可秒杀共享单车。奇怪的是居然有人还在那里不断地纠缠,说什么共享单车的押金是无息的,与支付宝不同。我怀疑这些人是把支付宝与余额宝混为一谈了。余额宝的本质是货币基金,当然要对进来的钱付利息;但我说的是支付宝而不是余额宝呀。支付宝的本质是第三方支付,对进来的钱根本不需要付利息,一样是无息的,哪里有什么不同了?进入支付宝的钱是买方付钱时是付到支付宝那里去,直到确认收货之后钱才从支付宝转出到卖方账户那里去,在这段时间内资金是沉淀在支付宝的帐户里的,支付宝根本不需要为这些钱付任何利息(就是客户备付金嘛!),跟押金一样是无偿地占用一段时间的。
但重大的不同在于共享单车的押金都对应单车这实物,而这实物是共享单车企业需要自己掏钱买的;可是支付宝的客户备付金对应的货物根本不是支付宝自己的,它完全不需要掏钱买任何会折旧、会损坏、过一段时间就要再次花钱更新购买的实物,它只是为买卖双方提供信用担保服务而已。当然,网购交易额越高,发生纠纷需要支付宝提供调解的服务会越多,但凭常识都能知道,这方面的边际成本递增是相当慢的。相比之下,使用共享单车的人次越多,单车的折旧损坏的速度与比率都会急速上升,这方面的边际成本递增一定是明显高于支付宝这种轻资产、近于虚拟无形的服务业。更不用说,单车的押金是固定的——理论上可以提高押金,但显然不可能提得很高,难道能提到上千元不成?而每辆单车在其生命周期之内的使用人次也有明显的上限。可是支付宝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却没有明显的上限——单笔交易金额可以非常巨大(如汽车都可以网购);即使单笔交易金额不大,但交易人次可以非常巨大(想想双十一节的盛况),因此在边际收益递减方面也明显是共享单车的押金被支付宝秒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