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赖关系中,统合综效是对付阻挠成长与改变的最有力途径。社会学家特•莱文(Kurt Lewin)曾以“力场分析”的模型,来描述鼓励向上的动力与阻挠上进的阻力,如何呈互动或平衡的状态。
动力通常是积极、合理、自觉、符合经济效益的力量;相反地,阻力多半消极、负面、不合逻辑、情绪化、不自觉,具社会性与心理性因素。这两组作用力都是真实存在的,在应变时都要考虑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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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来说,一个家庭会有一种氛围,通过这种氛围,我们可以看到家庭成员交往的积极或者消极程度;知道他们是否能够放心大胆地表达情感或者顾虑,了解他们在互相交流的时候能否彼此尊重。
也许你很希望能够在这种氛围中加入更多的积极因素,让家庭成员们更加尊重和信任彼此,更加坦诚,这种想法本身就是有助于改善家庭氛围的动力。
不设法削减阻力,只一味增加推力,就仿佛施力于弹簧上,终有一天引起反弹。几经努力失败后,就会引起改进不易的感叹。
但是如果你引进了统合综效这个概念,以习惯四为目标,以习惯五为技巧,以习惯六为交往方式来应对阻力,你就能够营造出一个让所有家人都畅所欲言的环境,他们在得到自由的同时也吸收了新的思想,这些都会促成阻力向动力的转化。把你的问题告诉家人知道,让他们也置身其中,他们就会把它当做自己的问题来认真对待,并为寻找解决途径而付出努力。
全新的、共同的目标由此产生,计划得以顺利进行,而结果往往超出所有人的想象。这一进程中蕴涵的兴奋心情将营造出一种全新的文化氛围,每个人都能在其中感受到他人的谦恭,并在新的创造性事物和机遇中获得新思想。
我经历过几次这样的谈判:谈判双方剑拔弩张,纷纷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大家明知道法律程序的介入会让人际关系日益恶化,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但是超低的信任度让双方都觉得已经别无选择。
“您想不想找到一种双赢的解决方案来让双方都好过一些?”我这样问。
对方通常都会给予肯定的答复,但是大部分人又同时怀疑这种结果的可能性。
“如果对方也同意的话,你愿意和他们来一次真正的交流吗?”
他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通常也都是肯定的。
于是,几乎每一个这种案子的结局都让人瞠目结舌——在法庭上和心理上纠缠了几个月的问题只用了几个小时或者几天的时间就解决了。这种统合综效的结果不同于通过法律途径实现的和解方案,它好过任何一方最初的提议。而且,不论双方原来的关系有多么恶劣,彼此的信任有多么稀薄,通常都能在问题解决之后继续友好交往。
有一天清早,我接到一位土地开发公司负责人的求救电话。由于他未按时缴交贷款,银行打算没收抵押的土地;为了保护产权,他又反控银行。问题在于:这位负责人需要更多资金完成土地开发,以便出售求现,再偿还贷款。但在他付清积欠款项前,银行拒绝再提供贷款。这是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
另外,由于开发进度落后,附近居民纷纷抗议,市政府也备感尴尬。此时银行与开发业者均已投下成千上万的诉讼费,但距开庭还有好几个月。
经过电话中一番劝说,他勉强同意尝试第四、五、六个习惯,安排与银行方面谈判。
早上8 点在银行会议室展开的会议,一开始就剑拔弩张。对方的律师关照谈判人员不可说话,由他一人发言,以免影响将来打官司的立场。
前一个半小时,由我讲述双赢思维、知彼解己与统合综效等观念。然后根据初步了解,把银行方面的顾虑写在黑板上。起先对方没有什么反应,逐渐地,他们开始加以澄清,双方终于可以沟通了。
对于此事可能和解,彼此都感到十分兴奋。银行谈判人员不顾律师反对,畅所欲言。
到后来虽然双方立场不变,但不再急于为自己辩护,也愿听听对方的说法,于是我又把土地开发业者的意见写上黑板。
彼此逐渐发现过去由于沟通不良,引起极大的误会。现在心结既已打开,和解指El 可待。
正午时分——原定结束会议的时间,会场上讨论气氛却异常热烈,开发业者所提的建议正获得热烈回应。经过一番增删,到了12 点45 分。双方完成初步协议。这项谈判后来虽然又持续了一段时间,但官司已经撤回,那片土地上总算盖起了一栋栋的新房。
我并不是说大家不应该采取法律手段,有些时候法律手段是绝对必要的,但是我认为它只应该在最后关头发挥作用,而不是问题刚一出现的时候,过早使用只会让恐惧心理和法律模式制约了统合综效的可能性。